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案 名畫冤獄(第3/13頁)

我說:“我能不能聽聽案子的經過?”

沈恕說:“當時死者王守財是包工頭,胡長偉是給他打工的木匠。案發時是晚上7點多鐘,王守財的老婆明娣和女兒外出未歸。報案人是王守財的鄰居常有功,因為王家的門沒有關,裏面傳出打鬥聲,常有功就報了警。警方趕到時,王守財和胡長偉都倒在地上,王守財已經死亡,頭上有一處打擊傷,身上有七處紮傷,死者手裏拿著一個青銅佛像。胡長偉手裏拿著他自己做工用的鑿子,頭部受到打擊後昏迷。後來經過化驗,佛像和鑿子是兩人互毆的兇器,王守財身上的紮傷均與鑿子的尺寸和形狀吻合,兩人頭部的打擊傷則是青銅佛像造成的。”

這就是沈恕,楚原市刑警支隊副支隊長。十幾年前的案子,僅看過卷宗,說起來如數家珍,連細節都描述得清清楚楚。

我說:“那又怎樣解釋王守財頭上的打擊傷呢?佛像是握在他手上。”

沈恕說:“據卷宗裏記載,胡長偉在預審中交代,他和王守財因工錢的糾紛吵起來後,他情急中拿起客廳陳列櫃上的青銅佛像打了王守財的頭部一下,王守財和他廝打起來,把佛像奪了過去,胡長偉就掏出隨身攜帶的鑿子,向王守財身上接連紮了多下,王守財重傷之下向他還擊,用佛像擊中胡長偉的頭部,結果兩人一死一傷,都倒在地上。後來胡長偉的老婆秋萍也作證,說當晚胡長偉臨出發前,帶上了平時做工用的鑿子,並說如果要不到工錢,就要殺了王守財。”

我說:“既然這樣,胡長偉還要申訴什麽?”

沈恕說:“胡長偉後來推翻了全部口供,說他在公安局預審中交代的都是屈打成招,事實上他並沒有殺害王守財,他進門時王守財已經倒在地上,隨後他就被人打暈,後來發生的事情他完全不知道。”

我說:“那現場有沒有第三人的痕跡?”

沈恕說:“卷宗裏記載,現場未發現第三人的任何痕跡,包括指紋、鞋印、血跡,都是死者和胡長偉留下來的,所以胡長偉的申訴未被取信。這麽多年過去,也沒有可能再復核現場。即使胡長偉真有冤情,恐怕也只能永沉海底了。”

我說:“胡長偉前後兩次截然不同的交代,都合情理,不過時間過去這麽久,除了相信當時的調查結果,我們也沒有更好的辦法。”

沈恕笑笑說:“你不是提供了新線索嗎?”

我詫異地說:“你什麽意思?”

沈恕說:“你和你二叔這次去拍的那幅《寶琴立雪》,當時就掛在王守財家的客廳裏,那上面恰好又濺上了血跡,如果能證明那血跡不屬於王守財和胡長偉,不就是現場曾出現第三人的佐證嗎?”

我說:“沈支隊,這是不是太天方夜譚了,這麽多年過去了,畫上就是有血跡,而且是第三人濺上的,也不能證明是在案發現場濺上去的。”

沈恕說:“的確是這樣,不過胡長偉這樣堅持申訴,貌似真有冤情,想起他十幾年的冤獄,也讓人同情。說不定冥冥中有天意,借這幅畫幫他翻案也說不定。”

我搖搖頭說:“沈支隊,這不像是你啊,這麽捕風捉影的話都說出來了。”

沈恕的眼睛裏忽然掠過一絲不易察覺的無奈表情,說:“有時候我們的能力很有限,眼睜睜地看著無辜的人遭受冤屈,而兇手則逍遙法外,卻沒有辦法。”

我說:“憑胡長偉的一面之詞,也不能斷定他確實有冤屈吧?”

沈恕說:“我不是說他,就是發發感慨,醫生誤診,公檢法辦錯案,都是變相殺人,從某種角度來說,和殺人犯又有什麽區別?”

我受到他感染,也嘆口氣,默然無語。

忽然手機響起,接起來,卻是劉遠征從拍賣行打來的,他說:“淑心,有件事情要你幫忙。”

我說:“有事你說話。”

劉遠征說:“那幅畫的委托人在我這兒,一定說血跡是我們濺上去的,我想請你們過來給我做個證人,找不到你二叔,許甜甜又不在本地,你能不能過來一趟?”

我用目光向沈恕示意下,回答說:“沒問題,我這就過去。”

沈恕對這件事是真上心,主動提出和我一起去。

劉遠征早聽說過沈恕的名字,雖然不知他的來意,還是熱情地握手寒暄。委托拍賣《寶琴立雪》的人正是王守財的老婆明娣。她見狀啐了一口說:“刑警隊的算個屁,想嚇唬我,沒門。”

我說:“你怎麽出言不遜哪,誰嚇唬你了?刑警隊招你惹你了?”

明娣說:“我不管你們是誰,我這幅畫好端端地拿過來,你們就要好端端地給我拿回去,這損失你們必須包賠,我這裏有你們親手簽的合同,白紙黑字,拿到法庭上,也是我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