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2/12頁)

  

潤一的說法令康正難以駁斥。要推翻潤一在半夜一點前的不在場證明是可能的,但只要住在同一棟公寓的佐藤幸廣沒有說謊,他在一點到兩點之間的不在場證明就是完美的。

  

這麽一來,還是——康正看向仍在睡夢中的弓場佳世子。

  

“不,就算燈亮著,兇手當時也不見得在這裏。”這時加賀卻唱反調。“也許當時園子小姐還活著,行兇是更晚以後的事。”

  

“我在半夜兩點之前都在自己的公寓裏。”

  

“只要搭出租車,兩點半就到得了吧。其他人就算了,但既然是你,就算是在那個時間,園子小姐也會毫不懷疑地讓你進屋吧。”

  

“我來這裏是十一點的時候。”

  

“你能證明嗎?”

  

“我怎麽可能提得出證明!我為了證明沒有來這裏,甚至連不在場證明都準備好了。”

  

“那還真諷刺。”

  

“但是,”康正開口了,“這家夥來這裏的時間,應該就像他本人說的,是十一點左右吧。”

  

“這時候您卻轉而為他辯護了?您為甚麽會這麽想?”加賀問。

  

“因為住在樓上的酒店小姐的證詞,她說只有當晚一點多房間還亮著燈,所以當時應該已經出事了。還有行李也是。”

  

“行李?”

  

“如果沒有遇害,園子本來預定隔天要回名古屋的。她當然會為了遠行有所準備。可是屋裏卻沒有那樣的形跡。所以推測她在收行李之前有人來了,才比較符合事實。”

  

“所以那就是我。”潤一扭動身體,一副死命力爭的模樣。

  

“如果是這樣,那麽為甚麽一點過後房間的燈還亮著?”加賀問。

  

“那是因為房間一直是我走的時候的樣子……”

  

“你是說園子小姐還活著?那定時器的矛盾呢?”

  

和剛才那段對話的結果一樣,潤一再度沉默。但這次他不久後又開口了。

  

“那個酒店小姐的證詞錯了。一點多燈還亮著,是她的錯覺。”

  

加賀舉起手,做出投降姿勢,但是他的臉上沒有絲毫玩笑的模樣。

  

康正構思當時的情景。假如潤一沒有說謊,那麽他就是在中止殺人後,於十二點多離開這裏,否則他無法在一點之前回到自己的住處。這時門是鎖上的,園子還在沉睡。這個狀態持續了一陣子。酒店小姐一點多目擊房間的燈亮著也是說得通的。

  

然而後來園子死了,房間的燈也關了,而定時器是設定在一點。

  

康正擡頭看加賀。

  

“只有一個可能。”

  

“是啊,”加賀似乎也已經想到同樣的情況,立即表示同意,“但是能證明嗎?”

  

“不需要證明,因為我沒有審犯人的意思,但是……”康正朝仍在睡夢中的佳世子看。

  

“看來有必要叫醒睡美人了。”

  

加賀語帶揶揄,想來是懷疑在這種狀況之下要如何叫醒弓場佳世子。佳世子睡得很熟,看樣子光是出聲是叫不醒的。

  

“你出去。”康正對加賀說。“剩下的我自己解決。”

  

“只靠您是找不出真相的。”

  

“我可以。”

  

“您不知道最重要的關鍵。您以為我能提供的情報只有酒店小姐的證詞而已嗎?”

  

“如果你還有別的情報,就現在說。”

  

“恕我無法從命,因為那是我的王牌。”

  

“我一樣有王牌。”康正舉起兩手的開關。

  

“按下那個開關,您甚麽都得不到。不知道真相就不算報仇。”

  

加賀對康正投以銳利的眼光,而康正正面迎向他的眼光,全身起了雞皮疙瘩。

  

“你出去。”康正說。加賀搖頭。康正看他這樣,繼續說:“只要在我叫她起來這段時間出去就好。等她醒了,我再讓你進來。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