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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可憐,太可憐了。

保奈美用手捂著嘴,壓著聲音嗚咽著,淚水止不住地往下淌。

她該多害怕啊,該多不甘啊……這之後那個孩子怎麽樣了呢?女性的自尊被踐踏,心靈被扼殺,這之後她在何處、是如何度過每一天的呢?

請你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啊。還有,希望你能得到幸福——

保奈美蜷著身子,一邊流淚一邊發自內心地祈禱。

畜生。

這個男人就是個畜生。

保奈美毫不猶豫地握緊了手機。真想讓警察快點兒逮捕他。這張DVD就是證據。雖然不能成為由紀夫案的證據,卻是確鑿的強奸的證據。只要有這個就能讓警方逮捕蓼科,就能保護女兒了——

但她剛要撥電話報警時,突然遲疑了。

強奸是親告罪。被害者不提出控告就無法立案。

也就是說,光有DVD,還是沒法逮捕他?

暴力侵犯罪呢?僅憑DVD就足以逮捕他了吧——不不,暴力侵犯就算立案了、把他逮捕了,也很快就會放出來吧。這樣就毫無意義了。

保奈美灰心地把手機收了起來。

雖然看到了女兒的照片讓她慌亂失措,但此時一定要謹慎。就算是為了那個受害的女孩子,也要有效地利用這張DVD。這是自己的使命。冷靜下來想想,要是報警,自己偷配鑰匙、非法入侵這件事也不得不提了。

要想一個方法,切實、安全地把蓼科幹掉。

保奈美的內心總算平靜了下來,將DVD收回洗碗池下方。想起女兒的照片,她曾有沖動把那張照片從相冊中抽出去,但若被蓼科發現就全完蛋了。遲疑了許久,她還是決定先原封不動地留在那裏。

把從壁櫥拿出的東西復原後,保奈美走到玄關,透過門旁的窗戶確認外邊沒有人之後,走出了房間。鎖上門,她朝家的方向走去。

看著吧,我一定會保護女兒的。

然後就不會再有受害者了。

此時的保奈美絲毫沒有意識到,第二個孩子已經被殺害了。

注釋

[1]日本的小修鞋店還提供配鑰匙、磨刀、修雨傘等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