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愛夫妻

約翰·約翰遜知道,他必須殺掉他妻子。他不得不這麽做。這是他唯一能做的事。他必須為她考慮。

 

離婚是不可能的。他沒有正當的理由。瑪麗善良、美麗、開朗,並且從來沒有看過別的男人一眼。在他們的婚姻生活中,她從來不向他嘮嘮叨叨。她做得一手好菜,打得一手好橋牌,她是鎮上最受歡迎的女主人。

 

他不得不殺掉她,這真是非常遺憾。但是,他不願意告訴她他要離開她,這對她是一種羞辱。再說,兩個月前,他們剛剛慶祝了他們結婚二十周年,他們都說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對夫妻。

 

當著十幾位羨慕他們的朋友的面,他們舉杯保證說,他們要相愛一輩子。他們說,他們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經過所有這些後,經翰不能就這麽把瑪麗一腳踢開,那太卑鄙了。

 

沒有了他,瑪麗的生活就沒有了意義。當然,她可以繼續開她的商店,那個商店自從開張以來,生意一直非常興旺,但她並不是一個真正的職業婦女。開那個店純粹是為了消遣,當時他們隔壁的房子剛好要出售,於是他們就買下來了。也不用裝修什麽的,只要打通兩棟房子中間的墻,開一扇門就行了。瑪麗說,開家具店只是為了在她可愛的丈夫不在時,讓她消磨時間而已。這對她並沒有什麽特殊意義,雖然她很有商業頭腦。約翰很少進商店。他覺得那裏亂七八糟。他一進那裏,就覺得很不安,那裏面的所有東西顯得非常擁擠,好像隨時會掉下來一樣。

 

是的,瑪麗的興趣在他身上,而不是在商店上。為了使生活有意義,除了商店之外,她必須愛別的東西。

 

如果他跟她離婚,那麽就沒有人帶她去聽音樂會和玩橋牌。

 

她也不可能再參加她最喜歡的聚餐晚會了。沒有了他,他們的朋友誰也不會邀請她。離了婚,她就是孤零零的一個人了,將像那些老處女和寡婦一樣,過著悲慘的生活。

 

他不能讓瑪麗過那樣的生活,雖然他確信,如果他要求她離婚,她會同意的。她對他一向百依百順。

 

不,他不能向她提出離婚,這對她是一種羞辱。她應該得到更好的結局。

 

如果他在去列克星頓出差時,不遇見萊蒂絲就好了。但那是一次奇遇,他怎麽能後悔呢?在他認識萊蒂絲之後,才覺得自己充滿活力。遇見萊蒂絲後,他覺得就像是盲人重見光明一樣。而令人驚訝的是,萊蒂絲也深深地愛著他,迫不及待地要和他結婚,她是自由身,沒有什麽問題。

 

等待。

 

催促。

 

他必須想方設法結果瑪麗,安排一次意外事件應該是不難的。商店就是一個理想的地方,那裏非常擁擠。利用那些沉重的石頭雕像、吊燈和壁爐架,可以輕而易舉地結束他親愛的瑪麗的生命。

 

“親愛的,你必須告訴你妻子,”他們上一次在列克星頓的一家旅館幽會時,萊蒂絲催促道。“你必須趕快離婚。你必須把我們之間的事告訴她。”萊蒂絲的聲音舒緩悅耳,讓約翰陶醉。

 

但他怎麽能告訴瑪麗有關萊蒂絲的事呢?

 

約翰甚至搞不清萊蒂絲為什麽吸引他。

 

與瑪麗的和藹不同,萊蒂絲很優雅。萊蒂絲並沒有瑪麗那麽漂亮或迷人。但他無法抵抗她的魅力。在她面前,他是一個熱情、老練的情人;而在瑪麗面前,他則是一個體貼、和氣的丈夫。和萊蒂絲在一起,生活總是充滿激情,和她在一起,他體驗到前所未有的亢奮。萊蒂絲是土、氣、火和水這四個元素;而瑪麗——不,他不能比較她們。但不管怎麽說,強迫他們結束這種狂熱的相互迷戀,又有什麽意義呢?

 

這時,就在他正要提議萊蒂絲去酒吧時,他看到查特·弗萊明走進旅館,向服務台走去。查特·弗萊明到列克星頓來幹什麽呢?

 

在任何地方都可能碰上熟人,這是非法情人經常面臨的問題。他們可能在任何時候、任何地點被人發現。沒有一個地方是安全的。

 

但是,查特·弗萊明是約翰最不想見到的人,如果他見到約翰和另一個女人在一起的話,他一定會大肆宣揚的。弗萊明這個碎嘴子會告訴他的妻子和他的朋友,會告訴他的醫生、他的店主、他的銀行和他的律師。

 

約翰在萊蒂絲身邊覺得非常不自在。查特還在服務台說什麽。約翰不能這麽暴露下去,查特只要向四周看幾眼,就會發現他和萊蒂絲。約翰找了個可笑的借口,溜到旁邊的報攤,躲到一本雜志後面,一直到查特登記完後乘電梯上樓。

 

他們總算躲過了,但是,太玄了。

 

約翰覺得這玷汙了他們高尚的感情,他不能容忍下去。他必須采取行動,一勞永逸地解決這件事,但是,同時他不想傷害瑪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