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贓(第2/3頁)

 

我上了黑暗的樓頂,走到中間的房門,扭開門柄。

 

門是開著的。

 

那個一臉病容的老人躺在幽暗的房間地板上,手裏有一把槍,血從他的太陽穴流出來。

 

我看了看四周,茶幾上有一張紙條,我走過去讀那張字條:

 

“我沒有希望,每個人都袖手旁觀。我名下有一百二十七元。房租已付。現在只是一個有病的酒鬼,一切都過去了,她去了,孩子也去了,誰還在乎我?”

 

我的第一個直覺是要下樓打電話報警,突然,幾天前勞勃譏笑我的話在耳邊響起:“你是一只沒有用的耗子,所以她才會選上我,你沒有膽量,只會吱吱叫。”

 

我望著地上的屍體,再看看遺書,知道我要做什麽了。

 

我拿起遺書放進口袋,在屍體邊跪下來,搜他的口袋,掏出皮夾,取出鈔票,裏面共計有五張二十元,一張十元,三張五元,兩張一元。我把錢放在桌子上,用手絹小心地擦擦皮夾,塞到屍體下面。

 

我拉開抽屜,把書桌前的椅子翻倒,從死者手上取下手槍,擦拭幹凈,放在死者的手邊。

 

然後我走出房間,順手關上門。

 

我來到勞勃的房間,擦掉每一個我可能留下的指紋,再把錢塞進一只茶色的破鞋裏,然後把手絹放回口袋。

 

把一切都弄好之後,我走出公寓,在街頭漫步,心裏把這事重新估量一次,看看是否有漏洞。

 

手槍上沒有指紋,警方不能以自殺案辦理。

 

公寓裏沒有其他人,他們會把焦點落在我和勞勃身上。

 

我循規蹈矩,從不侵犯他人,銀行還有不少存款,而且,我從不請假怠工,從不喝酒,生活呆板,有規律,沒人會懷疑我能做出這種事。

 

而勞勃,警方會查出他是個退學的學生,經常流連酒吧和賭場,個性粗野,一文不名。

 

自殺是不可能,屍體上的錢夾值得懷疑,當他們在我們住所搜查我們的房間時,會找到勞勃舊鞋裏的鈔票。

 

勞勃會說,他七點以前就離開公寓,乘出租車到麗莎家和她過夜。她也會支持他的說詞。

 

至於死亡時間呢?大約七點十五分,醫生能夠說出時間,但不會精確到幾分幾秒。

 

而我知道勞勃的時間表。他會在床上躺到下午,然後到處遊蕩。麗莎七點才下班,所以,他不是到餐廳接她,就是直接到她公寓。在那之後是否有人看見都無所謂。他們會推測說,他在離開我們的住所之前,到樓上老人的房間看看有什麽可偷,發現老人在家,兩人大打出手,結果老人不敵被殺害,並被搶劫。

 

我取出那位老人的遺書,一邊走一邊把遺書撕碎,再讓紙屑從指縫中溜掉,隨風四散。

 

我走進一家電影院,看了場粗俗的電影。這是為警方留下不在場證明做的。

 

我徒步走回家。房東的汽車停在屋前,她已經下班回來。

 

讀法律學校的那個學生也回來了,他樓上的燈亮著。

 

我回到我的房間。

 

勞勃還沒有回家,他正躺在麗莎的臂彎裏,整夜都不會回來。

 

第二天早上,我上班時勞勃還沒有回來,他可能直接從麗莎那兒去上班。

 

我五點下班,直接回家,心想這時候他們該發現屍體了。

 

公寓附近停著一輛警車,門裏走出來兩位彪形大漢,他們必定是從房東的窗戶看見我回來了。

 

房東站在門口。我笑著向她點頭。她古怪、驚慌地看著我。

 

兩位大漢表情嚴厲,其中一位說:“我們想和你談談。”

 

我領他們進屋。我立刻看出房間的東西被翻過,勞勃的房門半開著,枕頭和雜志扔得到處都是。

 

我說:“你們已經搜過這兒啦?”

 

“是的,你們的房東讓我們進來的。我們在那個房間的一只鞋子裏找到一卷鈔票。”

 

“那不是我的房間,這間才是我的。”

 

“我們知道,房東告訴過我們了。勞勃生前你很不喜歡他,我們知道他搶了你的女朋友,是不是因此你才要陷害他?”

 

“陷害他?你在說什麽?”這時,“生前”兩字突然閃進我的腦中,“勞勃生前,你是什麽意思?”

 

“勞勃死了。”

 

我目瞪口呆,“死了?”

 

“被槍殺了,在一幢公寓裏,死在你以前那位女朋友的床上,麗莎也死了。”

 

“麗莎也死了?”事情發生得突然,我簡直不能相信。

 

“麗莎的另一個男友去找她,發現他倆在床上,就把倆人都打死了。”

 

他們站在那兒看著我,十分冷靜,面無表情。

 

“為什麽你們要搜這個地方?你們在找什麽?”

 

“我們來這兒想找找著是不是有親戚可以通知,但我們來到這兒的時候,發現女房東剛剛報警,因為她發現樓上有個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