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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公路到盤山道那一段坑坑窪窪的路在正午的熱浪裏蜿蜒起伏,道路兩邊曬幹的土地上一簇簇低矮的灌木蒙著白色的沙塵。雜草散發的氣味令人反胃。一絲熱烘烘的氣味刺鼻的風若有似無地吹著。我脫下外套,卷起袖子,但車門滾燙,無法將手臂擱在上面。一匹拴著的馬在槲樹叢下懶洋洋地打盹兒。一個皮膚黝黑的墨西哥佬坐在地下讀報,神情像要把報紙吃下去似的。一卷風滾草無精打采地滾過路面,在凸出的巖石上停住了,剛才那兒還有只蜥蜴,似乎完全沒動,但一眨眼就不見了。

我沿著柏油路繞過山丘,進入另一片鄉野。五分鐘後,我拐上韋德家的車道,停好車,穿過石板路,按下門鈴。韋德穿著短袖的褐白兩色格子襯衫、淺藍色牛仔便褲,趿著拖鞋,自己來開門。他看上去曬黑了些,精神不錯。他一只手上沾了墨水,鼻翼一側有一抹煙灰。

他把我讓進書房,自己坐在書桌後面。書桌上有厚厚一摞黃色打印稿。我將外套擱在一把椅子裏,坐進沙發。

“多謝光臨,馬洛。喝點什麽?”

我臉上露出聽到醉鬼這麽問時的無奈表情。我能夠感覺到。他扮了個鬼臉。

“我喝可樂。”他說。

“你反應倒快,”我說,“我也不想喝酒。我陪你一起喝可樂。”

他用腳按了下什麽東西,不一會兒,甜哥兒就來了。他看上去不太友好。他穿著藍色襯衫,系了一條橘色圍巾,沒穿白外套。黑白雙色皮鞋,考究的高腰華達呢褲子。

韋德叫他去拿可樂。甜哥兒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走了。

“書進展如何?”我指了指那摞文稿,問道。

“哦,糟糕得很。”

“我不信。寫了多少?”

“大約三分之二——就篇幅而言。但裏面沒什麽東西。你曉得一個作家是怎麽知道自己才華耗盡了的嗎?”

“我對作家一無所知。”我給煙鬥裏填滿煙絲。

“他開始翻閱自己的舊東西來尋找靈感。絕對的。我已經完成了五百頁文稿,遠遠超過了十萬字。我的書篇幅一般都很長,大家喜歡大部頭的作品。那些蠢貨以為頁數多裏面的好東西就多。我沒膽量通讀一遍,裏面有些什麽東西我連一半都不記得。我簡直不敢看自己的作品。”

“你氣色不錯,”我說,“跟那天晚上相比,簡直讓人難以置信。你比自己想象的要有種。”

“我眼下需要的不僅僅是有種,有些事光有願望還不成。要相信自己。我是個被慣壞了的作家,對什麽都不再相信。我有漂亮的家和漂亮的老婆,寫出的書是暢銷榜上的常客,然而我想要的卻只是喝得爛醉,忘掉一切。”

他雙手托腮,隔著書桌盯著我。

“艾琳說我企圖開槍自殺,有這麽糟糕嗎?”

“你不記得了?”

他搖搖頭。“我只記得跌倒了,磕破了腦袋,後來我就躺在了床上,你在邊上。此外我他媽的什麽都不記得了。是艾琳打電話給你的?”

“不錯。她沒說?”

“這個星期,她沒怎麽跟我說話。我猜她是受夠了。已經到這裏了。”他把一只手橫在脖子和下頜相接的地方。“洛林在這裏演的鬧劇把事情攪得更糟了。”

“你夫人說那沒什麽。”

“呃,她當然會這麽說,是吧?那恰恰就是事實。不過我認為她那麽說的時候心裏並不相信。那家夥實在是個醋缸。你只要和他老婆在角落裏喝上一兩杯,笑幾聲,和她吻別,他馬上就會認為你和她上了床。其中一個原因是他沒和她上床。”

“我喜歡空閑谷區,”我說,“因為這裏人人都過著一種舒適而正常的日子。”

他皺了皺眉頭。門開了,甜哥兒端著兩瓶可樂和兩只玻璃杯走進來,他倒出可樂,把一只杯子放到我面前,看都不看我一眼。

“半小時後開飯,”韋德說,“白制服哪裏去了?”

“今天我休息,”甜哥兒面無表情地說,“主人,我不是做飯的。”

“冷盤或三明治加啤酒就行,”韋德說道,“廚師今天休息,甜哥兒。我有朋友一起吃午餐。”

“你以為他是你的朋友?”甜哥兒冷笑道,“最好去問問夫人。”

韋德往後靠在椅背上,朝他微笑著。“小心你的嘴巴,小東西。你在這裏舒服慣了。我不常讓你幫忙,是吧?”

甜哥兒看著地板。過了一會兒,他擡起頭笑了笑。“好吧,主人。我去穿上白制服弄午餐。”

甜哥兒緩慢地轉過身,走了出去。韋德看著門關上,然後聳聳肩看向我。

“我們以前稱他們仆人,現在稱他們家庭幫手,我懷疑不用多久我們就得把早餐送到他們床前了。我付給這家夥太多錢,把他慣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