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下午四點十五分

“這麽說,他在哥區【注】,對吧?”男子問。

此時,他們已坐在樓下的一個房間裏。門上幾個漂亮的花體字標明這裏是“接待B區”。然而局裏的人將這裏稱為藍色訊問室,因為裏面的裝潢布置均為淺藍色調。

【注】華盛頓特區(Washington D.C)的全稱是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Washington District of Columbia),是為紀念美國開國元勛喬治·華盛頓和發現美洲新大陸的哥倫布而命名的。

帕克、盧卡斯和凱奇坐在刻痕累累的桌子的同一邊,面對著這個陌生男子。他身材魁梧,頭發灰白散亂。帕克從這人的措辭推斷他不是這一帶的人。本地人都以“特區”稱呼本市,絕不會用“哥區”。

“你問的是誰?”盧卡斯反問。

“你知道是誰,”男子狡猾地說,“我稱他為‘屠夫’。你們怎麽稱呼他?”

“誰?”

“具有人類的頭腦、卻長了一顆惡魔心臟的殺手。”他說話的口氣像在演戲。

這人有可能是神經病,但帕克覺得他對掘墓者的描述頗為貼切。

他名叫亨利·塞斯曼,衣著幹凈卻有些老舊。穿著一件腹部繃得很緊的白襯衫,系著一條條紋領帶,外套不是休閑夾克,而是灰色的細條紋西服外套。帕克嗅到他的衣服發出一股發苦的煙味。一個飽經滄桑的公文包放在桌上。他雙手捧著桌上的一杯冰水。

“你是說,地鐵和劇院槍擊案的嫌疑犯叫做‘屠夫’?”

“沒錯,實際開槍的人叫‘屠夫’。至於他的同謀叫什麽,我就不清楚了。”

盧卡斯與凱奇沉默了片刻。她正在仔細打量來人,琢磨著塞斯曼怎麽會知道掘墓者另有同夥。身份不明者死亡的消息並未向媒體公開。

“你主動來提供線索,是為了什麽?”帕克問。

塞斯曼打開公文包,取出幾份舊報紙,是去年《哈特福德新聞時報》。他指出他撰寫的報道。他是——或者說以前是——負責報道刑事案件的記者。

“我請了長假,正在撰寫一本記錄真實案件的書,主角就是‘屠夫’。”他接著說,“我一路追蹤他襲擊的路線。”

“真實案件?”凱奇問,“現在的人都喜歡看這種書,對吧?”

“是啊,讀者很買賬,這種書非常暢銷。安·魯爾的那本關於殺人狂特德·邦迪【注】的書,你看過嗎?”

【注】特德·邦迪(Ted Bundy,1946-1989),美國歷史上著名的連環殺手。

“好像看過。”凱奇說。

“凡是與真實案件有關的書一經出版,大家就搶著看。這很能反映社會現狀,對吧?也許有人應該寫一寫這種現象,探討一下大家為什麽那麽有興趣。”

盧卡斯轉回正題:“你提到的這個屠夫……”

塞斯曼繼續說:“那是波士頓人給他取的綽號,在今年年初,好像有家報紙叫他惡魔。”

惡魔的淚珠,帕克心想。盧卡斯看了他一眼,他懷疑她是不是也想到了同一件事。他問:“波士頓發生了什麽案子?”

塞斯曼看著帕克,同時瞟了一眼他的來賓通行證。上面沒有姓名。凱奇介紹帕克時,只說他是顧問傑弗遜先生。

“一家位於法納爾大樓【注】附近的快餐店發生了槍擊案。餐廳名叫露西卷餅店。”

【注】法納爾大樓(Faneuil Hall),馬薩諸塞州波士頓的舊市場大樓和公共會堂,獨立戰爭中愛國者的聚會場所。

帕克沒聽過——就算報紙報道過的話,他也不記得了。但盧卡斯卻點點頭:“四死七傷。歹徒開車到餐廳,拿著自動霰彈槍對著窗戶裏面開槍。動機不明。”

帕克心想,她大概從不放過任何一份“暴力刑事案逮捕計劃”的通報。

她接著說:“如果我沒記錯的話,那件案子的歹徒也沒有目擊者。”

“我敢打賭,肯定是同一個人。你說得對,的確沒有人看見他的長相。目前的描述都是猜測。他大概是白人,不過也未必。年紀有多大呢?三四十吧。身高呢?中等。體重呢?中等。這種身材的人滿街都是。他可不像電影裏的那種壞人——梳著馬尾辮的彪形大漢。那種壞人,一眼就可以看出來。這個屠夫……他只是一個隨處可見的普通人。這才可怕,對吧?”

盧卡斯正要提出問題,卻被塞斯曼打斷了:“盧卡斯探員,你說快餐店槍擊案的作案動機不明,對吧?”

“根據暴力犯罪資料庫的說法是這樣。”

“嗯,那你知道這個嗎?當時屠夫對著厚玻璃窗連續開了幾槍,打死了幾名婦女和兒童,十分鐘後,四英裏外的一家珠寶店遭到搶劫。”

“我沒聽過。報告裏面並沒提到。”

塞斯曼問:“你知道嗎?案發後,附近兩英裏內的所有攻堅警員全趕赴快餐店。所以盡管珠寶店老板按下了無聲警鈴,警方也無法及時趕到。平常警方回應警報的時間是四分鐘,但在這個搶劫案中,他們十二分鐘以後才趕到現場。歹徒利用這個空當殺死了老板和一個顧客。而他們是僅有的兩名目擊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