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那名女警察在我扔掉證據的垃圾箱裏來回搜尋,我注視著她。起初我很心煩,後來我明白沒必要心煩。他們如果足夠聰明,斷定是我幹的,就能找到垃圾。

他們好像把我仔細打量了一番,不過我一直很小心。當然,我並沒有在現場;而是在街對面的餐廳裏,吃著漢堡,喝著水。警方有個作戰部隊叫“反犯罪”分遣隊,這個名字總讓我覺得很荒謬,好像其他分遣隊是支持犯罪的。反犯罪警官穿著街頭服,在犯罪現場走來走去,尋找目擊者,有時甚至是折回來的犯罪分子。多數犯罪分子會折回來,不是因為太傻,就是失去了理智。可是,我是出於兩個特殊的原因才來這兒的。第一,我意識到自己遇上了難題。我無法忍受它,所以需要解決它。不過,不掌握信息的話就無法解決問題。我已經掌握了一些信息。

比如說,我知道有人在跟蹤我。這個穿著白色塑料連衣褲,像我鉆研數據一樣專注於犯罪現場調查的紅發女警察就是其中之一。

我看著她拿著幾只袋子走出用黃色警示帶圍起來的事發現場。她把袋子塞進灰色的塑料盒裏,脫掉了白色外套。盡管今天下午發生的災禍余震未消,看到她緊繃繃的牛仔褲,我的心中還是感到一陣刺痛。早些時候和米拉9834交易時的滿足感逐漸消失了。

警察們返回警車時,她打了個電話。

我付了賬,若無其事地出了門,舉止和在這個晴好的星期天傍晚來光顧的其他客人無異。

脫。離。電。網。

哦,我來這兒的第二個原因?

很簡單。保護我的寶貝,捍衛我的生命。也就是說竭盡所能讓他們走開。

“522在那個垃圾箱裏扔了什麽東西?”萊姆對著免提電話說。

“不是很多。但我們確定是他的東西。有血汙的紙巾,幾只塑料袋裏有一些血液,想留在威廉斯的車或車庫裏的。我已經把血樣送到實驗室做初步的DNA匹配。還有電腦打印的受害人照片,家庭倉庫公司生產的一卷布基膠帶和一只跑鞋,看樣子是新的。”

“就一只?”

“對,右腳的。”

“他可能是從威廉斯家裏偷走,用來在現場留下鞋印。有人看清他了嗎?”

“一名狙擊手和搜尋監視小組的兩個人,但是他離得較遠。可能是白人或淺膚色的有色人種。中等身材。戴著茶褐色帽子和太陽鏡,背著包。看不出年齡和頭發顏色。”

“就這些?”

“對。”

“好吧,立刻把證據拿過來。然後去溫伯格被強奸的現場調查一下。在你去之前,他們會保護現場的。”

“萊姆,我還有一條線索。”

“是嗎?什麽?”

“我們發現裝有證據的塑料袋底部粘著一張便利貼。522想把袋子扔了,但是他不一定想扔這張條子。”

“是什麽?”

“曼哈頓上東區一家酒店公寓的一個房間號。我想查一查。”

“你覺得是522的房間號?”

“不是。我給前台打了電話,他們說房客一整天都呆在屋裏。是個名叫羅伯特·喬根森的人。”

“可是,我們要把強奸現場調查一下,薩克斯。”

“派羅恩去吧。他能處理的。”

“我還是想讓你去。”

“我覺得很有必要查查喬根森和522之間有沒有關系,而且要快。”

這一點他無法反駁。再說,他們倆都反反復復地調教過他如何走網格。這是萊姆杜撰的詞兒,就是調查犯罪現場的意思,意即根據網格的圖形察看現場,這是發現證據的最全面的做法。

萊姆覺得自己既是上司又是父親,知道這個小夥子早晚要單獨做他的第一次謀殺現場調查。“好吧。”他嘟囔著說,“希望調查那張便利貼能有收獲。”他忍不住又補充說,“而且不完全是浪費時間。”

她笑了,“萊姆,我們不是一直都這麽希望嗎?”

“告訴普拉斯基別把這事搞砸了。”

掛斷電話後,萊姆對庫珀說證據馬上就到。然後他盯著證據板,自言自語:“他溜掉了。”

他讓托馬斯把關於522的僅有的一點描述寫到白板上。

可能是白人或淺膚色的有色人種……

這有多大用處?

艾米莉亞·薩克斯坐在她的卡瑪洛的前座上,車門敞開著。傍晚時的春風吹進來,車裏聞起來有一股舊皮革和汽油的味道。她正在為犯罪現場報告做記錄。她總是一調查完就盡快記下來。人在短時間內忘掉的東西多得令人吃驚。記錯了顏色,左邊變成了右邊,這面墻上的門窗記成了另一面墻上的,或者幹脆忘得一幹二凈。

她停下筆,這件案子的離奇案情再次分散了她的注意力。兇手差點就讓可怕的奸殺罪名落到一個無辜人的頭上,他是怎麽辦到的?她還從來沒遇見過這樣的兇手。捏造證據,誤導警方,也不是沒人幹過,但是此人在這方面是個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