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3/6頁)

丹斯取下了眼鏡——式樣很時尚,鏡架是深紅色的——假裝擦拭鏡片,然後把眼鏡放在一邊,戴上了另一副鏡片更小的眼鏡,鏡架是黑色的鋼質材料,這就是她在審問佩爾時所戴的“餓虎撲食眼鏡”。

她站了起來,繞過桌子,坐在沃特斯旁邊的椅子上。

審訊官把一個人的周邊空間稱為“個人空間”,其範圍從8至18英寸的“親密距離”過渡到10英尺甚至更遠的“公共距離”。丹斯喜歡的審訊距離在居中的“個人”區域範圍內,大約是兩英尺。

沃特斯好奇地看著丹斯的舉動,但他什麽也沒有說。丹斯也沒作出解釋。

“嗯,托尼。有些情況我還想再核對一下。”

“當然可以,盡管問吧。”他蹺起二郎腿,將腳踝擱在另一條腿的膝蓋上——這個舉動似乎顯得很放松,但實際上卻是一種明顯的自我防禦姿態。

她重新談起一個曾經在沃特斯身上產生高度壓力感的話題,她已經意識到了這一點。“把凱匹透拉監獄的電腦使用情況再向我介紹一下。”

“電腦?”

用反問的方式作為答復,這是典型的欺騙特征;這說明審訊對象在為自己贏取時間,以便判斷審訊官有何意圖,同時思考該如何設計答案。

“是的,你們用的是什麽型號的電腦?”

“哦,我可不懂技術。我不知道。”他的腳在敲打著地面。“我想應該是戴爾電腦。”

“筆記本電腦還是台式電腦?”

“兩種都有。大部分是台式機。你知道的,我們並沒有好幾百台電腦。”他狡黠地微笑了一下。“州裏的預算有限,還有其他各種原因。”他談到了最近勞教部門的資金削減問題,丹斯覺得這個故事很有趣,因為對方竟然能用如此大膽的手段來分散她的注意力。

丹斯把他拉回正題。“好吧,現在談談凱匹透拉監獄的電腦使用權限問題。再給我介紹一遍。”

“我已經說過了,囚犯不允許使用電腦。”

從技術角度來說,這種說法是正確的。但他並沒有說囚犯們果真就沒有用過電腦。欺騙行為既包括直接的謊言,也包括知而不答的現象。

“他們有可能用過電腦嗎?”

“不大可能。”

這種說法既耐人尋味,又貌似拒絕。

“你這話什麽意思,托尼?”

“我應該這樣回答:不,他們不可能用過電腦。”

“但你說警衛和文職人員有權用電腦。”

“是的。”

“那麽,囚犯為什麽不能用電腦呢?”沃特斯先前曾說過,因為電腦被放置在“控制區域”。丹斯回想起當時,就在他講到這個詞的時候,他有些反常的行為,並且音調也有些許改變。

此刻沃特斯停頓了一會兒,丹斯認為他這是在試圖回想自己剛才是怎麽說的。“電腦被放置在限制進入的區域。只有那些沒有暴力威脅的犯人才能入內。他們中有些人在辦公區幫忙,當然是在我們的監管之下。都是些行政管理的事務。但他們不得使用電腦。”

“佩爾不能進入這個區域嗎?”

“他被列為1A級囚犯。”

丹斯注意到這種說法其實並沒有回答她的提問,沃特斯在說話的同時還擺出了阻撓性的姿態——撓了一下眼皮。

“這就是說不允許他進入任何……那些地方叫什麽來著?”

“限制進入區域。閑人莫入。”他終於記起自己早先的說法了。“或者叫控制區域。”

“到底是受控區域還是控制區域?”

他又頓了一下。“控制區域。”

“受控——這個詞應該用被動語態——這樣可能使意義更貼切。你確信那不叫受控區域嗎?”

他有些慌張。“呃,我不知道。這又有什麽區別呢?這兩種說法我們都用。”

“其他區域也是這麽稱呼的嗎?例如典獄長辦公室和警衛的寄存室——這些也是控制區域嗎?”

“當然了……我的意思是,有些人更喜歡用這種叫法。我也是從別的監獄裏學來的。”

“哪所監獄?” 棒槌學堂·出品

他停頓了一會兒說:“哦,我想不起來了。瞧,我都把它變成某種正式名稱了。這只是我們口頭說說而已。裏面的人都用縮略語。我指的是各處的監獄。獄警叫‘差人’,囚犯叫‘犯人’。這可不是什麽正式說法。你們加州調查局也是如此,是不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叫法。”

這是一種對攻方式:說謊的審訊對象經常試圖和審訊官套近乎(他們會說“你們也一樣”),並使用總結性或抽象性的詞匯(例如“每個人”、“各處”等)。

丹斯用低沉而平穩的聲音問:“無論是否有授權,無論在哪個區域,丹尼爾·佩爾是否曾呆在凱匹透拉監獄裏某個有電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