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密室講義

(不得不提醒諸位,如果沒讀過加斯東·勒魯的《黃屋奇案》請跳過密室分析“一”——棒槌學堂注)

咖啡擺在桌上,酒瓶是空的,雪茄則是煙霧裊繞。哈德利、佩特斯、藍坡和菲爾博士等四人,繞著桌燈散放的紅色光芒團團圍坐。在這冬日午後酒足飯飽的悠閑時光,溫暖的爐火叫人感到無比舒暢,雪花開始掠過窗戶,如過篩般飄落,此刻其它桌子的客人是屈指可數,他們四人算是待得最久的了。

在盔甲與盾牌徽章閃爍的微光下,說菲爾博士像是一位藩臣貴族,一點也不為過。

博士睨視著小咖啡杯,仿佛一張口就會將它整個吞下。他手持雪茄,做出一個率直且不容反駁的手勢。說話前他先清了清嗓子。

“我要開始講課了,”博士以委婉但堅定的語氣聲明,“主題是偵探小說中所謂的‘封閉密室’,我要談的是情節的鋪陳,以及概括性的技巧。”

哈德利聞言不禁哀號:“改天吧,”他提議,“在如此令人贊嘆的午餐之後,尤其是還有活要幹的情形下,我們可能無心聽什麽演講。就如我剛才說到的——”

“我要開始講課了,”菲爾博士不為所動,“主題是偵探小說中所謂的‘封閉密室’,我要談的是情節的鋪陳,以及概括性的技巧。啊哈,有反對意見的人,就自行跳過這一章吧。啊哈,首先,各位先生們,請聽!過去四十年來,煽情小說的閱讀讓我的心智成熟不少,我可以這麽說……”

“既然要分析不可能的現象,”佩特斯打岔,“為何是從偵探小說下手?”

“因為,”博士坦白說道,“我們所處的情境,就是一個偵探故事,我們不能欺騙讀者說事實並非如此。我們也不必為了討論偵探故事,便捏造一個冠冕堂皇的借口。在故事中追緝一個可能的疑兇,是一種最高尚的消遣娛樂,我們應該直言無隱,以此為豪。繼續原本的話題,在討論的過程中,我無意制定任何規則,以免引發爭議。”

“我要談的,純粹是個人的品味和偏好。我們可以將吉蔔林(J.R.Kipling,1865─1936,英國作家——棒槌學堂注)的說法改成這樣:‘要建造一座謀殺迷宮,共有六十九種方法,而每一種方法都是對的。’現在我若說,每一種方法對我而言都同樣有趣,那麽我一定是——態度上我盡量謙恭些——睜眼說瞎話。但這不是重點。我說我認為在偵探小說裏,最有趣的故事莫過於封閉密室時,這全然是一種偏見。我喜歡兇手嗜血成性、邪門怪異,而且殺紅了眼還不罷手。我喜歡情節生動鮮明,而且充滿想象力,因為在現實生活中,我找不到如此叫人目眩人迷的故事。我承認,這些想法是一種理性的偏見,但它們讓我心滿意足、興高采烈,而且毋須半調子(或較具份量的)的評論加諸其上。”

“這一點絕對重要,因為有些見不得任何流血事件的人,會堅持以他們自己的嗜好來界定規則。他們會用‘大不可能’這個字,來當作譴責的標記。因此,不分青紅皂白的人就被他們給唬住了,以為‘大不可能’等同於‘拙劣’。”

“我想這麽說並不為過,拿‘大不可能’這個字眼來咒罵偵探小說,是最不恰當的事。我喜歡偵探小說,有很大的原因是因為書中大不可能之事。A被謀殺,B和C是最大的嫌疑犯,在這種情況下,一臉無辜的D卻是兇手,這就是大不可能之事;但他偏偏是兇手。D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而且還有其它人的擔保作證,但他卻是幹下此案的真兇,這叫做大不可能之事;結果他竟然就是兇手。偵探在海邊拾起零星的煤灰,這些瑣碎的小東西居然隱藏著重要線索,這也是大不可能之事,但實情卻是如此。簡單說,你會發現‘大不可能’這個字眼,隨著故事的發展,將逐漸失去意義,甚至可說是個笑話了。反正在事件落幕之前,什麽事都是大不可能。如此一來,如果你希望兇手人選,非得是某位可能性極小的角色(咱們這些守舊派,都會這麽想),那麽到是沒得抱怨了,因為在所有嫌疑犯當中,他的動機的確最不可能、最沒有必要、也最不明顯。”

“埋怨‘這種事不會發生!’,或對只露出半邊臉的惡魔、帶頭巾的幽靈,和美艷懾人的金發美女心存不滿時,你在表達的只是:‘我不喜歡這種故事’。”

“這種反應是非常正常的。既然不喜歡它,當然可以理直氣壯地說出來。不過,若是拿這種喜好與否的問題,當作評斷故事價值、甚至可信與否的標準,那麽你等於在說:‘這一連串的事情不能發生,因為我無法從中獲得樂趣。’”

“那真實的情況究竟是如何呢?大部分的人都喜歡上鎖的房間。但是——這裏有個麻煩的爭議點——連這一類的書迷,都時常心存質疑。我樂於承認自己也是如此。所以就目前情況而言,我和各位是站在同一陣線上,讓我們來看看其中有什麽道理。一但上鎖房間的秘密被解開時,為什麽我們會半信半疑?這絕非是疑心病太重在作祟,而單純只是我們會莫名奇妙地大失所望。在失望之余,這樣的感覺,自然而然地發展出一種不客觀的想法,然後便說這整個故事不可信、不大可能,或是太荒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