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駛出長長的林蔭道,我不知該往哪個方向開了。下午來的時候,我左轉右拐,現在卻分不清東西南北了。我再次從車裏爬出來,想辨別一下方向。盡管四處一片漆黑,紐格蘭奇周圍半圓形的石英還一閃一閃地發著光。我看見遠處有一枚多彩的“胸針”鑲嵌在丘狀地形上,那是斯萊恩村莊披著聖誕節日的盛裝。一邊是步行大街,閃爍著電氣化的絢麗;另一邊卻是墳塋,鬼影綽綽。兩者形成鮮明的對比。但是附近的紐格蘭奇修道院卻看不見一點影子。一盞燈照亮了黑暗,但黑暗卻抓不住那盞燈。

我坐回車裏。快5點了,但我沒有手機給格拉格探長打電話。如果我選擇的路途是正確的話,訪問中心應該就在不遠處,而且,大致方向我現在也清楚了。

當我開進停車場的時候,裏面已經沒有幾輛車了。我拉下遮陽板,對著亮燈的化妝鏡輕飾脂粉,塗了一點睫毛膏和口紅。我去紐格蘭奇修道院的時候,決定不使用任何化妝品。我記得卡皮翁修女的指甲。當然,保持良好的儀表是她的權利。而且,這絕不僅僅是時尚的問題。

從車場到訪問中心需要穿過一個木質的長廊,沿著石板路一閃一閃的是霜。博因河在我的右側正朝著相反的方向流淌。河上的行人懸索橋連接著一個小型公共汽車站,遊客可乘車前往紐格蘭奇和道思兩座古墓遊覽並返回。我的左側是一個人工瀑布,我路過的時候只是在滴水。現在是閉館時間。

我走向前去跟一名職員解釋我姓甚名誰,她正在大門裏面等著送走一對拖拉的購買紀念品的遊客。她指著台階下面的餐廳說有人在等我。我走下拐彎抹角的台階,看見一個人形單影只地坐在一張桌子上,讀著一份《星期日周報》。在我朝他走去時,那人從報紙上擡起頭來,他留著小胡子,頭發剪得短短的,魁梧的身軀似乎要把他那寫著“警探”的灰色制服撐破,一切如他昨天所說的那樣。但不知為什麽,他沒跟我提起自己最顯著的特征——他的頭發。根本就沒有委婉的說法來形容它:“紅色”絕對是用詞不當,“胡蘿蔔紅”還有點靠譜,一片胡蘿蔔從黃色到橙色的色差則更為接近。他的膚色說明他剛休完一個陽光假期:不是被日光曬成了黑褐色,而是他發炎紅腫的前額和爆皮的鼻子。

我伸出手,“我是依蘭·波維。對不起,我來晚了。”

他的大手一直抓到我的手腕。“馬特·格拉格。我一直在擔心你。可是我想,要是真的遇到麻煩,你會給我打電話的。”柔和的多內加爾口音和他摔跤運動員似的體格一點都不匹配。我猜他的歲數應該是四十出頭。

“我的確應該給您打電話,可是我的手機昨天早上被人偷了。”看到他的紙杯子還剩下半杯,我忽然產生了喝一杯濃咖啡的沖動。

“噢,怎麽回事?”他把報紙疊起來,放在桌上。把一個復印件遮住了一部分,看上去像是在特雷諾屍體下面發現的聖誕賀卡。

我把夜盜來我家並把我的車窗砸爛的事告訴了他。

“那部手機很貴吧?”

“不很貴。”我撇了一眼服務區,那裏已經處於半黑暗的狀態了。

“嗯……這就是為什麽我們告誡人們不要把任何顯眼的東西放在車裏的原因。”他把手伸到夾克裏,拿出筆記本和圓珠筆。“我想,那兒關門了。”他說,他指的是服務區,“但是,如果你只是想來一杯咖啡因的話,不妨做一回夜盜。我想那邊的可樂自動售貨機還開著。”

他的幽默感讓我放松了許多。“探長,你這不是教唆我犯罪嗎?”我走到自動售貨機面前,拿起一只紙杯,裝滿一杯可樂。然後從錢包裏取出一枚硬幣放在收銀機旁邊。

我在桌前坐下,呷了一口涼可樂,等著格拉格問我第一個問題。他並沒有向我提問,相反,他點燃一根香煙——自己先違法——然後往後靠在椅背上,椅子微微搖晃著,像是在接受他龐大體形的考驗。

“當我聽說弗蘭克·特雷諾被殺時,我就想他肯定是找錯了做生意的對象了——也許是國外犯罪團夥。但是,當我聽說他是被捅死的時候,我又想他會不會是我們這個小國最近流行的殺人遊戲的犧牲品……”

他注視著我的眼睛,一定是我流露出了不解的表情。我不明白他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