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十一月。盡管時間尚早,可我拐進朗爵斯路時,天已經黑了。父親已經結束一天的營業,關掉店裏的燈並拉下了卷簾門;但為了讓我回家時不至於陷入一片漆黑,他沒有關掉通往公寓台階上的燈。透過門上的玻璃,燈光在潮濕的人行道上投射出大頁書寫紙大小的一片長方形區域。當我站在那片長方形區域,正要轉動鑰匙開門時,我看見了那封信。另外一個白色的長方形東西躺在往上數第五級台階上,我不可能不發現它。

我關上門,像往常一樣將鑰匙放在貝利的《高級幾何原理》後面。可憐的貝利。三十年裏,沒有人想要他寫的這本灰色的厚書。有時候,我會好奇,他對自己的書成為書店鑰匙的守衛會有什麽樣的看法。我認為他不會想到自己花了二十年寫出的傑作將是這樣的命運。

一封信。給我的。這可算是一件大事。帶有四個硬角的信封中,塞著厚厚一疊,信封上的字跡一定給郵遞員制造了不少麻煩。雖然那些花體大寫字母和打圈的字母說明筆跡的風格是老式的,但我的第一印象卻是這些字出自孩子之手。那些不平滑的筆畫不是突然淡出就是重重地刻進紙裏。拼出我名字的那幾個字母寫得一點也不流暢。字母之間分得很開——MARGARETLEA——又似乎跟前面的名字毫無關系。但是我不認識什麽孩子。這時,我認為,信封上的字應該是出自一個殘疾人之手。

這給我一種很奇怪的感覺。昨天或前天,當我在忙碌時,一個不認識的人——一個陌生人,悄悄地、偷偷地——花工夫將我的名字寫在這個信封上。究竟是誰在我毫無察覺的情況下想著我?

不等脫掉外套和帽子,我便一屁股坐到台階上開始讀信。(在確保自己身處一個穩定的位置之前,我絕不會閱讀。這樣的習慣源於一次事故,七歲時,我坐在一堵高墻上讀《水寶貝》,書中所描寫的水下生活讓我如此著迷,以至於我無意識地放松了肌肉。我沒有被腦海中栩栩如生的水的浮力托起來,而是急速落到地上,摔暈過去。現在我仍能摸到自己劉海下面的疤痕。閱讀也可能是危險的。)

我打開信,從裏面拉出一疊紙,大概有五六張,每張紙上都是同樣費勁的字跡。多虧了我的工作,我在閱讀不容易辨認的字跡方面很有經驗。其實也沒什麽大不了的秘訣。它所需要的只是耐心和練習。還有培養內在洞察力的意願。當你閱讀一份被水、火、光照破壞或僅僅是歷經歲月的損耗的手稿時,你的眼睛需要審視的不僅僅是字母的形狀,還需要觀察其他書寫痕跡。運筆的速度。筆力。書寫過程中的停頓和松懈。你必須放松。什麽事情都不要想。直到你進入一種夢境,夢裏你曾是一支劃過上等紙張的筆,紙面上留下了你流出的點點墨跡。然後你就能讀懂手稿了。你將領會作者的意圖,他的思緒,他的猶豫,他的渴望和他的意思。一切都會一清二楚,仿佛當筆快速在紙上行進時,你正是照亮紙面的那束燭光。

這封信倒沒有像某些手稿那樣難讀。信以簡略的“李小姐”開頭,那些象形文字迅速幻化為字符、單詞和句子。

我讀到的文字如下:

我曾接受《班伯裏先驅報》的一次專訪。這些天,我必須留意察看報上有沒有登我的人物專訪文章。他們給我派來了一個奇怪的家夥。實際上是一個男孩。他長得跟男人一樣高,但還透著青春期的嬰兒肥。他穿著一套西裝,顯得很笨拙。這是一套為老男人設計的醜陋的棕色西裝。領子、剪裁和材質,全部都不合適。兒子從學校畢業開始第一份工作時,母親或許會給他買一套這樣的西裝,因為她認為自己的孩子總會長大並適合穿這樣的衣服。但是男孩子脫下校服後,並不會馬上擺脫稚氣。

他的行為舉止中有某些特別的東西。一種張力。我的目光落到他身上的那一刻,我就想:“啊哈,他在尋找什麽?”

我對熱愛真相的人一點兒也不反感。只不過他們都是很無趣的共事者。他們中的一些人總愛探究“說謊”與“誠實”的問題。這自然會讓我惱火。但是,倘若他們不打擾我,我也不會傷害他們。

我不討厭熱愛真相的人,但我討厭真相本身。和一個故事相比,真相裏包含著多少援助和安慰作用?在漆黑的午夜,當大風像一只狗熊那樣在煙囪裏咆哮,真相有什麽好處?當閃電襲向臥室墻壁上的陰影,當綿延的雨水拍打窗戶時,真相有什麽用?沒有用。當恐懼和寒冷讓床上的你變成一具雕像時,不要指望沒有血肉的生硬真相會給予你幫助。在那樣的時刻,你需要的是一個故事所能帶來的充分慰藉。一個謊言所營造的那種撫慰人心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