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刑警探案 第二章 大義滅親誅殺逆子 地下白骨三載重現(第3/3頁)

第二天一早,陳士海夫婦平整了那塊土地,栽上了蔬菜。雖說想起來有些心驚肉跳,但事情還是慢慢過去了。

鄉鄰們長久未見到陳衛新,也有人問起過,陳士海夫婦回答是他在家裏賭氣,說是到外面闖蕩去了。第二年夏天,陳衛新的弟弟在軍事院校放暑假期間,向所在部隊請假回鄉探親,發現哥哥不在,問起了去向,父母沒有回應,只是要求他不要再過問這件事。從父母諱莫如深的言談和曖昧不明的態度上,他猜度家中出了大事。在臨行前,他含著眼淚對父母說:你們不應該這樣這對待他,好歹他是你們的兒子,好歹也是一條性命哩!

聽了陳士海最後這一段話,我示意正在做筆錄的啟明市公安局刑警隊陸振輝暫緩錄入。對這麽一起特殊的案件,我心裏一直萌動著一種別樣的辛酸。面前兩位年過花甲的老者,在百般無奈下殺死了其心可誅的逆子,可謂是大義滅親。但是,殺人犯法,罪不可恕啊!他們已免不了牢獄之災,難道還要把這個寄托著他們唯一希望的小兒子也帶進去、以知情包庇處理嗎?雖然他是在事後猜度知曉,不一定要追究刑事責任,但軍事院校的學員身份恐怕難以保留了。如果是這樣,豈不是徹底毀了這一家嗎?這本來就是一場人間悲劇,在我內心深處,實在不願意看到這場悲劇延續得更為慘烈。

陸振輝停下筆,擡頭望著我,我輕輕地點了點頭,小聲說道:“愛念曰慈,湣傷曰悲,是謂慈悲。我們還是慈悲為懷吧!”

我知道,這是執法規則和警察操守不能允許的,然而,這一次我卻讓情感突破了執法的規則和操守。至今回想起來,仍然覺得有悖於法律的尊嚴,愧疚於心。

在訊問談話結束後,我和邢志明副局長商定,為了防止群眾圍觀,在深夜零時挖掘屍體。楊士平所長借來一台小型發電機,拉好電線,只等時間一到,立即動手。

零時過後,發電機響起,幾名偵查員揮鍬挖土,十分鐘後,發現了雞蛋的殘渣,二十分鐘後,挖出了衣物的碎片和沾滿泥汙的白骨。隨後法醫對屍骨進行了檢驗,在頭顱骨的右眼至枕後部,有一處六平方厘米大小的不規則凹陷,數條裂紋呈放射狀延伸。死者確系被堅硬的鈍器擊破顱骨而死。

這起說不上有什麽偵破過程的殺人案,由此宣告破案。第二天一早,陳士海夫婦被戴上手銬,執行刑事拘留。當他們被押上警車時,我看到他們扭頭望著自家的大門,遲遲不肯移步。道路兩側站滿聞訊而來的鄉鄰,他們默默地瞧著眼前的這一幕,沒有發出任何聲響,只有幾名婦女,在初陽斜照下,眼裏泛著淚光。

傍晚,我們回到江口。我的辦公桌上放置著一張《江口日報》,第二版上有一則新聞,大大的黑體字標題是:《誅逆子埋屍三年余掘白骨兇案一朝破》。

我不禁有些感慨:記者的工作效率真比我們還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