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3/4頁)

推說自己記憶力不好——這說明對方是一個有欺騙性的人,而且正處於抵賴的壓力狀態,就像上次那個阿裏·科布所表現的那樣。他的眼睛再次仔細地掃視這張照片,似乎想幫忙,但是他的肩膀卻向丹斯這邊稍稍傾斜,低著頭,語調擡高了一些:“不記得了,我真的不記得了。對不起,我幫不上忙。”

丹斯覺察出對方在欺騙自己;這不僅體現在他的表意學特征上,而且體現在他的認同反應狀態(在他的情形中,這表現為一張不露情感的面容,而這與他的基準表情不一致);他很有可能知道這款鐘。不過,造成他撒謊的原因,是因為他不想牽涉到案件之中,抑或是因為他認為自己將時鐘賣給了罪犯,還是因為他自己也是謀殺團夥的成員呢?

丹斯在想,我應該將雙手交織在面前,還是把挎包擺在櫃台上呢?

在判斷對方的人格類型時,丹斯曾將早前詢問過的那個不願合作的證人——阿裏·科布——歸為外向性格;霍勒斯坦正好相反,屬於內向性格,他的決定都是建立在直覺和情感基礎上的。她之所以對這個鐘表商有這樣的總結,是因為他對自己的鐘表情有獨鐘,而事實上他也只是個擁有中等財富的商人(他寧願出售自己鐘愛的藏品,也不願進行更大規模的市場營銷來賺取更大的利潤)。

要想讓性格內向的人講出實情,丹斯必須和他產生情感的紐帶關系,讓他感到舒適。如果向逼迫科布那樣對付鐘表商,則只會令他立即噤若寒蟬,閉口不談。

丹斯搖了搖頭。“你是我們最後的一線希望了。”她嘆了口氣,瞥了一眼塞利托。托上帝的福,這次他配合得很好,擺出一副失望警察的神態,苦笑著不住地搖頭。

“什麽希望?”霍勒斯坦問。

“那個買這些鐘的人犯下了非常嚴重的罪行。而這鐘是我們唯一真正的線索。”

霍勒斯坦臉上堆滿了關切的神情,這似乎是真的,但是丹斯曾遇見過許多出色的“演員”。她將照片放回挎包。“那些鐘是在被他殺死的受害者身邊找到的。”

霍勒斯坦的目光凝固了片刻。我們找到的這個店主在壓力下已經變得不堪重負了。

“謀殺案?”

“是的。昨天夜裏有兩個人被殺死了。留在現場的時鐘可能是為了傳達某種信息。我們還沒有搞清楚。”丹斯皺起了眉頭,“整個案件都非常撲朔迷離。如果我想謀殺什麽人,又要在現場留下某種象征物,那麽我不會將這東西藏在離受害人三十英尺遠的地方。我會把它放得更近一些,放在顯眼的空地上。所以我們還沒弄明白兇手的用意。”

丹斯仔細地觀察對方的反應。針對她剛才故意說錯的情況,霍勒斯坦的反應與任何不知情的人的反應是一模一樣的,即對這起悲劇僅僅做出搖頭的反應,而沒有其他表現。如果他是兇手,那麽他很可能做出一種認同反應——通常集中表現在眼部和鼻子上——顯示出她的描述不同於他對事實的掌握。他也許會想到:我的確將東西擺在屍體旁邊了;怎麽會有人將它移走呢?和這種想法同時出現的,有可能是非常具體的姿勢和身體語言。

一個騙術高明的說謊者可以將這種認同反應降低到最低限度,以至於大多數人都無法感知出來,不過丹斯的覺察能力像雷達那麽靈敏,所以她覺得鐘表商通過了她的測驗。她確信對方沒有在犯罪現場出現過。

於是她將挎包放在了櫃台上。

隆恩·塞利托將手從臀部移開,之前他一直把手放在那兒,隨時準備拔槍。

不過丹斯的工作才剛剛開始。他們認定鐘表商不是兇手,但是他一定知道一些內幕。丹斯決心挖出這些情報。

“霍勒斯坦先生,那些受害人死得非常慘。”

“等一等,他們的死訊已經見報了,沒錯。有一個人是被砸死的嗎?還有一個人被扔進了河裏。報紙上已經報道了。”

“是的。”

“還有……那只鐘也在那裏嗎?”

他差點就說成“我的那只鐘”了。但他還是改了口。

丹斯告訴自己要像釣魚那樣小心。

她點了點頭。“我們認為他還要繼續害人。正如我所說的那樣,你是我們最後的希望了。如果我們不得不去查找其他那些可能向他出售過時鐘的經銷商,那得等上好幾個星期。”

霍勒斯坦的臉上流露出不安的神情。

人臉上的不安神情是很容易覺察的,但是引起不安的原因有很多不同的情感——同情、痛苦、失望、悲傷、尷尬——如果調查對象不願主動交待實情,那麽只有通過表意學分析才能揭示出這種不安的情感根源。

凱瑟琳·丹斯這會兒仔細地分析著對方的眼神,同時發現他用手指輕撫著面前的時鐘,嘴唇舔著嘴角。突然,她明白了:霍勒斯坦呈現出的是一種在逃避和抗爭之間作出抉擇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