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4/6頁)

庫珀仔細察看,“不知道這是什麽意思,是某種儀式性的強奸嗎?”

薩克斯說:“我有一個想法。”她掏出手機,打了一個電話。萊姆推測,不管她是打給誰,那個人很快就會到了。“我打給一個專家——是有關那張紙牌的。”

“很好。”庫珀分析了那張牌,既沒有找到任何指紋,也沒有任何有用的痕跡。

“袋子裏還有什麽?”萊姆問。

“哦,”這位技師回答,“有一卷全新的水管膠帶、一把開箱用的小刀、特洛依牌安全套,沒有一項可供追查。還有……嘿!”庫珀手裏高舉著一張小紙片,“一張收據。”

萊姆將輪椅靠近,仔細地看著。那上面並沒有商店名稱;收據是由一台收銀機印出來的,墨跡已經褪色了。

“這也不能告訴我們太多事情。”普拉斯基說,然後似乎又覺得自己不應該說話。

他在這裏幹什麽?萊姆很想知道。

對了,是來協助塞林托的。

“我不同意,”萊姆尖聲說道,“它能告訴我們很多事情。他是在一家商店裏買了袋子裏的所有東西——你可以比對收據和那些標價——呃,還有某一件東西不在袋裏,是他花了五點九五美元買的。也許是那副塔羅牌。所以,我們有一個銷售水管膠帶、開箱用的小刀及安全套的商店,肯定是一家雜貨店或藥品店。我們知道這不是一家連鎖商店,因為袋子和收據上都沒有商標。而且它是一家廉價商店,因為它只有現金收銀機,而不是電腦化的出納機;更不用提那些低廉的價格了。而這些銷售稅可以告訴我們是在……”他半閉著眼,比較著商品總價和稅金,“該死的,誰會算術?百分比是多少?”

庫珀說:“我有一個計算機。”

“八點六二五。”吉納瓦看了一眼收據,報出一串數字。

“你是怎麽算的?”薩克斯問。

“心算。”她說。

“八點六二五。這是合並了紐約州和紐約市的銷售稅,表示它在五個行政區內。”

他看了一眼普拉斯基,說:“所以,巡警,你還是認為它沒有透露什麽嗎?”

“明白了,長官。”

“我已經不在職了,不必稱‘長官’。好了,查一查所有東西上的指紋,看我們能找到什麽。”

“我?”新手疑惑地問。

“不,是他們。”

庫珀和薩克斯采用一系列技術來顯示證據上的指紋:在光滑的表面上使用熒光粉、阿爾多克斯噴劑以及強力膠;在有孔、可浸透的表面上使用碘酒或茚三酮,有些方法可以自行顯現指紋,而有的則必須在其他的光源下才能顯現結果。

戴著橙色護目鏡的庫珀擡頭看著大家,報告說:“收據上有指紋,商品上也有指紋。它們全都一樣。只是,這些指紋都很小,尤其對一個身高六英尺高的男人來說,太小了。這應該是一名小個子的成年女性或是一名少女的,可能是店員的指紋。我還看到有汙漬。我猜不明嫌疑犯將自己的指紋擦掉了。”

雖然要將人類指紋留下來的油脂及殘余物完全移除是很困難的,但指紋卻可以在短暫的揉搓後被輕易地抹去。

“將你取到的指紋拿到指紋自動識別系統上比對一下。”

庫珀拿起一疊指紋樣本進行掃描。十分鐘後,聯邦調查局的聯合指紋自動識別系統證實了這些指紋並不符合紐約市、紐約州及聯邦政府主要資料庫裏的档案。庫珀同時還將這些指紋送往一些未和聯邦調查局聯網的地區性資料庫去比對。

“皮鞋。”萊姆問道。薩克斯提供了用靜電法取得的鞋印。商標已磨損,說明鞋子已經舊了。

“十一號。”庫珀說。

雖然不能像在法庭上提供時證據那麽嚴謹,但鞋子的尺寸與骨骼結構和身高之間卻有著大致的關聯。因此,這個尺寸說明吉納瓦所估計的該男子身高大約為六英尺可能是正確的。

“能不能查出品牌?”

庫珀將影像與該部門的鞋底資料庫比對,結果得到一個相符的結果。“是貝斯牌,休閑鞋,至少有三年的歷史,因為這一款在三年前就停產了。”

萊姆說:“鞋底的磨痕告訴我們他的右腳有點外八字,沒有明顯的跛足,也沒有嚴重的拇趾囊腫、腳趾甲內長,或是其他的足部疾病【注】。”

【注】:此處原文為法語。

“林肯,我不知道你還會說法語。”庫珀說。

只限於那些對調查有幫助的。這個詞是他在負責處理那宗鞋子命案時學到的,並且曾在另一場合對一名法國警察說過。

“微量證物的情況如何?”

庫珀將物證搜集袋內黏附在微量證物搜集器上的細微物質倒出來,薩克斯的微量證物搜集器和一般人用來黏附絨毛或寵物毛發的那一種粘膠滾筒類似。這種可以用來搜集毛發、纖維及碎屑的粘膠滾筒,已經取代了真空吸塵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