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第2/5頁)

塞利托、普拉斯基和貝克爾回到萊姆的公寓裏,仔細檢察新手從停車場裏收集來的證據。剛才襲擊普拉斯基的那個流浪漢被送進貝爾維尤醫院了。他跟此案毫無關系,被診斷患有強迫性精神分裂症,好久沒吃藥了。

“錯誤的時間,錯誤的地點。”普拉斯基嘀咕道。

“這是說你還是他?”萊姆回了一句。他又問:“他偷走運動休閑車的地方有安全監控攝像裝置嗎?”

塞利托又笑了一聲。

萊姆發出一聲嘆息。“看看羅恩都找到了什麽。首先,是子彈。”

庫柏把盒子遞給萊姆,又替他打開。

一顆.32口徑的ACP子彈,這是很少見的。這種半自動手槍的子彈比口徑更小的.22子彈射程更遠,但後坐力卻不大,不像火力更猛的.38口徑或九毫米口徑子彈。傳統上,.32口徑的武器被稱為女士手槍。市場雖然有限,但數量也不少。如果能在嫌疑犯身邊找到一把符合彈道檢驗結果的.32口徑手槍,那麽這就可以成為間接證據,證明他就是鐘表匠。但庫柏不可能給當地所有的槍支商店打電話,無法縮小最近購買這種子彈的顧客名單。

因為盒子裏少了七發子彈,而奧陶加MK II型手槍的彈夾裏最多可裝七發,萊姆認為罪犯使用這種手槍的可能性最大,但伯萊塔雄貓手槍、北美捍衛者手槍以及LWS32型手槍也用這種子彈。殺手可能攜帶其中任何一種武器。(這些推斷的前提是他的確有武器。萊姆指出,子彈只能間接說明,而不能肯定說明嫌疑犯攜帶或擁有槍支。)

萊姆注意到,這些子彈頭有71格令重(注:一種重量單位。),如果近距離發射的話,足以造成嚴重的創傷。

“寫到證據板上,新手。”萊姆命令道。普拉斯基照做了。

探路者車裏發現的那本書名為《終極審訊技巧》,是猶他州一家小公司出版的。紙張、印刷效果和字體——更別提寫作風格了——都是三流的。

本書的匿名作者自稱曾當過特種部隊的士兵。他在書中描寫了最終能導致被審訊者死亡的嚴刑拷問技巧,如果他們不坦白,那就是死路一條——淹死、勒死、悶死、在冰冷的水中凍死等等。有一種方法是在被審訊者咽喉部懸掛重物;另一種則是割斷被審訊者手腕,任其流血,直到他招供。

“天啊,”貝克爾戰戰兢兢地說,“這就是他的藍圖……他要用這樣的方法殺死十個受害人嗎?真變態。”

“發現什麽痕跡了嗎?”萊姆問,相對於購書者的心理特征,他更關心這本書可以提供的刑偵線索。

庫柏把書放到一大張幹凈的新聞紙上,打開每一頁進行清理,以便找出痕跡。可是什麽都沒發現。

當然也沒有指紋。

書中提到的各種技巧都無需借助特殊設備;如果有設備的話,萊姆或許可以追蹤到其供應商。根據書上的這些技巧,一些家庭用品,如小工具、繩子和廚房用刀都可以輕易殺死十來個人。

庫柏通過查找發現,這本書不是通過主要的網絡平台或零售連鎖書店來銷售的——因為他們拒絕出售這樣的書。但通過網上拍賣公司和許多右翼、準軍事組織可以便捷地買到此書;只要你需要,這些家夥什麽都賣,聲稱是為了保護你免受少數族裔、外族人和美國政府的殘害。近幾年來,萊姆多次為反恐調查提供咨詢;其中很多都與基地組織有關,但同樣還有很多是美國國內的恐怖主義——他覺得政府基本上忽視了這部分恐怖分子的威脅。

庫柏打電話詢問出版公司,但對方不予合作。萊姆對此並不覺得驚訝。他得知該公司並不直接向讀者銷售此書,如果萊姆想查出哪些零售書店批量購進此書的話,那必須得到法院傳票。這要等上幾周時間才能辦到。

“你明白嗎,”丹尼斯·貝克爾對著話筒怒斥道,“有人在學這本書的內容來折磨人、殺人。”

“嗯,這不就是寫這本書的目的嗎?你知道的。”出版公司的經理說完便掛上了電話。

“該死。”

他們繼續查找證據,發現普拉斯基通過網格搜索而得到的沙礫、樹葉和灰燼,以及從現場的車輪印和汽車倒車鏡都沒有任何特殊的價值。運動休閑車後座上發現的沙子與撒在雪松街旁的小巷裏的沙子是吻合的,這些沙子曾被用來遮蓋犯罪痕跡。

車裏的食物碎屑有玉米片、薯片、脆餅和巧克力餅幹,還有一些花生醬餅幹粉末,以及蘇打水漬——含糖飲料,不是那種減肥型的。當然,所有這些證物都無法讓他們找到嫌疑犯,但這就像一塊塊磚頭,積累多了,就能沿著探路者順藤摸瓜,找到罪犯。

正如普拉斯基所猜測的那樣,那些棉質短纖維是肉色的,類似普通的工作手套質地。上千家藥店、園藝店和雜貨店都有售這種手套。很顯然,他們在偷了探路者之後,對車進行了仔細的清理,而且他們每次用車都會戴上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