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艾略特•鄧恩 2010年7月5日

日記摘錄

我不會怪尼克,我確實不怪尼克。我才不要變成那種牙尖嘴利、嘰喳不停的怨婦,絕對不要!嫁給尼克的時候,我對自己立下了兩條誓言:第一,不把尼克當“跳舞的猴子”支使;第二,絕不會先親口答應放他去做某件事,隨後卻為了那些事跟他過不去(比如,“當然,我覺得沒問題,如果你想要多待一會兒再回家……”;“當然,我覺得沒問題,如果你想要跟哥們兒一起去度周末……”;“當然,我覺得沒問題,如果你想要做你喜歡的事情……”)。可是眼下我卻擔心自己離打破這兩條誓言已經越來越近了。

可是話說回來,今天是我們結婚三周年的紀念日,我卻孤零零一個人守在我們的公寓裏,眼淚害得我的一張臉變得緊繃繃的,因為,嗯,是因為這個緣故:今天下午,我收到了尼克發來的一條語音留言,在語音留言剛剛入耳的一刹那,我就已經知道事情不妙,因為我可以聽出他是在用自己的手機打這個電話,他周圍有男人的聲音。我還能聽出尼克在開口之前先等了好一陣子,仿佛他正在絞盡腦汁地尋思該說些什麽,接著我便聽到他的聲音裏夾雜著出租車的動靜,他的腔調已經略有酒意,聽上去既有幾分懶洋洋又有幾分濕漉漉。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一定會怒火灼心,我的呼吸變得急促起來,緊抿著兩片嘴唇,端起了一雙肩膀,總之一句話,“我是如此希望自己不要抓狂,可是我終究管不住自己”。男人不明白那種感覺嗎?你不希望自己抓狂,但你幾乎不得不抓狂,因為有人打破了一條規則,一條很棒很不錯的規則。也許用“規則”這個詞並不恰當,要不然改成“一條約定”或者“一件妙事”?但不管怎麽說,總之該規則 /約定 /妙事(也就是我們的結婚紀念日)正在活生生地被毀於一旦。盡管他有個很好的理由,我明白,我真的明白。那條傳聞並非空穴來風:尼克供職的雜志已經裁掉了十六名撰稿人,達到總人數的三分之一。尼克倒是躲過了一劫,不過不消說,他不得不帶那些被解雇的人員出去喝個昏天黑地。他們一群男人擠在一輛出租車裏沿著“第二大道”向前奔,裝出一副無所畏懼的英雄樣。其中有幾個人已經回家去陪自己的太太,但仍然還有一大幫人流連不歸。在我們的結婚紀念日,尼克將花上一整夜給這些男人買酒喝,逛脫衣舞廳和下三濫的酒吧,跟二十出頭的年輕女孩勾勾搭搭(“我的這個朋友剛剛遇上了裁員,給他一個擁抱吧……”)。這些失業的家夥喝著尼克付賬的酒,把他誇成一朵花,可是尼克付賬用的那張信用卡卻連接著我的銀行賬戶。尼克要在我們的結婚紀念日去尋歡作樂,但他壓根兒沒有在留言裏提起這件事,只是口口聲聲地說:“我知道我們有計劃,不過……”

我在鬧女孩兒脾氣,我只是以為結婚紀念日的尋寶遊戲會變成一種傳統:我已經在整個城市散播了一條條傳情的信息,處處提示著我們一起度過的一年。我能想象出第三條提示的模樣,它就在中央公園旁邊,在那座出自羅伯特•印第安納之手的LOVE雕塑的“V”字[1]彎鉤處,粘在一張透明膠帶上翩然飛舞。到了明天,會有某個百無聊賴的少年旅客磕磕絆絆地跟在父母身後,他會撿起那張提示讀一讀,然後聳聳肩放手讓它飄走,仿佛一張口香糖包裝紙。

我給尋寶遊戲設定的獎賞堪稱完美,可惜現在卻沒有辦法送出手。那是一個精美無比的皮質古董公文包,誰讓三周年是“皮婚”呢。送一件與工作相關的禮物可能不是個好主意,畢竟這份工作眼下有些波折。我還在家裏的廚房備下了兩只活蹦亂跳的龍蝦,跟往常沒有什麽兩樣——要不然換句話說,原本是打算弄得跟往常沒有什麽兩樣。兩只龍蝦正暈頭暈腦地在板條箱裏東奔西走,我得給媽媽打個電話,看看這些家夥能不能活上一整天,要不然的話,我是否該睜著一雙醉醺醺的眼睛,邁開磕磕絆絆的步子跟龍蝦搏鬥一陣,然後把它們扔進鍋裏煮成一道菜呢——我要動手了結兩只龍蝦的性命,但我甚至連嘗也不會嘗一口。

爸爸打來電話祝我們結婚紀念日快樂,我拿起電話想要裝作不在乎,可是一開口就忍不住哭出了聲,簡直是“咿咿嗚嗚”地邊哭邊說,完全是一派怨婦腔調。於是我不得不告訴爸爸出了什麽事,他吩咐我去開一瓶酒稍稍放縱一下——爸爸一向認為人們應該任由著性子生悶氣。不過話說回來,要是尼克知道我向蘭德告狀的話,他一定會生一肚子氣。不消說,蘭德一定會端出慈父的架勢拍拍尼克的肩膀,“聽說你在結婚紀念日的時候慌裏慌張地跑出去喝了點兒酒噢,尼克”,說完再竊笑幾聲。這樣一來,尼克就會知道我向蘭德告了狀,他會因此火冒三丈,因為他希望我的父母相信他是個十全十美的人。當我把尼克的故事講給父母聽,把尼克誇成一個完美女婿的時候,他的臉上曾經露出一抹燦爛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