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節

“文件和報告在前面,證人證詞在後面。”傑米·肯普一邊說,一邊把一個沉重的紙箱放在了胡桃木會議桌光滑的桌面上。此時,我們都坐在桑迪·斯特恩辦公室的小會議廳裏,斯特恩目前是我的代理律師,肯普是他的下屬。在七月的炎炎烈日下,肯普搬著這箱文件,走了兩個街區,從區政府辦公樓走來,已經是滿頭大汗,他把領口淺藍色的領帶解開,頭上一縷金色的頭發也濕濕地貼在太陽穴上。他滿頭金發的造型很有北歐王子的風格,大概從很早以前,他就是這樣子了吧。

“我要查一下我的電話留言。”肯普說,“然後再回來和你一起看文件。你記住。”肯普指著我,“別慌,千萬別自亂陣腳,這可是打官司的大忌。”

“怎麽說?”

“就是說,當你看到檢方的證據時,可能心裏會非常慌張。”肯普笑著說,他認為我還能開得起玩笑,這讓我很高興,“但其實這些證據並不是定論。”

今天是七月十四號,是我被控訴殺害卡洛琳·波爾希莫斯後的第三周。今天下午,我將參加高級法院艾迪·莫菲瑞法官主持的傳訊。根據州法典對刑事案件證據的規定,在對被告提起刑事訴訟、進行傳訊之前,必須要讓被告知道檢方即將呈堂的全部物證以及人證名單,包括證人證詞的復印件,也就是這個紙箱裏的所有東西了。我盯著紙箱上貼著的標簽,那麽熟悉,上面寫著:州檢察院訴拉斯迪·薩比奇案。我的心頭突然又湧上了一種感覺,這一切不可能是真的吧。我坐在舒服的會議室裏,看著周圍深色的墻壁和一排又一排深紅色封面的法律書,產生了一種熟悉的感覺,有一點兒害怕,期待著一切快點過去。

箱子的最上面是一份公訴書的復印件。我盯著正文裏“以暴力襲擊”那幾個字。以暴力襲擊,這是一個很常見的法律用語,幾百年來,人們就是用這個詞來起訴犯下了暴力罪行的人。在很多地方,這個詞或許已經過時,已經很久沒人用過了,但在我們州的法典中,它卻是一個很重要的名目。如今,我在自己的公訴書上看到它,讓我生出一種奇怪的感覺。我也成了一名犯罪分子,成了和約翰·迪林傑(John Dillinger【1903—1934】,是二十世紀三十年代美國大蕭條時期,活躍在美國中西部地區的銀行搶匪和黑幫成員。——譯者注)、青須公(青須工是美國舊民間傳說中亂娶妻妾然後將她們殺害的男人。——譯者注)、開膛手傑克(Jack the Ripper是一八八八年八月到十一月,在倫敦東區一帶,以殘忍手法連續殺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兇手,其真實身份和犯案原因至今仍是個謎。——譯者注)一類的人,這世界上有成千上萬的罪犯,有的是因為半瘋半傻,有的是因為飽受虐待,有的是遊手好閑的惡棍,還有很多是一時沖動才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就在那一瞬間,他們發現自己被某個瘋狂的念頭、被內心陰暗的一面操控了。

在經過媒體兩個月沒完沒了的流言蜚語和諷刺挖苦之後,我原本以為,正式公訴書的下達會讓我解脫,但我錯了。在那前一天,尼可給斯特恩特地提前送來了一份復印件。我第一次看到它的時候是在樓下斯特恩的辦公室,在那一刻,我的心、我的五臟六腑仿佛都要爆裂了,全身劇烈的疼痛讓我馬上就要失控了。我感覺到自己臉上血色全無,我知道,我一定顯得特別恐慌。我努力讓自己的聲音保持冷靜,並不是想假裝堅強,而是我突然意識到,這是我唯一的選擇。

斯特恩坐在我旁邊的沙發上,我對他說:“如果我說我不敢相信這一切,會不會聽起來很老套?”我問,“聽起來會讓人感覺我沒搞懂狀況,會讓人感覺我發火發得莫名其妙?”

“你當然不敢相信了。”斯特恩說,“怎麽敢相信呢?我在這裏當刑事律師已經有三十年了,我也沒法相信,而在你這個案子之前,我還以為我什麽都已經見識過了呢。拉斯迪,以前我有一個客戶,當然,他的名字我就不便說了,他曾經把價值兩千五百萬美元的金條放在你現在坐的這個地方,全部都是金條,堆了半米多高。你說,我還有什麽沒見過?但現在,我晚上坐在家裏的時候,就會自己想,真的,你這件事真是太不尋常,太讓人感到害怕了。”

從斯特恩的嘴裏說出來,這些話有了一種特別的感覺,傳達著一種真正的智慧。他略帶西班牙口音的溫柔語氣,讓他平常說話都帶著一種高雅的味道。他的這種高雅讓我覺得很平靜。漸漸地,我發現,我就像是個陷入愛河的情人,別人每一個禮貌的舉動都能讓我倍加觸動。

“拉斯迪。”斯特恩一邊對我說,一邊摸著我拿在手裏的文件,“你還有一件事沒有說,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