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4/6頁)

艾瑪那麽跋扈,又那麽愛對別人頤指氣使,有時候還可怕得要命(譬如在公園裏踩我的腳後跟,哪有十三歲的小孩敢這麽戲謔大人的?),居然會被其他女生欺負?她一看我的表情,就猜到我在想什麽。

“我不是說她們真的對我很壞。我要她們做什麽她們就做什麽,但她們不喜歡我。我哪天做了什麽蠢事,我哪天不酷了,她們就會立刻聯合起來對付我。有時候上床睡覺前,我會坐在房間裏,寫下我當天做的每一件事,說過的每一句話,然後一個一個評分,A表示做得漂亮,F表示非常丟臉,死了算了。”我高中的時候有一本日記本,專門用來記錄每天穿的衣服,同樣的衣服每個月只能穿一次。

“像今天晚上,戴夫·雷德——一個超猛的高一男生——跟我說:他不知道還有沒有辦法再等我,等到我上高中,才跟我在一起。我就回了一句‘別等了’,然後掉頭離開,其他男生看了就‘哇嗚哇嗚’叫;像這樣就是A。但像昨天,我當著我朋友的面在大街上絆倒,她們全都哈哈大笑;這就是F,或者是D。我後來整天都對她們耍狠,凱爾西和凱莉都哭了,小焦本來就愛哭,所以沒什麽挑戰性。”

“與其受人愛戴,被人害怕更為安全。”我說。

“馬基雅維利[2]。”她大聲歡呼,然後又跳又笑,不知道是裝出十三歲少女的天真活潑,還是真的活力四射、青春洋溢。我分不出來。

“你怎麽知道?”我好佩服她,對她的愛每分每秒都在增加。聰明又墮落的女孩,聽起來很熟悉。

“我知道一大堆我不應該知道的事。”她說,我也開始跟著她又跑又跳。酒精讓我飄飄欲仙,明明知道在清醒的情況下我絕對做不出這種事,但我因為心情太好,一時管不了這麽多。我全身上下的肌肉都在唱歌。

“我其實比大部分的老師都還要聰明。我做過智力測驗,我應該跳級念高一的,但媽要我跟同年齡的同學在一起。隨便啦,反正我就要離家去念高中了。我要去新英格蘭。”她說到新英格蘭的時候,語氣帶著微微的驚嘆,好像只看過新英格蘭的風景照,或是就像個懷抱著常春藤名校夢想的女孩:聰明的人都去新英格蘭。這我不予置評,因為我沒去過新英格蘭。

“我一定要離開這裏。”艾瑪說這句話的時候,活像被老公寵壞的嬌妻,做作到了極致。“我每天都覺得好無聊,所以我才會這麽放肆。我知道我可能有點……亂來。”

“你是指跟男生嗎?”我頓了一下,我的心在胸腔裏大跳倫巴舞。空氣裏彌漫著紫色鳶尾花的花香,我感覺香氣飄進我的鼻子、我的肺、我的血液,連血管都散發著紫色的濃郁。

“只是小打小鬧而已,你知道的。我知道你知道的。”她牽起我的手,給了我一個純真甜美的微笑,摸摸我的掌心,我從來沒被別人摸得那麽舒服過。我左小腿上的怪胎突然嘆了一口氣。

我們快到家了,我的頭發像溫水流瀉在我的肩頭,我的身體左搖右擺,沒有音樂照樣起舞。人行道上有一個蝸牛殼,我的眼睛順著殼上的渦旋打轉。

“你知道的。你知道有時候人需要一點傷害。”她說得好像在推銷新上市的美發產品。

“你覺得無聊、窒息的時候,有很多方法可以解決,不一定要傷害自己。”我說。

“你是個聰明的女孩,你知道的。”我發現她把手指伸進我的袖口,摸那些高低起伏的疤。我沒有制止她。

艾瑪一直轉一直轉,突然摔倒在柏油路上,倒地時一只銀色手環掉下來,像喝醉般踉踉蹌蹌,順著街道滾下去。

我把她從地上拉起來(她的手肘被撞破開始流血,但她還在哈哈大笑),我們面對面手拉著手轉圈,一路往家的方向旋轉過去。她咧嘴大笑,笑容占去臉的一半,長長的牙齒晶瑩濕潤,我突然明白,對殺人魔而言,這樣的牙齒有多誘人。一顆顆方方正正、閃閃發亮的牙齒,門牙美得像馬賽克磚,可以鑲嵌在桌上做裝飾。

“跟你在一起好開心,”艾瑪笑著說,她的氣息噴在我臉上,熱熱的,帶著香甜的酒香。“你就像我的知己。”

“你就像我的妹妹。”我說。這樣會不會褻瀆了妹妺兩個字?我不在乎。

“我愛你。”艾瑪尖叫著說。

我們轉得好快好快,快到我臉頰的肉上下顫動,又麻又癢。我笑得像個孩子一樣。我從來沒有像現在這麽快樂過,我心想。街上的燈紅艷如玫瑰。艾瑪的長發像羽毛,搔著我的肩膀。她的顴骨高高聳起,配上小麥色的肌膚,在街燈的照射下,像兩塊黃澄澄的奶油。我想伸手去摸,不知不覺就松開了她的手,這樣一來,圓圈斷裂,我們兩個旋轉飛出去,跌倒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