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紐約市,1999年底

這家中國餐館位於一二八街,是一棟八層公寓的一樓,這地方就像是世界的盡頭。餐廳老板一家本來只租了一樓做生意,樓上七層應該是鎖死的,據說房東有意要好好整修,但是日期未定。結果,釘在樓梯口的門板被拆了,樓上也住了人。一開始是餐廳老板的親戚住,姑表兄弟姐妹之類的,這些人來美國打工,每周工作九十個小時。不久後也有外人來住,一定是餐廳老板信得過的人,每個月付一點錢當房租,一切都要保密,當然也得付現。

賣給我身份的人介紹我來,他也是先把我介紹給他認識的人,再由這朋友介紹給朋友的朋友,最後我就到了這裏來。我的房間在三樓,腦筋正常的人不會想再往上去,再往上,廚房的熱氣到不了,何況延長線也牽不到更高的地方。上面又黑又冷,而且早就給老鼠占去當窩了。

我還沒想到要變裝,那是後來的事。不過我現在是密歇根州的逃犯了,違反了假釋的條件,而且還收錢犯罪……我現在是無法回頭了,所以才弄來紐約的駕照,上面的名字是威廉·麥可·史密斯,年齡是假的,已經二十一歲。我當然不會用這證件去逛酒吧,相信我,我只會窩在這裏,盡量不出門。因為那時候,我以為每個警察都等著要抓我,晚上聽到附近有警笛的聲音,我就真以為要被抓了。

每個星期都越來越冷,我待在房間裏畫畫,也不斷練習開鎖。吃的東西是樓下餐廳老板給的。每個月我付給他兩百塊的現金,住在不是他的房間裏,用餐廳後面的浴室洗澡。我只有一盞台燈,插在延長線裏用,身邊有畫紙和畫畫的工具,機車行李袋裏面裝著所有的衣服,還有我的鎖頭和開鎖工具,以及呼叫器。

呼叫器總共有五個,全放在一個老舊的鞋盒裏面。呼叫器上貼著不同顏色的膠帶,有白色、綠色、黃色和藍色,最後一個是紅色。鬼老大告訴我,要是前四個響了,就照上面的號碼回電,聽對方講話,他們就會知道我不說話。要是還不懂,就知道不是合作的好對象,趁早把電話掛了。要是聽起來沒問題,先聽清楚要去哪裏見面,要是一切順利,沒什麽好懷疑的,就可以跟對方合作。一定要小心處理,正確應對,這樣才能皆大歡喜。他們也會對我很好,要是不這樣,下次再來電,我就不會接了。

他們也會記得付一成的“使用費”給底特律的老大,因為大家都還想活命。

那四個呼叫器的使用方法就是這樣。不過最後一個,那個紅色的,就是老大專用——底特律的老大。呼叫器響了,一定要立刻回電,不管老大說什麽都要辦到,在指定的時間出現在指定的地點。

“不能跟這個人亂來。”鬼老大就是這麽說的,“如果惹到他,幹脆自我了斷比較快,也省了其他人的麻煩。”

我知道鬼老大沒在開玩笑,我也見多了世面,知道這個提醒絕對不可以忘記。但是在等工作的時候怎麽辦?應該待多久?難道要我一直窩在一二八街的中國餐館樓上,等呼叫器響,才有錢賺?我會不會先餓死?還是凍死?

這一點,鬼老大沒說清楚。

聖誕節快到了,我總算敢離開公寓,偶爾出去逛逛。我會往南走到一個小公園去,坐在長椅上消磨時間。後來我必須買衣服,不過還沒到破產的地步。上次賓夕法尼亞州的工作酬勞很不錯,不過我還是會算,知道自己撐不了多久了。

更糟的是,那個餐廳老板要我幫他跑腿才給我東西吃。他塞給我一沓外賣傳單,要我到附近的住宅區去發。這可不容易,我要想辦法走到公寓的門廳裏去,挨家挨戶去發,把傳單塞進門縫。我知道有些公寓有管理員守著,也知道有些是要按電鈴,由住戶幫你開門,所以不知道這樣要怎麽發傳單。我是說,要我繞到後門去撬鎖進去是沒問題,但是這樣做值得嗎?

餐廳老板說:“你長得白。”他英語還是說得不太標準,“大家會讓你進去。”

於是我就頂著這張白臉出門,拿著傳單到處去發。與其偷偷摸摸,不如正大光明去發,給他們看手裏的傳單,再塞到門縫。有時候我也會比出一兩則手語,這蠻有用的,大多數的管理員都會放我進去。

有一天,我走在一條長長的走廊上發傳單,正把一張傳單塞進門縫裏,那扇門居然開了。我還沒站起來,就有人抓住我的肩膀把我頂在墻上,我差點喘不過氣。

擡頭一看,是個男的。他讓我想到九歲那年遇到的搶大伯酒店的那個家夥。他們的眼神都有一種野生動物遇到危險時的恐懼,加上衣服穿久沒洗的臭味、尿騷味,或許還有恐懼的味道,全部朝我撲過來。我朝他的膝蓋用力一踢,他放手往走廊跑去,一推門沖下階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