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第3/4頁)

對講機裏不斷傳來通話聲音,實驗室裏的每個人都在盯著那個小小的黑色塑料揚聲器。最後,兩個巡警報告說,在停車場二樓發現了那輛探路者,但車子已經被丟棄。車上沒有人。

“我知道那個停車場,”塞利托說,“那地方到處是出口,他們可以輕易地鉆出來。”

波·豪曼和一名當地警官報告說,他們已經派警察搜索停車場附近的所有街道。

塞利托沮喪地搖搖頭:“看來我們至少可以找到他們的車了。車子能給我們提供很多信息。我們應該讓艾米莉亞回來,去搜查現場。”

萊姆正在進行思想鬥爭。他早就預料到兩樁案子之間的沖突會有一個交點,盡管他從沒想到這麽快就會發生。

當然,他們應該喊她回來。

但是他決定不喊她了。他了解她,可能更勝於了解他自己。他能理解,她必須去處理聖詹姆斯酒吧的案子。

沒什麽比行為不端的警察更糟糕的了……

為了她的案子,他決定不喊她回來。

“別喊她了,讓她去吧。”

“但是,林肯——”

“我們另找別人好了。”

令人緊張的沉默,似乎要永遠持續下去,這時突然有人打破沉默,“讓我去吧,長官。”

萊姆朝右邊看了看。

“你,羅恩?”

“是的,長官。我能對付得了。”

“我可不這麽想。”

新手普拉斯基直視著他,開始背誦教科書:“必須注意,當兇殺案發生時,發現受害人屍體的地方往往是很多犯罪現場中最不重要的地方——因為處心積慮的罪犯都會清理現場留下的痕跡,並且偽造一些證據來引開警方的注意。更重要的是——”

“這是——”

“你在教科書上寫的內容,長官。我都看過,看過好幾遍了。”

“你都記住了嗎?”

“只記住其中重要的部分。”

“什麽是不重要的。”

“我是說,我記住了那些具體的規則。”

萊姆考慮了一下。他很年輕,沒有經驗。但至少他了解案件裏的人物,而且眼光銳利。“好的,羅恩。但是,我們要一直保持聯系,否則一步也不要踏進現場。”

“很好,長官。”

“嗯,很好?”萊姆嘲諷地問道,“謝謝你同意我的安排,新人。現在,行動吧。”

***

他們跑得上氣不接下氣。

鄧肯和文森特各自拎著一只大帆布包,裏面裝著從“膠布老爺車”裏取出的物品。他們放慢速度,走到哈得孫河旁的一個公園裏。這裏離那個停車場約兩個街區——在從警方眼皮底下逃走時,他們把那輛運動休閑車丟在了停車場。

他們戴著手套——剛開始文森特覺得這樣做有些怪異——但結果證明這是個絕妙的主意。

文森特回頭看看:“他們沒跟上來,沒看見我們。”

鄧肯靠在一棵小樹上,清了清嗓子,往草地上吐了一口痰。文森特按著自己的胸口——胸口因奔跑而隱隱作痛,口鼻裏噴出一口口熱氣。殺手並不生氣,只是好奇心比以前更強了。“還有那輛探路者。他們竟然知道那輛車。我真不理解。他們是怎麽知道的?誰在跟著我們?……我在雪松街上看到的那個紅發女警,可能就是她。”

她……

接著鄧肯看了看自己身邊,皺起眉頭。帆布包是敞開著的。“噢,不,”他小聲說。最後,他似乎有些焦慮。

“怎麽啦?”

殺手跪了下來,開始在包裏翻起來。“有些東西不見了。那本書和子彈還留在車上。”

“上面沒有我們的名字,也沒有指紋,對嗎?”

“沒有。他們不會發現我們的身份。”他瞥了一眼文森特,“你那些食品包裝紙和飲料罐呢?你都戴著手套的,是吧?”

文森特一直都害怕讓他的朋友失望,所以總是很小心。他點點頭。

鄧肯回頭看看停車場。“不過……他們找到每一點證據,就像發現手表上的每一個齒輪。如果你找到足夠多的齒輪,如果你又很聰明的話,那你就能知道手表是如何運行的了。你甚至還能知道是誰造了這塊表。”他脫下外套,遞給文森特。他裏面穿了一件灰色毛衣。他從包裏拿出一頂棒球帽戴上。

“回頭在教堂碰面。直接到那兒去,別因其他事耽擱了。”

文森特輕聲問:“你要做什麽?”

“停車場很黑、很大。他們不會派足夠多的警察去包圍那裏。而且,我們逃出來的那扇門,從外面幾乎看不見。他們不太可能派人守在那兒……如果幸運的話,他們可能還沒有找到那輛探路者。我要去把我們丟在那兒的東西拿回來。”

他拿出刀,放進襪子裏。接著把手伸進衣服口袋,掏出微型手槍檢查一下,確信子彈已經上膛,然後把槍放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