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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煩什麽?”他厲聲道。

“難伺候的小人物坐在一間小辦公室裏擺個屁狠勁兒。我已經在重罪區蹲了五十六小時。沒人找我碴,沒人在我面前耍狠。他們沒必要這麽幹。他們收起狠勁兒等要用時才使出來。再說了,我為什麽蹲囚房?我被指控有殺人嫌疑。什麽見鬼的法制系統,因為幾個警察得不到想要的回答就把人送進重罪囚房?他有什麽證據?便箋本上的一個電話號碼?把我關起來又能證明什麽?證明他有權力,除此之外什麽都證明不了。你現在跟他一個腔調——想要讓我瞧瞧在這煙盒大小的被稱作辦公室的地方你能怎麽發威。你派個看小娃兒的膽小鬼半夜三更把我弄到這裏,你以為我一個人枯坐在那裏呆想了五十六小時,腦子可能已經成一鍋糨糊了?你以為我會趴在你腿上哇哇大哭,求你摸一下我的腦袋,因為我待在那麽大的拘留所裏感到孤苦無依?閉嘴吧,格倫茨。喝你的酒去,有點人樣吧。但願你只是履行職責。請先把銅指套脫了。要是你厲害,根本不需要那玩意兒;要是你需要,那就別對我逞能。”

他坐在那裏聽著,望著我,接著咧著嘴猙獰地一笑。“精彩的演講,”他說,“得了,你把心裏的惡氣放出來了,我們來弄供詞吧。你是希望回答問題呢,還是照你自己的方式陳述?”

“我在跟鳥兒說話,”我說,“只想聽聽微風吹過的聲音。我不會給你什麽供詞。你是律師,你知道我可以不給。”

“不錯,”他冷靜地答道,“我懂法律。我知道警察的做事方式。我提供機會讓你澄清自己。要是你不在乎,我也無所謂。我可以明天早晨十點傳訊你,讓你出席預審聽證會。我會為你辯護,但你有可能交保。而一旦交保,事情就難辦了。你就得花大錢。這是一種處理辦法。”

他低頭溜了一眼桌上的一張紙,看完後把它朝下扣在桌上。

“什麽罪名?”我問。

“第三十二條。事後從犯。屬於重罪,可能會在聖昆廷監獄蹲上五年。”

“最好先逮住倫諾克斯。”我謹慎地說。格倫茨已經掌握了什麽,我從他的態度裏感覺得到。我不知道有多少,但是他肯定已經掌握了一些。

他往椅背上一靠,抓起一支筆,放在兩只手掌間慢慢地搓著。緊接著,他微笑起來,揚揚自得的樣子。

“倫諾克斯是個很難隱藏的家夥,馬洛。指認大多數人需要照片,而且是清晰的照片。但一個半邊臉上滿是疤痕的家夥是不需要的,更別提他不到三十五就已經滿頭白發。我們有四個證人,說不定能找到更多。”

“這些證人要證實什麽?”我嘴裏苦澀得很,就像受了格裏戈裏厄斯那一拳後嘗到的那股膽汁味兒。這讓我想起依然腫痛的脖子。我輕輕揉了揉。

“別犯傻了,馬洛。聖地亞哥高等法院的一個法官和他的老婆剛巧送兒子和媳婦上那架飛機。他們四人都看到了倫諾克斯,法官的老婆還看見了送他來的車和人。你輸定了。”

“很好,”我說,“你怎麽找到他們的?”

“電視台和電台的特別告示。一段詳細的描述就足夠了。法官打來了電話。”

“聽上去不錯,”我公道地說,“可是還差一點,格倫茨。你得抓到他,證明他殺了人。並且還要證明我知道他殺了人。”

他手指輕輕彈了彈電報紙背面。“我覺得我要喝一杯,”他說,“連著幾晚都在幹活。”他打開抽屜,把一瓶酒和一只小酒杯擺上辦公桌。他斟了滿滿一杯,一飲而盡。“好些了,”他說,“好多了。抱歉,你在拘留中,我不能也賞你一杯。”他塞上木塞,把酒瓶推遠些,但還是能夠到。“噢,是啊,我們需要證明,你說的。哈,說不定我們已經得到了他的自白,夥計。太糟了,嗯?”

一根小而冷的手指順著我的脊梁往下滑,像是一條冰涼的蟲子在爬。

“那你又何必要我的供詞?”

他咧咧嘴。“我們希望文件條理清晰。倫諾克斯會被帶回來受審。我們需要任何能弄到的情報。與其說我們想從你這裏得到什麽,不如說我們更想讓你出去——如果你合作的話。”

我瞪著他。他輕輕撥弄著文件,身子在椅子裏挪了挪,瞧了一眼酒瓶,竭力克制著不去碰它。“你大概想聽聽整個故事吧,”他突然給了我不懷好意的一瞥,“好啊,聰明的家夥,為了證明我沒騙你,你且聽著。”

我傾身往他的辦公桌湊過去,他以為我要拿酒瓶,於是一把抓過去,放回抽屜。我只不過是想把煙屁股扔進他的煙灰缸。我坐回來,點上另一支煙。他說得很快。

“倫諾克斯在馬薩特蘭下了飛機,那是個只有三萬五千人的小城,也是個航空中轉點。他失蹤了兩三個小時。後來,一個深色皮膚、臉上有許多可能是刀疤的疤痕的高個黑發男人以西爾瓦諾·羅德裏格茲的名字定了去托利昂的機票。他的西班牙語說得不錯,但對有這麽個名字的人來說又不夠好。他的個頭遠比有這種深色皮膚的墨西哥人要高。飛行員發來了有關他的報告,可托利昂的警察動作太慢。墨西哥警察實在不利索。他們最拿手的是開槍打人。等他們到達,那家夥已經包了一架飛機,去了一座叫奧塔托丹的小山城,一個冷門的有片湖的夏季避暑之地。包機的駕駛員曾在德克薩斯州受訓駕駛戰鬥機,英語不錯。倫諾克斯假裝聽不懂他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