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3/4頁)

推理作家神探埃勒裏·奎因的破案報告

埃勒裏愉快地跟愛德華握手,他的銀色眼睛閃閃發亮。

“理查德最近還好吧?”愛德華問,“八十七街那個變態殺手可不好惹啊。”

“還可以,事情都解決了,”埃勒裏說,“我猜,今天是要我來報告結論的?”

“猜對了,你覺得怎麽樣呢?”

“我當然有答案,”埃勒裏說,“只要根據邏輯,沒有解不開的謎。”

“快告訴我們吧!”愛德華催促道。

三人落座後,埃勒裏在沙發中調整了坐姿,兩手交握在腹前。

“關於這件案子的性質,只有兩種可能性:自殺或他殺。如果我們排除了其中一種,就必須肯定另一種。那麽,有可能是自殺嗎?不可能,兇槍不在現場就是最好的證明。況且,沒有人自殺會對自己開上三槍的。既然排除自殺,那一定就是他殺了。”埃勒裏雙手抱胸,說道,“來檢視幾個確定的前提:一、兇手是近距離射殺被害者──這點沒問題,主要是從火藥跟燒傷痕跡來判斷;二、工作室是第一現場──這是由於死者是立即死亡的;三、排除從門外操控門閂的可能性──這點經過鑒識人員確認……由以上前提我們可以推出一個結論:兇手是在門上閂的狀態下離開房間的。”

“這怎麽可能?”愛德華跟亞伯已經不知道是第幾次驚呼了。

“如果兇手是在門上閂的狀態下離開房間,那他只可能從一個地方離開,就是氣窗。”

“可是……”

“如果他從氣窗離開,那他一定擁有侏儒般的體形,要麽就是侏儒般的成年人,要麽就是小孩。”

“但是,”愛德華反駁,“就算他從氣窗離開,也沒有墊腳台啊!”

“當然是靠繩子,當初警方是怎麽送傑克進房間的呢?你們把他擡到氣窗上,然後給他一條繩子,一端由你們固定住,然後他再從另一端滑下去。兇手如法炮制就可以了。

“具體做法如下:兇手先槍殺了伊薩多──拉克連太太聽到的重擊聲應該就是槍聲,這很容易搞錯的──然後走到門外,將繩子一端纏在門把上,另一端通過氣窗拋進房內——氣窗應該原本就是打開的。接著他將門關上,上了門閂。然後他借著繩子攀上氣窗,再把繩子拉上來,甩到門外。最後,他跳下氣窗,解開門把上的繩索,再離開現場。”

“何必這麽麻煩?”亞伯皺著眉頭,“兇手大可直接從門走出去啊!”

“心理狀態不在邏輯處理的範圍內,既然推理告訴我們兇手是從氣窗出去,那他一定用了類似的方法離開。”

“讓埃勒裏說下去,”愛德華向亞伯揮揮手,要他閉嘴,“那麽,你怎麽解釋消失的子彈?”

“這個問題倒沒那麽要緊,要麽就是留在房間某處沒被你們找到,要麽就是飛進桌上的衣服內,後來被顧客領走了。只能是這樣了,不是嗎?”

“好吧,那兇手到底是誰?”

“我認為是傑克。”

“傑克?”

“沒錯,這顯然是一件預謀殺人案,所以兇手很可能是熟人。在這件案子的關系人中,沒有任何侏儒體形的大人,因此兇手一定是小孩,那就只有鄰居傑克符合了。”

“證據呢?”愛德華問。

埃勒裏說:“我先假定傑克就是兇手,再來找支持這個結論的證據。不出我所料,證據還不少。”

“什麽證據?”

“第一,他疑似擁有兇槍。我去拜訪過他家,在客廳櫥櫃中發現一把點三八口徑的手槍,雖然還沒經過彈道比對,但裏面少了一顆子彈,死者身上的子彈的確來自點三八口徑的手槍。

“第二,根據前述推理,兇手離開房間時從氣窗跳下。既然兇手是小孩,這個高度並不算低,跳下來雖不至於骨折,但很有可能會扭傷。而我拜訪傑克家時,發現他的腳的確扭傷了。

“第三,在這個案子裏,如果兇手是小孩子,那他顯然是異常的孩子,因異常心理而犯案。因為沒有任何正常小孩能這麽冷血而有計劃地施行一樁犯罪。”

“那你有找到他是異常者的跡象嗎?”愛德華問。

“有的,經過調查與訪談後,我發現他符合精神病學中反社會者的三種行為特征:縱火、虐殺動物、過了尿床年紀還會尿床。也許正是他的心理異常,所以才會選擇將房間設計成密室,然後從氣窗逃逸吧!這或許滿足了他對完全犯罪的心理需求。”

愛德華沉默了一陣,然後說:“埃勒裏,不得不承認你說得很有道理。那後續的查證就交給我們了,非常感謝你。”

“我的榮幸。”埃勒裏再次和愛德華以及亞伯握手,“祝你們破案順利。”

說完,他便離開了警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