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艾略特 2005年9月18日

日記摘錄

哎呀呀,猜猜誰回來了?居然是尼克•鄧恩,布魯克林聚會上結識的男孩,在糖雲中與我接吻的男孩,那個突然不見了蹤影玩消失的男孩。整整八個月零兩個星期再加幾天,這個人壓根兒沒有一絲音訊,隨後卻又突然憑空冒了出來,仿佛失蹤的一幕本就是計劃中的一步——真相是:原來他弄丟了我的電話號碼。當時他的手機碰巧沒了電,因此他把我的號碼寫到了一張便箋紙上,接著把便箋紙塞到了自己的仔褲口袋裏,又把仔褲塞進了洗衣機,結果把便箋紙洗成了一團旋風狀的紙漿。他千方百計想要從那團紙糊中拿回我的號碼,卻只能讀出一個三和一個八(這是男方的說法)。

隨後他被埋在了一大堆鋪天蓋地的工作中,誰料到眨眼間就到了三月,那時候再要回頭找我可就不太好意思了(也是男方的說法)。

不消說,當時我簡直火冒三丈,為這件事生了一肚子氣,不過現在氣倒是已經消了。讓我先來講講事情的經過吧(這是女方的說法):時間是今天,九月的勁風陣陣刮來,我正沿著第七大道漫步,邊走邊盯著街邊的美食琢磨著——一碟碟香瓜、蜜瓜、甜瓜擺在冰上,仿佛是當天最新捕獲的野味。這時我感覺到一個男人正尾隨在我的身後,便用眼角的余光瞥了瞥他,一眼認出了此人。是他,是那個令人心動的男孩,我就是為他寫下了“我遇到了一個男孩”這句話!

我並未停下腳步,只是扭過臉對他說:
(A)我認識閣下嗎?(此話要有一副女王腔調,擺出幾分挑釁之意。)
(B)哇噢,見到你真開心!(此話要有一副受氣包腔調,擺出幾分倒貼的架勢。)
(C)去你媽的。(此話要有一副怨婦腔調,擺出幾分咄咄逼人的勁頭。)
(D)嗯,尼克你還真是不著急呀,對吧?(此話要有一副從容不迫的腔調,擺出幾分古靈精怪、輕松詼諧的架勢。)
答案:D

現在我們成了情侶,一切甜蜜蜜呀甜蜜蜜,就這麽簡單。

這個時機來得真有意思,如果願意承認的話,簡直算得上吉祥如意(反正我就承認這一點)。就在昨天晚上,我的父母剛為他們的書開了一個聚會,書名叫作“小魔女艾米大喜之日”——沒錯,這一回蘭德和瑪麗貝思兩位作家實在忍不住了,他們給不了自己的女兒一段姻緣,於是他們給書中與女兒同名的人物安排了一位丈夫!是的,在第二十冊裏,“小魔女艾米”就要結婚了!吔……可是沒有人在乎,沒有人願意眼見著“小魔女艾米”一步步長大,我自己尤其不願意。讓人家“小魔女艾米”繼續穿著及膝短襪,在頭發上綁一條絲帶吧;讓我一步一步地長大,不要受到“小魔女艾米”的約束,盡管“小魔女艾米”是個活在書中的我,盡管我原本該是那副模樣。

但“小魔女艾米”畢竟是艾略特一家的金飯碗,我們全家靠她賺了不少鈔票,因此我可不能小氣,不把她的天作之合給她。不消說,“小魔女艾米”在書中嫁給了“巧匠安迪”,他們就像我的父母一樣幸福美滿。

不過話說回來,出版商給本期圖書下的訂單少得令人難以置信,讓人不由得有些心慌。在20世紀80年代,《小魔女艾米》的新書首印數一般為十萬冊,現在卻落到了區區一萬冊。相比之下,這次的新書發布會也沒勁透了,壓根兒不搭調。該虛擬人物一出生就是個早熟的六齡女童,現在是個而立之年卻還一副娃娃腔的準新娘,你要怎麽給她辦宴會?(“哎呀,”艾米心道,“要是不合他的意,我那親愛的未婚夫就會搖身變成一個牢騷鬼……”這句可是書裏的原話——整本書從頭到尾害得我想沖著艾米那傻氣十足、冰清玉潔的私處狠狠揮上一拳。)該書是一部懷舊之作,目標買主是跟“小魔女艾米”一同成長的姑娘們,但我實在不覺得會有人想讀那本書。當然,我倒是讀過了,我祝該書一路好運……還不止祝了一次。蘭德和瑪麗貝思擔心“小魔女艾米”的姻緣戳中了我的心窩,誰讓他們的女兒還一直小姑獨處呢。(“舉例來說,我就不覺得姑娘們應該在三十五歲前結婚。”我的媽媽說道。話說回來,她自己嫁給我父親時才二十三歲。)

我的父母總擔心我會跟“小魔女艾米”鬧別扭,他們總是告訴我不要從“小魔女艾米”身上挖掘深意,但我還是不禁注意到一點:每當我把某件事搞砸的時候,艾米卻會交上一份漂亮的成績單。我在十二歲時終於放棄了小提琴,艾米卻在接下來的一本書裏當上了音樂神童;(“哎呀,練小提琴是蠻辛苦,但要提高技藝必須吃得了苦!”書裏說。)我在十六歲時為了與朋友一起去海灘度周末將青少年網球錦標賽拋到了九霄雲外,艾米卻認真投入了這項運動(“哎呀,我知道跟朋友們一起玩是多麽有趣,但如果我缺席比賽的話,我自己和大家不都會失望嗎”),這一點曾經氣得我火冒三丈,但等我去了哈佛大學(艾米則又一次明智地選擇了我父母的母校),我決定犯不著用這種事害自己煩心。我的父母乃是堂堂兩位兒童心理學家,卻選擇了這種以退為進的形式向他們的孩子開炮,這件事不僅算得上糟糕,也堪稱又傻又怪,還有幾分荒唐。既然如此,那就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