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象人 第十章 紅鶴(第3/7頁)



  劉隊剛要打電話,麥濤繼續說:“我昨天也沒有想到,其實是個嚴重的疏忽。因為服務台所根據的數據是由前台提供的,那麽必然有某位前台小姐對客房下達了錯誤的指示。也就是說,前台開出一個房間,給客房留下虛假的印象,認為這個房間已經有客人了,才不會隨便進入。我一直認為,所謂的‘很肥’就是前台和客房領班一起對電腦記錄作了手腳造成的。比如,我來到這家賓館登記了一個房間,假設就是318室,前台收了我的錢,卻並不作電腦記錄,她拿出一部分錢來打點客房領班,領班收了錢分給其他服務員,大家就會按照正常的打掃方式處理這間其實有人居住,而登記為空房的房間,老總們從電腦登記上不可能查出什麽。當然這也是鋌而走險,如果老總或是經理臨時要用那間客房,那麽當事人也只有被開除的下場。然而這種情況畢竟少之又少,因此很多飯店的收入就這麽揣進了個人的腰包!在這起案件中,不但發生了這種情況,而且還出現了完全相反的局面。某個服務員,我想很可能就是死者薛婷婷本人,她在23、4號那天正好呆在前台,出於某種原因,必須為兇手提供318室的房卡,當然,隨便哪間客房都無所謂。她偽裝開出了318的出租單據,但實際上只是供兇手使用。兇手可能給她錢了,也可能是她自己墊上的,或者再轉移另一個房客的錢用在這裏。總之,會讓318室有收入和記錄。因此,三樓的客房就會接到這條信息,認為318已經有人居住,也確實有個人——死人!而且客人不希望打擾!但是我剛才打了幾次電話,詢問我的朋友這個想法是否成立,其中有一個綽號‘老威’的兄弟對我說那實際上是不可能的。他告訴我,假作電腦記錄是絕對辦不到的事情,因為如果開出了一個房間並取得了收入,那麽最晚到第二天,這筆錢就會入賬,而且記錄會轉移到會計部門的電腦上,沒有相當的權限是絕對無法撤銷這個記錄的。即使像‘老威’這樣的部門經理也沒有幹涉會計的權力。即使這家飯店的前台經理真的有這種權限,那也是不可能的。殺人案不應該牽扯到這麽多工作人員,畢竟沒有人敢學孫二娘公然開黑店!但是他提出了另一種可能,綜合他的意見,我新的觀點是,薛婷婷根本沒有必要做什麽電腦記錄,因為除去客房部門的經理之外,沒有誰會去費力查看電腦記錄。而24日是周五,隨後就是兩天周末,薛婷婷只要通過電話騙過一天就可以了,到了周末,經理們是要排班休息的。一般來說,假如賓館有六層,那麽除去第一層大堂外,需要五個部門經理。到了周末頂多會有兩個人值班。而平均每天會有一百個房間被開出,也有差不多數目的客人離房,只有兩個經理,想查也是忙不過來的。雖然這段時間陰雨連綿,客流量可能下滑,但人們一旦養成了懶惰的習慣就改不了了。除此之外,只有那些飯店的文員們,擁有隨時查看的權力。遺憾的是,漏洞正出在這兒,因為房間眾多,文員們能偷懶就偷懶。還有一個人際交往的因素,除非你想整治某個前台,不然就不可能總是盯著她開出的記錄,大家都是能閉一只眼就閉一只眼。因此,薛婷婷根本不必改動什麽記錄,就可以輕易弄出318的房卡,交給兇手。接下來的問題是,吸引對門房客去查看的電視噪音是怎麽回事。我的觀點是,三天過後,薛婷婷終於忍不住了,決定自己去查看一番。如果真是這樣,那麽最先發現那個腦袋的,不是艾蓮也不是對門客人,而是薛婷婷!她當時可能嚇得半死,也可能聞道血腥氣就跑啦。但這都不重要,最關鍵的是,她下一步做出的決定。因為是自己開出318房間的記錄,她不敢報案發現了屍體。所以就將電視打開,把聲音調得很大。然後等待別人發現,一般來說,中國的客人不習慣投訴,所以他們被電視噪音吵到之後,最有可能采取兩種辦法,一是打電話給客房服務人員,要求查看;二是自己過去發出警告,其實這兩者也沒什麽區別,反正發現者都不會再是薛婷婷了!我的兄弟對這個說法也有些異議,他認為薛婷婷是不會潛入客房的,因為從業人員私自進入客房是賓館紀律的一大忌諱——哪怕只是一間空房,除非她不想幹了。但我覺得這件事無傷大雅,不管是薛婷婷還是殺手本人,都只是為了吸引人們的目的。如果是殺手,那麽遊戲別人產生恐懼的心理更占上風。總之,薛婷婷在做了這一切之後,還是感到恐懼,因為畢竟要挾她的家夥殺了人。那個人還可能繼續要挾自己,最可怕的是,他什麽事都幹得出來!在巨大的壓力之下,薛婷婷看準了艾蓮的身份,既有美國綠卡,又和警方關系密切,才會找到她,使自己側面成為一個‘汙點證人’。但這也是一個冒險的行為,假如艾蓮私自告訴警方,她仍然會面對審訊。甚至,我們該認為,如果沒有保密,也許她還不會這麽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