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這個人仿佛蓄意保留了一招,等著適當時機托出,好提早享受勝利滋味。他似乎有點失望不得不在情況仍不夠戲劇化的此刻就打出王牌,不過,其他人可沒心思想到戲劇性的問題。

布萊恩·沛基聽見巴羅深吸了口氣,發出輕顫似的聲響。巴羅站了起來。

“沒有人知會我這個部分,”這位律師威猛地說。

“但是你猜到了?”圓胖的魏凱先生說。

“猜測不是我分內該做的事,”巴羅回答。“我重復一遍,先生,事先沒有人知會我。我不知道有指紋這部分。”

“事實上,我們也不知道。這是墨瑞先生的個人建議。不過,”魏凱婉轉地問,“爵位現有人有必要事先知道嗎?如果他的確是約翰·芳雷爵士,他應該記得墨瑞先生保有1910或1911年他幼年時候的指紋啊。”

“我再重復,先生——”

“讓我再問一次,巴羅先生:你需要事先被告知嗎?爵位現有人自己怎麽說?”

芳雷的態度變得退縮,甚至閉鎖。一如往常當他碰上心理瓶頸時的習慣,他開始做兩個動作。他開始繞著房間踱起小碎步;接著從衣袋裏掏出鑰匙圈,套在食指上旋轉。

“約翰爵士!”

“呃?”

“你可記得曾經有過像魏凱先生所提的那種情況?”巴羅問。“墨瑞先生可曾采過你的指紋?”

“噢,那個,”芳雷說,好像這根本無足輕重似的。“有的,我記起來了。我幾乎忘了有這回事。你知道,我是在剛剛和你以及我妻子談話的時候突然想起來的。我還疑惑是否我記憶有誤,現在那印象清晰多了。沒錯,老墨瑞確實曾經采取過我的指紋。”

申訴人轉過身來。他臉上除了驚訝,更充滿突來的不解和懷疑。

“你應該明白,這是行不通的,”申訴人說。“你這是堅持要面對指紋測試啰?”

“面對?面對?”芳雷苦笑著說。“兄弟,這真是再好不過了呢。你是冒牌貨,你自己心知肚明。墨瑞的指紋測試將使得一切真相大白——我想起來了,確實,我記起所有細節了——然後我就可以把你趕出門去。”

兩個對手相互瞪眼。

剛才布萊恩·沛基一直嘗試在搖擺不停的天平上放置砝碼。他一直試圖擺脫私誼和成見,好看清楚到底誰是冒牌貨。結論很簡單。倘若派翠克·高爾(暫且以他自我介紹的名字稱呼他)是騙徒,那麽他肯定是有史以來最冷靜、圓滑的惡棍。倘若現任爵士約翰·芳雷是騙徒,則他不僅是個戴著純真面具的狡猾罪犯,甚至還具有犯下謀殺案的潛力。

一陣緘默。

“你知道嗎,朋友?”申訴人說,重拾了興致似的,“我欣賞你的魯莽無禮。請等一下。我這麽說並非為了揶揄或者開啟爭端。事實上,我的意思是,我欣賞你那種足以讓花花公子自嘆不如的厚顏無恥。說真的,我一點都不驚訝你‘忘了’指紋的事。因為那是在我開始寫日記之前的事。但是你說你忘了,說你忘了——”

“怎麽,哪裏不對勁?”

“約翰·芳雷絕不會,也不可能忘記這麽重要的事。我呢,是約翰·芳雷,當然沒忘。這也是為什麽肯尼·墨瑞是這世界上惟一對我具有影響力的人。墨瑞去勘查腳印了。墨瑞喬裝去了。墨瑞去調查屍體了。哇嗚!尤其是墨瑞采指紋,這在當時堪稱最新穎、最風行的科學辦案手法。我知道,”他突然停頓,拉高嗓門望著眾人,“指紋是威廉·赫卻爾爵士(譯注:英人Sir William Herschel於1858年擔任印度行政官員期間為了提高契約可信度,要求商人在契約簽名之外加蓋掌印和指印)在1850年代發現,在70年代後期由佛茲博士(譯注:英人Henry Faulds,於1870年代開始研究指紋學,率先認為指紋可作為身分辯識的方法,並主張以印刷油墨采取指紋)發揚,但是直到1905年才被英國法庭采用為合法證據,當時法官還半信半疑的,經過多年爭議才建立了這門學問。然而,對於墨瑞曾經做過的這項‘測試’,你竟然說你從來不曾想過。”

“你未免說得太多了!”芳雷再度露出憤慨、危險人物般的神情。

“當然。雖說你從來沒想過指紋的問題,現在你非面對不可了。你倒是告訴我,當初采擷指紋的時候,究竟是怎麽做的?”

“怎麽做?”

“用的是什麽方式?”

芳雷思索著。“用一片玻璃,”他說。

“胡扯。是用指紋記錄本采擷的,這是當時非常風行的一本小遊戲書和玩具。一本灰色的小冊子。墨瑞也替其他人采了指紋,包括我父親、母親以及許多他接觸過的人。”

“慢著,等一等。好像有這麽一本冊子——當時我們坐在窗戶旁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