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六

第二天清晨,狄公叫來了聞廣,和他談起了羅什和李天峰的死。

“說起李天峰和羅什的關系,下官倒是查到了另外一件事,他們兩個最早的交往應該就是從那時候開始。”聞廣不愧是此地的父母官,得到消息總歸是能更多一些。

“什麽事?”狄公饒有興趣地擡起頭來。

“其實李天峰有一個五歲就夭折了的兒子,十幾年前就死了,那是他和原配的第一個孩子。李天峰對這個兒子非常寵愛,五年前,他想為自己死去的長子娶親,也就是冥婚。”

“冥婚?”

“大人您可能不知道,民間的冥婚大多發生在已經死亡的男女之間,又或者讓活的女子和亡者完婚,確立名分,過繼子女,以示香火的傳承。若這些女子只是守活寡,卻能過得衣食無憂,倒也罷了。但是其中還有非常殘酷的,那就是冥婚過後,這些女子都會活活地殉葬!”

“還有這樣的事?這真是太殘忍了!”秦鳳歌驚呼一聲。

“有貧窮又狠心的父母,將自己的女兒賣給他人,也有可惡的人販子,專門為這樣的冥婚物色人選。”赫雲圖補充說,“我曾經聽說過這樣的事情。”

秦鳳歌完完全全地愣住了,他家境優渥,從不知道市井間還有這樣可怕的事情。

“李天峰就給自己的兒子找了個活人,然後把那個姑娘殉葬了,他在老家辦完了這件事後,就舉家遷到了甘州。”

“賣給他姑娘的就是羅什。”狄公微微挑了挑眉毛。

“是的,是他!”

“五年前,這個時間點倒是讓我想起一個人……”狄公沉吟了一下,“如果是真的,那麽有些事情就說得通了。”

“什麽人?”聞廣驚奇地問。

“暫時不重要。”狄公擺擺手,“你剛剛提及的冥婚倒是讓我想到了羅什的死因。”

“羅什的死因?”

聞廣尚在迷茫,赫雲圖卻突然反應過來。“您是說他曾經被裝在一口棺材裏面!”

“對,這樣就能解釋他死前的情況了。他被埋入地下,空氣漸漸稀少,窒息感使他在醉酒後醒來。他發現自己處於這樣的一個境地,自然會呼喊。但他卻發現喊沒有什麽用,沒人能聽到他的呼救。他努力去抓和撞擊棺材的壁板,讓自己求得一線生機,這就是他臂膀上瘀青和手指頭上深可見骨傷痕的由來。四周的空氣越來越少,他越來越喘不上氣,然後心疾在驚恐之下又發作了,他痛苦地去抓自己的喉嚨——這就是喉嚨上傷痕的由來——最後丟了性命。”

“那麽脖子上的勒痕其實是一種掩飾,是為了不讓人想到他是被埋到地下而窒息?”

“對,他是在死後被挖出來然後帶回房間的,又被人泄憤般刺了些傷痕——但無論是刺傷還是勒痕,其實都是為了混淆我們的視線。”

“說到這個,大人。”赫雲圖適時地插了句嘴,“因為死者羅什身上有刺傷,我當時收集了所有的尖銳物品,包括那種細長的小刀子,頭上的發簪——男人女人的都有。我個人更加傾向是發簪,一直都沒拿給您看,因為您最近實在是太忙了。”赫雲圖把東西拿了出來,“只是如果它們之中有一個是兇器,也很難找到手印了,因為早就被擦拭幹凈了!”

“也不是沒有辦法,雖然時間確實有些久了,不過可以賭一個微小的可能。”狄公說,“我們來看一看有沒有這種可能。”

狄公把那些發簪攤開,擺在一塊白布上,放在陽光下,他就坐在窗前望著那些發簪,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此時天氣悶熱,天邊有些烏雲,不知道一會兒會不會降下雨來,身邊不時還有蚊蠅滋擾,煞是惱人。

秦鳳歌後來實在忍不住,想要為狄公驅趕蚊蠅,但卻被狄公阻止了。

“別動它們,它們可是來幫忙的!”

“幫忙?”

狄公沒有回答,而是往桌上的白布上一指,秦鳳歌順著那方向看去,只見有兩只蒼蠅恰巧落在一根發簪上,來來回回地走動,最後聚集到發簪尖端的部分不肯離開。看到這個情景,狄公微微笑起來。

“蠅蟲能夠聞到人無法察覺的血腥氣,縱然人將發簪表面上的血跡洗去了,人的肉眼見不到,但是蒼蠅卻能聞到那殘留的血腥氣。那麽,這是誰的發簪?”

“小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