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案 公路遊魂(第4/5頁)

我十分佩服師父的觀察力和聯想力,看到手部損傷的時候,我完全沒有在意,簡單拍完照就結束了,沒想到師父還能利用這麽輕微的損傷來做文章。

師父將我的手臂反背到背後,一邊比畫一邊說:“只有這樣將手指、手掌彎曲,才能形成這樣的損傷,同時一只腳踩在死者小腿上,大家可以看看,這是什麽動作?”

“擒拿!”都學過擒拿格鬥的刑警隊員們異口同聲地說。

“是的。”師父微微一笑,“我也認為這樣的損傷應該是在被專業的擒拿動作制伏的時候形成的。如果是學過擒拿的,只有咱們刑警或者武警了。結合之前的橡皮棍,我覺得,退伍武警轉行做保安的人可能性比較大。”

這都是推理猜測,依據不是非常充分,所以師父才顯得比較保守:“這個,僅供參考。”

“您是說,一個退伍武警拿著橡皮棍搶劫?”刑警隊長也開始了他的猜測,“馬路上碰見受害人,用棍子打暈受害人,然後拿走了受害人包裏的錢?”

“不會。”師父搖了搖頭,恢復了斬釘截鐵的表情,“第一,如果是路遇搶劫,沒有必要在大馬路上翻包,拿錢不拿包,直接拿走包不就得了?第二,我認為被害人遭襲是在室內,而不是在室外。”

“哦?在室內都看得出來?”刑警隊長對師父的眼神已經從平視變成了仰視。

“是的。剛才我們說到了屍體的雙側膝關節都有明顯的出血。這樣的出血是髕骨和硬物擠壓、摩擦造成的出血。”師父說,“髕骨和硬物擠壓、摩擦通常見於什麽情況?”

“跪著唄。”

“既然是有跪著的過程,肯定不會是在馬路旁邊了。而且,髕骨的表皮和相應部位的褲子上是沒有擦傷的,這說明他跪著的地面應該是非常光滑的,比如地板磚、大理石,至少肯定不會是柏油路。”

刑警們紛紛點頭:“您是說他有被控制的過程。”

“對,這一點我敢肯定。”師父說,“不僅死者屍體上的損傷提示了他生前有跪著的過程,而且他的雙腕關節皮下組織和肌肉也有輕微的條狀出血,這樣的出血應該是軟質繩索捆綁形成。”

“哦,原來是熟人作案啊!”一名刑警插嘴說,“既然在室內被控制了,肯定是他去了熟人的家,中了熟人的套。”

“恰恰相反。”師父又是微微一笑,“我認為犯罪分子和被害人一點兒也不認識。”

“嗯。”刑警隊長狠狠瞪了一眼插嘴的刑警,“熟人還能不置他於死地?還能讓他活著躺在馬路邊?萬一救活了怎麽辦?”

“這麽大人還能被騙到別人家去?”那名刑警不服氣地嘟囔。

“問得好。”師父笑著說,“這個案件的關鍵就是被害人是如何到了室內,為何被犯罪分子控制後傷害的。其實這個問題應該不難查,不是有群眾反映李解放生前吃喝嫖賭樣樣俱全嗎?”

“是的,應該是這些事情了。”刑警隊長點點頭,“我高度懷疑他是在地下賭場輸了錢還不起被毆打的。”

“這樣的案件,有時在賭博案件中可以見到,但我不覺得這起案件的起因是賭博。”師父一邊切換著幻燈片一邊說,“我認為是嫖娼。”

刑警們都專心致志地看著幻燈片,他們對師父之前的推斷欽佩不已、心服口服。

“大家看,這是交警在事故現場拍攝的照片。”師父指著幻燈片的中央說,“我們可以看到,死者的褲帶沒有系好,拉鏈沒有拉上。如果不是交警有這張照片,我們也不能肯定這樣的衣著究竟是原始狀態還是在醫院搶救的時候松解褲帶所致。所以要對交警處置現場初期的細致工作提出表揚。”

參會的交警自豪地笑了一下。

“不僅如此,我們屍檢的時候發現,死者的內褲是反穿的。”師父說,“醫院搶救是不會動傷者內褲的。所以,這應該是原始狀態。”

師父喝了口水,繼續說道:“既然是原始狀態,那麽什麽情況下會把內褲反穿呢?一種可能是李解放穿內褲的時候很慌亂,另一種可能是李解放重傷後被別人慌亂地穿上內褲。不管是哪種情況,都說明李解放事發的時候赤身裸體。那麽,此案就應該和賣淫嫖娼扯上一些關系。”

“您是說,死者嫖娼的時候,被人敲詐,繼而被控制、傷害,然後被移動到路邊,對嗎?”刑警隊長問道。

“是的,就是這個意思。而且本案行兇的地方應該離發現李解放的現場不遠。既然不是熟人作案,沒有必要冒著危險把那麽重的傷者運送到很遠的路邊。”師父繼續分析,“所以,下一步應該在現場附近尋找有可能租住在此或者窩點位於此地的賣淫女,尤其要尋找和退伍武警、現職保安聯系密切的賣淫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