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的電話(又名《殺妻的兇手》)(第2/4頁)

 

“他們是好聚好散地分居的?”

 

查爾斯太太說:“威廉斯太太並沒有對他怎樣,假如他們感情不好的話,那是他那方面。”

 

查爾斯先生說:“威廉斯先生另有心上人,但是他太大不肯離婚。她要他回心轉意。”

 

查爾斯先生停了一會兒說:“威廉斯太太的母親也很想讓女兒和女婿破鏡重圓,上次我見到威廉斯先生,他說丈母娘幾乎每天晚上都給他打電話,叨嘮這件事。”

 

“他有這樣的丈母娘,運氣還不錯呢。”查爾斯太太厭煩地說:“他那樣對待人家女兒,她還把他當自己兒子一樣。”

 

“晤,威廉斯先生也很尊敬他丈母娘。”查爾斯先生說,“他對我說,如果丈母娘不勸他回太太這兒的話,他還會和以前那樣敬愛她。”

 

“威廉斯太太的父親對他們的分居怎麽評價?”我問。

 

查爾斯太太說:“他已經死了好幾年,她母親在城西獨居。”

 

我取出記事本,記下威廉斯太太母親的名字,她叫辛黛。然後我記下她的地址。

 

我又記下威廉斯先生的名字,問他們知不知道他的住址。

 

查爾斯太太說:“他住在離這兒不遠的地方,和一位光棍朋友住一起,那人叫萊恩,也在馬克公司做事。”

 

我找到通訊錄,把兩人的住址抄錄下來

 

我感謝查爾斯夫婦的幫忙,告訴他們可以回家。當他們正要離開時,化驗室的技術員來了。

 

他為死者拍照的時候,我看了看其他房間。

 

客廳和餐室被翻得很亂,臥室倒沒有人來過的痕跡。

 

檢查完畢,技術員也在廚房裏做完他的本分工作。

 

我說:“沒有強行進入的痕跡,只是抽屜被翻亂了。”

 

他說:“這是故布疑陣,只是弄得不太好而已。”

 

“兇手沒有花多少時間,”我同意地說,“不過,也許他沒有時間。”

 

技術員離開後,我打電話給停屍間,叮囑伯丁和另外一個警察守住兇宅,等汽車來運屍體。

 

然後我駕車到威廉斯先生和萊恩居住的公寓。

 

我按門鈴後,一位瘦削、英俊、三十歲左右的男人來開門。

 

“是威廉斯先生嗎?”我問。

 

他搖搖頭說:“我是他同公寓的人。”然後回頭大叫,“湯姆,有人找你!”說著,回到他原先坐的安樂椅,繼續看他的報紙。

 

一位魁梧英俊的金發男人從另一個房間走出來,他腰圍間圍一條圍裙,手裏拿著一條毛巾。

 

“今晚輪到我洗碗.”他解釋說,“有何貴幹?”

 

我亮亮皮夾裏的警徽說:“我是沙德警官,可以進來嗎?”

 

我走進屋裏。那位瘦削的男人疊起報紙,放在一旁,驚駭地看著我。

 

我剛進刑事組的時候,經常以最委婉的方式向親屬報告噩耗。但我很快就知道,即使你再委婉溫和,也無法減輕家屬所受的打擊。現在我索性坦白相告,再看對方的反應。

 

我說:“威廉斯先生,你太太今天下午五點半被人謀害了。”

 

兩個男人的眼睛瞪大了,威廉斯高聲問:“在哪兒?”

 

“在她家裏,兇器是把切肉刀。我們認為是掛在爐子上面的那套刀中的一把。”

 

他舔舔唱唇說:“那麽,是發生在廚房裏了?”

 

我點點頭。

 

“你們抓到竊賊沒有?”

 

我好奇地審視他,“嘿,你為什麽認為那是竊賊所為?”

 

他的視線從我身上移開,又舔舔嘴唇,用一種古怪的聲調說:“你不是說事情發生在五點三十分嗎?”

 

“對。”

 

“晤,她總是五點三十分整到家,你又說事情發生在廚房,所以我猜她是從後門進家時,撞見一個竊賊。”

 

我讓他說出那段時間他在做什麽。他從四點半下班到現在每一分鐘都能說出來。

 

他和他的同伴萊恩四點半一起下班,一起搭乘公共汽車回家,五點十分到家。

 

他們到家時,沒有查對時間,但是兩個人都堅持說是五點十分,相差不到一分鐘。因為他們每天搭同一班公共汽車,並且總是在同一時間到家。

 

萊恩說:“每次我們到家,我總是看看表,總是差不多接近五點十分。我們從來沒有差過兩分鐘的。今天我沒有看鐘,因為我們進門的時候,電話鈴在響,我去接電話。”他發出一陣笑聲,“又是威廉斯的女朋友。”

 

我看看威廉斯,說:“就是你準備結婚的那個?我是說如果你太太同意離婚,你們就結婚的那一個?”

 

他神色驚愕。萊恩又發出一陣笑聲,解釋說:“我是開玩笑的,警官,那是他的丈母娘。威廉斯的大半生都耗費在和她電話交談中。”

 

“噢!”我說。

 

威廉斯做個鬼臉說:“今晚我們談了四十分鐘。”然後想到什麽似的,“嘿,朱莉遇害的時候,我正和她母親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