第十七章(第2/4頁)

“我不認為那個全日本最厲害的律師會用如此沒有意義的方式來逃稅,”曉人說道:“就算你繼承了董事的職務,那筆錢也不在你的名下。如果你把資產從公司中抽出變為私人財產,國稅局馬上就會調查出,你的這筆收入其實是來自你的母親。”

“曉人,這個都是母親生前決定的,你現在問我,我也沒有答案啊。”

“十一年前,淺田香織和淺田久世在京都的半島酒店被殺害,”曉人突然轉移了話題:“不要說你不記得當時發生了什麽。”他幹笑了一下:“特別是作為那個把大阪和京都的警察耍得團團轉,卻始終無法被鎖定的真兇。”

來島看著他:“你是在說我為了得到遺產殺死了父母嗎?父親留下來的遺產我全部給了未步,至於母親在香港的公司,你自己剛剛才說過,那個本來就是要給我的啊。”

“如果,淺田香織從來就沒有打算把那二十億給你呢?”曉人說道:“我會產生這種異想天開的想法,是在讀過十一年前的搜查記錄之後。當我知道是你向美國那邊告密時,我無論如何也沒有辦法理解你的動機。你十一年前主動回到水名家,為了開拓美國市場甚至把自己的二十億投入進來,你根本沒有任何破壞水名的理由才對。除非,破壞水名集團是你在十一年前就計劃好了的。如果真是如此,你計劃的第一步勢必就是淺田香織的死,因為只有那樣,你才能名正言順地重新回到水名家族。”

“可是這樣一來,這份搜查記錄就顯得非常奇怪了。”曉人將手裏的文件“啪”地一聲扔在地上:“這份文件裏,從頭到尾的記錄和推測,都將嫌疑人指向了‘淺田家族以外’的人。現場留下了如此明顯的第三人存在的證據,但是卻沒有一項證據,從任何一個角度,將兇手與淺田家的長子聯系起來。”

“淺田久世的秘書的證詞是,在淺田被害前的三天,他讓秘書預定了位於半島酒店的豪華套房,並指示秘書把當天的會面寫入了他的工作日程表。被害當天,淺田久世沒有去大阪的總部,而是由司機開車直接從家裏送到了賓館。淺田久世吩咐司機一個小時後來接他,之後就讓司機回去了。被害的時候,他身上還有一本平時從不隨身攜帶的支票本。警方通過這些線索推測,那個與淺田久世見面的人手裏握有淺田久世的把柄,他假裝以此為要挾將淺田久世約出來,再將他殺害。因為淺田香織也在場,警方也懷疑過是家族內部的人的仇殺。可是,警方從來也沒有想過那個人會是淺田家的長子。這也是很正常的,沒有哪個人會將與自己的兒子的見面寫到工作日程裏面去,更用不著特地跑到離家不遠的酒店套房裏去見面。”

“而將你排除在外的決定性證據,卻是現場留下的那只杯子。”曉人繼續說道:“杯子上檢測出了DNA,但卻是屬於一個與淺田久世和淺田香織沒有任何血緣關系的人。正因如此,警察才會認定作案的人是淺田家族以外的人。”

“於是我大膽地假設,如果那個所謂的‘外人’就是指你,整個事件又會變成什麽樣子呢?”曉人漸漸地放慢了語速,似乎是為了讓來島聽得清清楚楚,他一字一句地說道:“我說的沒錯吧,淺田香織的確是一開始就計劃好,利用香港的公司將二十億完好無損的交給水名來島,但是淺田香織從來就沒有將二十億交給你的意思。因為,水名來島根本就不是你。”

來島輕輕地嘆了一口氣,他離開了背後那片燈火輝煌的夜景,走到沙發邊上,以一個很輕松的姿勢坐了下去。他看著曉人,又仿佛看著很遙遠的地方,一句話也沒有說。曉人依舊是站在原地。

“這個假設的確是異想天開不可思議,但是如果將深澤信之的案子聯系在一起思考,一切就都說得通了。在你剛剛繼承香港的公司之後,蓮城幕流就被殺害。而那個被懷疑殺死了蓮城幕流而被通緝的大學生,自從平成十二年74之後就失蹤不見了。現在警視廳的調查筆錄裏面,還保留有深澤信之當時自稱以你的真實身份為要挾,從你那裏勒索了一千萬的證詞。”曉人說道:“深澤信之在搬家到東京之前,一直生活在劄幌的兒童福利院。他三歲的時候被父母遺棄,於是被政府收養,在那之後,始終沒有找到願意收養他的家庭。雖然現在已經無法找到任何文件,或者不如說是當時被人為的銷毀了。但是,如果他的證詞是真的,如果他在劄幌兒童福利院的時候認識了你,並且後來他以揭穿你的真實身份為要挾,向你要錢,你會怎麽做呢?”

“你的身邊就有了兩個知道你真實身份的人,一個是你在孤兒院的同伴,一個是經手了所有事情,對你的過往了如指掌的淺田香織的代理律師。殺死其中一個再嫁禍給另外一個,對於你來說簡直就成了理所當然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