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5)

我的上司不喜歡我,他是個年輕人,二十六、七歲。我可以看出在他眼中,我像只爬到面前乞憐、惹人厭的老癩皮狗,其實連我自己都厭惡自己。但是……我無法控制自己,我真想告訴他:年輕人,這是在監獄裏過了大半輩子的結果。在牢裏,每個有權的人都變成你的主子,而你就成為主子身邊的一條狗。或許你也知道自己是一條狗,但是反正其他犯人也都是狗,似乎就沒有什麽差別了,然而在外面世界的差別可大了。但我無法讓這麽年輕的人體會我的感受。他是絕不會了解的,連我的假釋官都無法了解我的感受。我每周都要向假釋官報到,他是個退伍軍人,有把大紅胡子,一籮筐的波蘭人笑話,每周見我五分鐘,每次說完波蘭人笑話後,他就問:“雷德,沒去酒吧鬼混吧?”我答說沒有,咱們便下周再見了。

還有收音機播的音樂。我入獄前,大樂團演奏的爵士樂才剛剛開始流行,而現在每首歌仿佛都在談性愛。路上車子這麽多,每次過街時,我都心驚肉跳,捏一把冷汗。

反正每件事都很奇怪,都令人害怕。我開始想,是不是應該再幹點壞事,好回到原本熟悉的地方去。如果你是假釋犯,幾乎任何一點小錯都可能把你再送進監牢。我很不好意思這麽說,但我的確開始想,要不要在超市偷點錢或順手牽羊,然後就可以回到那個安靜的地方,在那裏,至少一天下來,你很清楚什麽時候該做什麽事情。

如果不是認識安迪的話,我很可能就這麽做了,但一想到他花了那麽大的工夫,多年來很有耐性地用個小石錘在水泥上敲敲打打,只是為了換取自由,我就不禁感到慚愧,於是便打消那個念頭。或是你也可以說,他想重獲自由的理由比我豐富——他擁有一個新身份,他也有很多錢。但是你也知道,這麽說是不對的,因為他並不能確定新身份依然存在,如果他沒有辦法換個新身份,自然也拿不到那筆錢了。不,他追求的單純是那份自由。如果我把得之不易的自由隨便拋棄,那無疑是當著安迪的面,唾棄他辛辛苦苦換回來的一切。

於是我開始在休假時搭便車來到巴克斯登小鎮,那是一九七七年四月初的事了。初春的田野,雪剛剛開始融化,天氣也剛暖和起來,棒球隊北上展開新球季。我每次去的時候,口袋中都帶著一個羅盤。

我想起了安迪說的話:在巴克斯登鎮北邊有一大片牧草地,在牧草地的北邊有一面石墻,石墻底部有一塊石頭,那塊石頭和緬因州的牧草地一點關系也沒有,那是一塊火山巖玻璃。

你會說,這還真是愚蠢的行為。像巴克斯登這樣的鄉下地方,會有多少牧草地?五十?一百?說不定比這還要多。即使我真的找到了,也不見得認得出來,因為我可能沒有看到那塊黑色的火山巖玻璃,或更可能的情況是,安迪把那塊玻璃放進口袋裏帶走了。

所以我同意你的話,我這些舉動還真是愚蠢行為,毫無疑問。更何況對一個假釋犯來說,這趟旅行無疑是一大冒險,因為不少牧草地上都豎著“不許踐踏”的牌子。你要是誤踏進去一步,很可能吃不了兜著走。我真傻,但是花了二十七年的光陰在混凝土墻中敲敲打打,也同樣傻。不過既然我現在不再是監獄裏那個什麽都弄得到手的萬事通,只是個跑腿打雜的人,有件事情做做,讓我暫時忘掉出獄後的新生活也好,而我的嗜好就是尋找安迪藏鑰匙的石頭。

所以,我經常搭便車來到巴克斯登,走在路上,聽著鳥叫,看著潺潺流水,查看融雪後露出的空瓶子——全都是無法退瓶、沒用的瓶子。我不得不遺憾地說,比起我入獄之前,現在的世界似乎變得揮霍無度——然後繼續尋找那片牧草地。

路旁有不少牧場,大多數都立刻可以從名單中刪除。有的沒有石墻,有的有石墻,方向卻不對。無論如何,我還是在那些牧草地上走走,在鄉下走走很舒服,在這些時候,我才感受到真正的自由和寧靜。有一次,有條老狗一直跟著我,還有一次,我看到了一頭鹿。

然後到了四月二十三日,即使我再活個五十八年,都永遠忘不了這一天。那是個宜人的星期六下午,我走著走著,在橋上垂釣的男孩告訴我,這條路叫老史密斯路。這時已近中午了,我打開帶來的午餐袋子,坐在路旁一塊大石頭上吃起來。吃完後,小心把垃圾清理幹凈,這是爸爸在我和那個男孩差不多年紀的時候教我的規矩。

走到大約兩點鐘左右,在我左邊出現一大片草地,草地盡頭有一堵墻,一直往西北方延伸而去,我踩在潮濕的草地上,走向那堵墻。一只松鼠從橡樹上嘮嘮叨叨地斥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