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人失蹤了(第2/7頁)

“沒關系,你什麽時候想寄,跟我說一聲,把對方的地址、郵編抄給我,我幫你寄。郵費事後再跟你結。”我告訴她,鎮上的郵遞員是我的中學同學兼好友,因為他不住在本鎮,所以在郵局歇業期間,我幾乎就成了鎮上的郵政代理員,有人想寄東西,總會來找我。

她露出感激的微笑。

“啊,謝謝。”她道。

這時,我身後的薛寧發出一聲不耐煩的咳嗽。我知道她在提醒我履行警察的義務。

“這位是……”林信文也看見了她。

“她是你的鄰居,住在你樓上。你應該見過她。”我簡單地給她們作了介紹。

“哦,你好。”林信文客氣地跟薛寧打招呼,但後者卻只是敷衍地朝她點了點頭。

我決定趁這機會,向同住在一家旅館的林小姐打聽點事。雖然我對她是否會注意她的鄰居表示懷疑,但既然正好碰上了,問問也無妨。

“他們也是一周前到的。我想你對她丈夫也許會有印象,他身高一米七左右,長得很瘦,頭發濃密,臉很窄。不知道你昨天有沒有見過他?”我問道,這是我對王海南外貌的總體印象。

“那是她丈夫,”她又看了一眼我身後的薛寧,搖了搖頭道,“對不起,我……我昨天好像沒見過他。嗯,也許見過,但我可能沒注意。”

我早料到她會這麽回答。其實在我眼裏,林小姐就是個不折不扣的粗心女孩。她第一次來我店裏,臨走時,把一個隨身帶的小箱子忘在了那裏,後來是我親自把箱子送到旅館還給她的;第二次,她買了木雕,但付賬後沒拿找錢就走了,也是我追到街上去還給她的。我認為她要不是總在想心事,就是對周遭的一切都不感興趣。所以,這就難怪,住在我樓上的人每天跟蹤她,拍下她大量照片,她卻全然不知。本來我一直以為,在我們這個小鎮上,要跟蹤一個人而不被發現實屬難事,現在看來我得改變看法了。

“他怎麽啦?”她又問。

“他好像不見了。”我含糊其辭,覺得暫時還是不要把這件事定性為“失蹤事件”更為妥當,我畢竟不是什麽真正的警察,“他是昨天下午四點左右不見的。你昨天下午有沒有出過門?”我又問道。我猜想她對自己做過什麽,應該還有記憶。

“昨天下午我出去了,四點左右回來的。”這次她回答得很確定,然後她又笑了笑說:“這幾天天氣不好,陰陰的,像要下雨,所以我三點出門,不到一個小時就回來了。”

“是啊,好多天沒出太陽了,真夠嗆。”我附和道。望著她那張單純清秀的臉,我突然有種想告密的沖動。我很想把我樓上那人的所作所為對她和盤托出,但掙紮了一番後,還是放棄了。

那個人畢竟是我的房客,我父親朋友的朋友,他給的房租是所有房客中最高的,而且在人住的第一天就一次性全部付清了。我就是用他給的那筆錢更換了所有的刀具,還購買了新的工作服。多年來,我一直在等待一個有錢人人住我家樓上那間簡陋的小屋.上帝終於將他賜給了我,我實在沒理由背叛或得罪他。更何況他待人溫和,還樂於跟我交談。他一天跟我說的話,抵得上我一個月跟我父親說的話。

“是啊,天氣真差。不過……他怎麽會不見的?有沒有打電話給他?”林小姐似乎對薛寧丈夫的失蹤頗為好奇,後面那句好像是在問薛寧。

但薛寧沒理她。

“打過了,手機關著。”我回答了她。當下我決定,只要那個人不傷害她,我會對他所做的一切守口如瓶。

“嗯哼。”薛寧叉在我身後咳了一下,我知道她是在提醒我,但我的問題還沒問完。

“林小姐,我想知道,你回來的時候,有沒有看見過別人?”我覺得自己的口吻頗像警察。

“啊,小亮,你好像警察啊。”她果然開起了我的玩笑。

“是嗎?”我有點不好意思了,“我爸不在,他身體不好去縣醫院了,所以我臨時代替一下他……”我企圖解釋,她笑起來。

“沒關系,子承父業嘛,應該的。”她道,接著她在記憶庫裏搜索了幾秒鐘後回答我:“我回來的時候,差不多是四點,一回來就想洗個澡,因為好像出汗了,但是浴室的水很小,於是我就去旅館的服務台找人,那時候,我看見住在我隔壁的一位小姐正好從旅館裏走出去。我沒跟她說過話,不過,我知道她是前天上午搬進來的。”

“謝謝你。”我致了謝,隨即跟她告別。

接下來的五分鐘,我跟薛寧一起來到位於二樓的客房。這是小吳旅社最大的一間客房,據說也是房租最貴的一間。房間裏有沙發和餐桌,還有掛衣服的雕花木櫃。我記得那個木櫃還是我做的,那是火災之後,我們家對吳太太的一種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