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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翻過梯磴,來到小路上時,附近傳來一個激動的聲音:

“哦!克萊蒙特先生,你找到了!你可真聰明!”

我立刻想到,在看見別人卻不被人看見這方面,馬普爾小姐天下無敵。我把手提箱放在隔在我們中間的木柵上,放穩。

“就是這只箱子,”馬普爾小姐說,“在哪兒我都認得出。”

我想,這麽說未免有點兒誇張。和這只廉價閃亮的手提箱一模一樣的箱子有好幾千個。在月光下,而且離得這麽遠,誰也無法辨認一只箱子。但我意識到,馬普爾小姐在箱子這件事上大獲成功,就這一點而論,她有權誇口,也是可原諒的。

“克萊蒙特先生,我想箱子上了鎖吧?”

“是的。我正準備把箱子送到警察局去。”

“你不認為打個電話更好嗎?”

當然,打電話無疑更好。手中提著箱子大步穿過村子,可能太紮眼了。

於是,我拉開馬普爾小姐花園的門閂,從落地窗進到屋裏,從門扉緊閉的聖潔客廳給警察局打電話報告了這個消息。

結果,斯萊克警督宣布他馬上親自過來。

沒想到,他來時一副氣勢洶洶的樣子。

“這麽說,我們找到那個箱子了?”他說,“你知道,先生,你不該自行其是。如果你有理由相信你知道東西藏在哪裏,你該向有關當局匯報。”

“這純屬偶然,”我說,“我只是突發奇想。”

“這可能是個真實的故事。穿過幾乎四分之三英裏的林地,徑直走向那個地點,把手放在上面。”

我本可以告訴斯萊克警督,一步步的推理如何將我引到準確的地點,但他一如既往地激怒了我。我什麽也沒說。

斯萊克警督用厭惡和所謂的冷漠眼神盯著這只箱子。“我想,我們還是可以看看裏面有什麽。”

他帶來了各種各樣的鑰匙和金屬線。這把鎖是廉價貨。幾秒鐘的工夫,箱子就開了。

我也不知道我們期望箱子裏裝著什麽——什麽聳人聽聞的東西吧。首先映入我們眼簾的是一條油乎乎的方格圍巾。警督把它揪了出來。接著是一件退了色的深藍色大衣,破得已經不能穿了。然後是一頂花格無檐兒帽。

“一堆破爛。”警督說。

接下來是一雙鞋跟已經磨爛的破靴子。箱子底部放著一包用報紙包著的東西。

“我猜是件高档襯衫。”警督一邊撕開報紙,一邊刻薄地說。

片刻過後,他驚奇地屏住了呼吸。

因為包裏是幾件雅致的小銀器和一只銀制圓形大淺盤。

馬普爾小姐尖叫了一聲,她認出了這些東西。

“敞口矮鹽瓶,”她喊道,“普羅瑟羅上校的鹽罐,還有查理二世時期的淺口碗。你們聽說過這種事嗎!”

警督的臉漲得通紅。

“原來如此,”他嘟囔著,“盜竊。我還是弄不明白,怎麽從來沒有人報失。”

“也許他們沒發現丟東西,”我說,“我推測,這些貴重物品不會放在外面經常使用。普羅瑟羅上校可能把它們鎖在保險櫃裏了。”

“我必須調查此事,”警督說,“我現在就去教堂舊翼。這就是斯通博士溜走的原因。發生了兇殺案,還有這樣那樣的事,他怕我們聽到風聲,知道他的所作所為。說不定他的財物被搜查過了。他命那位姑娘換上合適的衣服,把東西藏在樹林裏。他采用的是迂回戰術,把她留在這裏,免得受人懷疑,他則偷偷潛回來,趁著天黑把東西取走。哦,這樣做有一個好處。可以排除他殺人的嫌疑。他與此無關,這完全是另一碼事。”

他把東西放回箱子,拒絕了馬普爾小姐喝一杯雪利酒的提議,離開了。

“哦,總算揭開了一個謎題。”我說著嘆了一口氣,“斯萊克說得很對,沒有理由懷疑他殺人。一切都有了滿意的解釋。”

“好像確實是這樣,”馬普爾小姐說,“不過,我們沒有十足的把握,對不對?”

“完全缺乏動機,”我指出,“他得到了他為之而來的東西,正準備離開呢。”

“哦——是啊。”

她顯然並不滿意,我有點兒好奇地看著她。看到我探詢的目光,她趕忙帶著歉意回答說:

“我不懷疑自己錯了。我在這方面很愚蠢。我只是納悶——我是說,這些銀器很貴重,不是嗎?”

“不久前,一只淺口碗可以賣到一千多英鎊。”

“我指的不是那件銀器的價值。”

“不是,是所謂的鑒賞價值。”

“我正是這個意思。賣這樣的東西得花些時間作安排,即使安排好了,交易過程也必須保密。我是說,如果盜竊案被報道了,警方發出通緝令,這些東西就無法在市場上出售了。”

“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