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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到柏原稱希望立刻見面的電話,功一就猜到了個中原委。他竭力不讓對方察覺自己的激動,平靜地問道:“案子有什麽新發現嗎?”

“還談不上,但發現了一些需要你確認的事。打擾你工作不好意思。能見面嗎?我去東京也行。”柏原的聲調很節制,似乎掌握了某種確定的東西。

“不能在電話裏說嗎?”

“也不是,但我想直接與你交談,這樣對你也比較好。”

“好,我現在就有空。”

“謝謝。在哪兒方便?”

“你要是能來東京車站,就太好了。”

“可以。你還在工作吧?不好意思。”

“不客氣,這也是要緊事。”

約好在東京站內一家咖啡店見面後,功一掛斷電話。泰輔不安地坐在旁邊的床上。功一說出通話內容。

“就是那件事?”泰輔皺起眉頭。

“估計找到那家DVD店了,恐怕連是戶神亭的舊址都查到了。”

“會嗎?”

“否則不會打電話來。看來警察在我們鋪設的軌道上跑得挺順利啊。”

功一起身打開衣櫥。已對柏原謊稱自己在設計師事務所工作,必須換上不使他起疑的服裝。

“警察若盯上戶神亭,我們就得少活動了吧?”泰輔道。

“自然,但必要時還得出手,否則恐怕難以善始善終。”

“你指菜譜行動?”

“對,告訴靜時間不多了。警察不久就要調查戶神政行,老在他們身邊轉悠太危險。”

“嗯,一會兒就說。”

功一點點頭,從衣櫥裏取出夾克和運動褲。

“哥,警察能逮捕戶神政行嗎?”泰輔有些擔心地問道。

“不逮捕怎麽行?我們不就是為了這個才給他們找齊證據嗎?”

“可我覺得戶神不會那麽爽快就坦白。就算警察將證據放在他面前,估計他也會搪塞,或聲稱有人陷害他。”

“很有可能。不,他肯定會說,根本不知道什麽有明的手表,更不記得曾將其藏在以前家裏的天花板上。”

“那不就糟了?”

“放心。”功一邊換衣服邊俯視弟弟,“據說大多數嫌疑人在證據面前都不肯老實承認,也有人提出遭人陷害。可不管戶神說什麽,警察都不會理睬。”

“那就好……”

“怎麽?有什麽放不下的?”

“倒也不是。”

“有什麽話就痛快地說,這樣可不像你。”

“我自己也沒理清楚。”泰輔撓了撓頭,“哥的計劃是要警察這麽想:殺了我們父母的兇手偷走了糖果罐,因為裏面裝有現金或值錢的東西。現金用完後,就將罐子藏到家裏的天花板上。兇手搬家後,那裏成了DVD店。有小偷進了那家店,發現了天花板上的罐子,以為裏面有值錢的東西。是吧?”

“還有下文呢。那個小偷負債累累,走投無路,所以才入室盜竊。結果沒偷到什麽大失所望,又偷了一輛車,漫無目的地開到了海邊,就想到了自殺,並給名叫智子的獨生女兒寫遺書,卻只寫到一半。在走水海岸偷了一艘小艇,投海自殺。警察的想象力要發揮到這種地步才好啊。”繼續換衣服的功一說道。

“智子是小偷的獨生女兒?我還以為是他老婆。”

“怎樣都行,反正是個對於小偷極為重要的女人。總之,不留下遺書,就無法讓警察理解成他是自殺。”

“警察會相信嗎?”

“不知道。找不到屍體,或許會懷疑是假自殺。”

“這樣好嗎?”

“有什麽不好?小偷真自殺還是假自殺和有明兇殺案毫無關系。重要的是有這個小偷,應該說是讓警察覺得有這個小偷。正因如此,柏原才會找到DVD店。一切都按計劃進行,毫無紕漏。只要靜能圓滿完成菜譜行動,我們的演出就結束了。”

泰輔依然陰沉著臉。

功一不由得焦躁起來。“有意見?”

泰輔急忙搖了搖頭。“沒,只是竟然將這麽重要的東西忘了,合適嗎?”

“什麽?”

“糖果罐。兇手在搬家時遺忘在了天花板上,會有這種事嗎?它對兇手來說可是致命的啊。”

“一般不會。”

“那警察還不懷疑?”

“怎麽懷疑?懷疑有人做了手腳?”

“那就不知道了。”

“沒關系,稍稍有些不自然的地方無妨。”功一道,“人類的行為並非都能用理性來解釋。或者應該說,不合情理的地方居多。盜竊殺人犯將罪證藏到天花板上,搬家時竟然忘了,這確實不太自然,有些魯莽。但人就是這樣,會犯這樣那樣的錯誤。還有,對於警察來說,那種事無關緊要。”

“什麽事?”

“你在質疑為什麽兇手會將那麽重要的證據忘了,他們不會這麽考慮。即便稍加考慮,也不會因此放棄好不容易才找到的線索。只要不放棄證據,稍有疑問他們也不會深究。警察就是這樣。我以前在打工的地方被懷疑偷了營業款。因為肯定是內部人作案,而其他店員都有不在場證明。其實如果我要偷,必須躲過很多人的眼睛。可警察置之不理,只是一個勁兒地狂吼‘是你偷的吧?快點承認’。若非後來證實是店主的傻兒子幹的,我就成罪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