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陪審團,你們做出判決了嗎?”

“是的。”

“被告約翰·愛德華·黎派特被控犯下謀殺罪,有罪還是無罪?”

“有罪。”

“你說他有罪,這是你們一致同意的判決嗎?”

“是的。附帶一提,”陪審團主席急忙補充,“強烈建議從寬量刑。”

法庭裏騷動了起來。宣布判決時,觀眾微微倒抽了口氣,接著是一片死寂,顯示這項建議的分量太輕而不值得感到欣慰。但被告席上的那個人可不這麽想。在整個審判過程中,這還是他臉上首次有了希望的蹤影。他發愣的雙眼望著陪審團,像是期待他們再說些什麽。

法庭助理書記官記錄下建議,清了清喉嚨。

“約翰·愛德華·黎派特,你辯稱沒有犯下謀殺罪,而決意與國家興訟。現在國家判你有罪。你有不該依法判你死刑的理由嗎?”

被告眼神呆滯地回望,有如受了驚嚇。他張開又閉上了嘴。

書記官等著。

“我錯了,”被告恭順地回答,“我知道我做錯事了。”

狂躁之色忽地湧上那雙帶著黑眼圈的眼睛。

“可是您,大人,”他懇求法官,“還有您,大人,”又懇求書記官。也許是不想顯露情緒或感到窘困,書記官別過臉去。“我這麽做是因為我愛她。這是我一直想告訴你們的。我回到家,發現那個家夥來過家裏,她又笑著承認,我實在受不了。”

他使勁地咽了口口水。

“於是我揍了她。我知道我揍了她,但我不確定自己還做了什麽。只見她躺在地板上,水壺還在火爐上滾著,好像什麽事都沒發生過。可是我不是故意的。我愛她。”

艾頓法官無動於衷。

“你要說的就這些?”法官問。

“是的,大人。”

艾頓法官取下眼鏡,慢慢地把跟眼鏡一邊耳後跟纏住的假發解開,折起了眼鏡,小心地放在前面的桌上。他交疊起短胖的手指,平靜但叫人畏懼的眼睛仍直視被告。

艾頓法官個子不高,豐腴但稱不上胖。絕不會有人猜到假發下的法官有著中分、稀疏的姜黃色頭發,指節因為寫太多字而疼得伸不直;或是能夠體會紅色帶黑叉口法官袍底下的他,在春季西岸巡回法庭終期又熱又累的感受。書記官拿著代表黑披肩的黑絲絨方塊,走過來把對折的絲布尖端朝下掛在他的假發上。另一頭的牧師也站了起來。

艾頓法官的聲音柔和,卻像死神或命運之神一樣超然且不帶情感。

“約翰·愛德華·黎派特,”他說,“陪審團認為你以兇殘的手法殺害妻子,判你有罪。”他緩緩把氣吸入鼻子。

“為了替自己脫罪,你以一時情緒激動才有此犯行作答辯。這一點意義也沒有。法律可不會為此開恩,你的案子沒有法律可適用的例外。你的辯護律師以過失殺人罪作答辯,但本席和陪審團完全無法同意。”

法庭裏靜得可以聽見一根針掉在地上的聲音,法官頓了一下。

被告的律師——皇家大律師斐德列克·巴洛低頭呆坐,轉著一支鉛筆。律師席後方,巴洛的一個同事看著另一位同事,做了個“輸了”的手勢。

“事實還是沒變,你在頭腦清醒、知道自己在做什麽的情形下,毆打妻子致死。陪審團建議從寬量刑,本席會予以適切考慮。但本席把話說在前頭:不要抱太大的希望。

“本案現在就差本席依法宣判執刑。也就是說,你會被帶回牢裏,再從牢裏帶到刑場吊死。願上帝憐憫你。”

“阿門,”監獄牧師說。

被告一開始還帶著迷惑的眼神,突然間,他似乎發狂了。

“這不是真的,”他說,“我從來就沒有意思要傷害她!從來沒有!啊,我的天,我才不會傷害波麗。”

艾頓法官看著被告,眼神堅定。

“你自己清楚你有罪,”他冷漠地說,“把犯人帶走。”

巡回法庭空間狹小,觀眾又坐得滿滿的。一位身著淺色夏裝的女孩自後方站了起來,側著身想擠出去。她覺得她再也受不了這個地方的味道。一雙大靴子絆了她一下,這群看審看得入神的觀眾讓人覺得渾身不自在,她可以感覺到他們沉重的呼吸。

女孩的同伴是一位身材厚實、打扮過於考究的年輕人,先是一臉困惑,接著隨女孩走了出去。有人把吃完的玉米片紙袋丟在地上,年輕人正好踩過,發出嘎紮嘎紮的聲音。在康絲坦思·艾頓小姐走到法庭通往大廳的玻璃門前,聽到一連串竊竊私語正評論著。

“很不人道,對不對?”一個聲音低語。

“你說誰?”

“法官啊。”

“他呀?”一個女人滿意地說。“他懂道理,他行的,他有辦法看穿罪犯。要是他們真有罪——就得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