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第4/4頁)

“博伊德,我不會再重復我的話!”

在另一方面,他又在想,這把槍不是她的。昨天在博物館時,她的腰上別的那把自動手槍是格洛克。她腰帶上現在還掛著一個格洛克的槍套。這把史密斯是不是備用手槍?過去,所有的警察都使用六發左輪,有時候他們會在腳踝處的槍套裏多放一把槍。但是現在,自動手槍可以裝十二發子彈,另外他們還會多帶兩個彈匣,因此通常不會再帶第二把槍。

不,他能肯定,她要麽丟失了那把自動手槍,要麽就是把槍借給了別人,然後自己借來這把槍,這意味著她可能沒有重新裝彈。下一個問題:借給她這把史密斯手槍的人把擊錘下的彈膛空著了嗎?當然,他根本無法知道這一點。

它們會要你的命……

她在幹什麽?他震驚之余又感到迷惑不解。她已經贏了……為什麽還要這樣破壞規定?她怎麽能這樣?這可不是書上說的。

……只要輕輕一吻。

事實上,穿制服的警察隨後飛奔趕來時,只有一個人上去銬住湯普森·博伊德。另一名警察則抱住這名女警探,好不容易才從她手上奪下沾滿血跡的石頭。雖然疼痛難當,耳朵裏還在嗡嗡作響,博伊德還是聽到那名警察不斷在說:“好了,好了,你抓住他了,警探。現在好了,你放松。他跑不掉了,他跑不掉了,他跑不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