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行為藝術 第十三章 分屍現場

盡管沒有屍體,但是經過仔細的勘察,確認這裏是一個分屍現場。

事後證明,地面的血液來自於犯罪嫌疑人劉明。

鐵架床上鋪長期沒人住,落了灰塵,上鋪的鐵欄杆上提取到了三個指紋,鐵欄杆上還有懸吊痕跡。包斬指著吊痕讓蘇眉拍照,他說:是一根帆布腰帶,懸吊的重物可能是人。

下鋪的床欄被鮮血染紅了,還有清晰的刀痕,包斬說:這是利器切割東西造成的痕跡,而不是刀砍剁形成的。

血液中有骨頭渣,包斬用鑷子分別夾起來,拿放大鏡觀察,他說道:切下來的是人頭,這是人體喉結處的甲狀軟骨……還有毛,像是腋毛,死者的大腿或者胳膊也被切割下來了。

屋內水泥地上有一道拖痕,這是鞋底邊緣摩擦地面時形成的。

房間裏空空蕩蕩,角落裏有變質的飯菜,還有三個空的二鍋頭酒瓶。

包斬認為,死者當時應該喝醉了,被人勒死後分屍。

一個刑警問道:兩瓶二鍋頭就醉的不省人事了,你怎麽覺得是死後分屍,為什麽不是活著時被砍下了頭?

包斬說:如果活著時切割人頭,血液會形成噴濺,而這個房間裏沒有噴濺型血跡。

根據現場的各種痕跡,加上走訪周圍住戶得到的線索,包斬還原了當時的情景。

地下室上面是一個老式的磚樓,地下室就是住戶用來出租的儲藏室,在燕京有很多這樣簡陋的住所,劉明在這裏住了三個多月了。前些天,有人看到他把自己所有的東西都變賣給了一個收廢品的老頭。當天晚上,劉明和一個陌生男人在房間裏喝酒,還有一個小孩子。

劉明隔壁住著一個女孩,自稱是特約演員,在幾部電視劇中扮演過小角色,她說劉明是個瘋子,特別喜歡自言自語,精神有問題。

畫龍問道:你見到那小孩子了嗎,那小孩是誰家的?

女孩說:隔著墻,我聽到小孩哭鬧來著,不知道是誰家的,那個男人我以前沒見過。

隔壁女孩反映,劉明平時沒有朋友,獨來獨往,周圍住戶都對他敬而遠之。劉明說話時語速很快,思維混亂,一塌糊塗。無論任何人和他打個招呼,他都會推銷自己手工制作的詩集,別人不感興趣,他大言不慚的表示:有一天你會知道,大詩人劉明是你有生以來見過的全世界最偉大的人。

劉明很珍惜與人交談的機會,這種機會對他來說很難得,他根本不管別人是否願意傾聽。隔壁女孩有次和他閑聊了幾句,覺得他精神有問題,以後就再也沒有搭理過他。劉明在地下室過道見到女孩就會用哀求的語氣說:

再給我一分鐘,我上次還沒把話說完呢,好不容易有人跟我講話,你就讓我說完吧。

女孩把他當成空氣,視而不見。

幾天前,劉明把出租屋裏所有的東西都賣了,當天晚上,隔壁女孩聽到劉明房間裏有三個人在喝酒說話,除了劉明之外,還有一個男人和一個小孩子。劉明窮困潦倒,平時就喝白菜疙瘩湯,他把這稱為“英雄白菜湯”。那天,劉明卻買了幾樣菜,其中有油悶小麻蝦,醬骨頭,兔頭,紅燒豬蹄。

女孩感到很詫異,心想,這個神經病是不是發財了啊。

蘇眉問道:你怎麽記得那麽清楚,連買的什麽菜都知道。

女孩說:房間隔音不好,他打鼾我都能聽到,他們說話聲音好吵哦,互相勸酒,勸吃菜。

蘇眉又問:你當時還聽到什麽了,你覺得,他們是什麽關系?

女孩說:我懷疑他們是同性戀,那小娃子是領養的,是他們的兒子。

蘇眉說:小妹妹,你想象力好豐富呀。

女孩說:我是重慶人,我們重慶那邊,兩個人啃兔腦殼,就是代表著兩個人想接吻的意思。

隔壁的喧嘩使得女孩不勝其煩,用棉花塞住耳朵,躺在床上睡著了。

夜裏十一點多的時候,女孩迷迷糊糊聽到隔壁傳來切東西的聲音,她摘下耳朵眼裏的棉花仔細傾聽,很像是刀刃切到鐵欄發出的聲響。包斬推測,女孩聽到的應該就是兇手分屍時發出的聲音。兇手掐死那名男童,用腰帶將醉的不省人事的劉明吊死在鐵架床上,然後把屍體移至下鋪,頭部枕著鐵欄杆,為了避免吵醒鄰居,兇手沒有用刀砍剁,而是采取切割的方式進行分屍,先割下了人頭,又將四肢切割下來。

地下室裏悶熱,隔壁女孩的房門虛掩著,並沒有反鎖,還有的住戶甚至開著門睡覺。

切東西的聲音停止了,女孩翻了個身接著睡,她背對著房門,隱隱約約聽到有腳步聲在她門前停下,一會兒,門緩緩地開了,女孩感覺到一個人影走了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