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打鬼子犯法嗎?

在1945年前,這是英雄。可是在2015年秋天的橫店,這叫故意傷害。

那天秋暑如火,穿著錦衣衛戲裝的李可正在拍冬天戲,熱得像塊要融化的黃油。他在片場熬了幾周,心裏早和戲景一樣長滿綠毛。劇組拍著明代戲,正要和東廠的人動手,把式擺到了生死關頭,還有兩個吊著威亞在天上。而李可這個男四號的一場關鍵戲卻屢屢不過,饒是他使盡了渾身演技,仍是被導演cut掉。“你得演出一股明代老北京流氓的勁兒,給我裝什麽楚留香呀?再不過拎包走人!”

導演的罵聲橫蓋片場,人群在竊竊嘲笑。李可面紅如赤,羞愧難當。副導演上來指指點點,給他模仿著該演出來的樣子。李可只能哈腰道歉,祈求再試一次。這活兒接得憋屈,雖是部超級網劇,他的男四號角色卻是底線全無,人憎鬼厭。但他不能不接,混跡影視圈十多年,他眼下雖然生計不愁,曝光度卻已然大跌,這是他半年來唯一接到的戲……而他已經三十二歲了。

抽完一根忐忑的煙,橫下心的李可走進鏡頭,施展出比副導演示範的還要誇張的表演。導演說著“對!對!對!”攝影機在滑軌上移動,鏡頭正在搖向他人,而此刻的取景器裏,不遠處突然走過幾個端槍叼煙還看著手機的“鬼子”,瞬間穿幫到死。導演一聲怒罵,“啪”地將水杯砸在了地上。

李可回頭一瞧,登時火冒三丈。他和劇組的愣頭青們沖了過去,沒罵幾句就開了打。李可騎在一個兔崽子身上左右開弓,打得對方鼻血四濺,兩個宮女都拉不開。在這熱成狗的日子拍戲,一場戲十幾遍不過,好容易快要過了卻又廢了,哪個心裏不想殺人?

鼻青臉腫的鬼子們狼狽而逃,卻報了警。警察們旋即而至,喝問鬥毆緣由,他們經驗豐富,幾聲盤問便抓住了問題的核心。誰先動的手?這人鼻梁誰打斷的?戲服一脫,血染重衣的李可鶴立雞群,導演在一邊沒事兒樣地打著電話,其他人呼啦就不見了。明明一夥人上去打的,可就抓了李可一個,於是,他被帶上了車。

在警車上,李可也沒覺得茲事體大,以為只是橫店劇組拍戲中偶發的狗血混戰,被教育幾句,掏點醫藥費就能回來了。自己這副俠肝義膽該會得到大家,尤其是女演員們的側目,也會得到導演的理解,沒準還成為圈中佳話。可幾天過去,這一切並未發生。導演組無人問詢,制片人杳無音訊。經紀公司的女經理姍姍來遲。她肯定了李可對劇組的情義,以及他的真性情、有擔當,卻認為他在劇組打架,違反了與公司的經紀合約,又進了局子,出來有待時日。戲不等人,對不起,他的戲只能讓別的演員接著拍下去。至於前面的戲,摳臉特效已是行活兒,替換掉他只是分分鐘的事。

看著女經理踩著高跟鞋離去,李可心中一萬匹草泥馬呼嘯而過……

沒多久,法院升堂,當庭宣判。李可的故意傷害行為和結果觸及刑法,雖然情節輕微,仍要拘役六個月,罰款五千。判決書簡明扼要,措辭嚴厲,紅章刺眼。只是打了個假鬼子而已,怎就成了罪犯?

這不啻一道晴天霹靂。一個有望能熬成鄧超、胡歌的明星,怎麽能在鐵籠子裏關六個月呢?消息一散,他的星路必定土崩瓦解。他祈求女經理請個律師,堅決要上訴,扣光演員費也要把他弄出去。來的律師患了熱傷風,擤著鼻涕皺著眉,一副不耐煩的樣子。他說case雖小,卻是鐵案,上訴除了費錢,意義不大……

李可是個專業演員,演過不少戲,卻談不上有知名度。在各種劇中他要麽被早早幹掉,要不就悄悄淡出,不管演的好人壞人,都乏善可陳。扮小鮮肉已然太老,充實力派腦子不夠;爛戲不想接,好戲沒人問,正混著上不著天下不著地的苦逼日子。但他從來都自覺演技爆棚,每根眉毛都有戲,人也有模有樣,還自學得一口相當順溜的英文。之所以星路崎嶇,是導演和制片人們眼瞎,不然吳秀波為啥頭發都白了才被他們發現?關於他的表演,圈中朋友褒貶不一。有人說他有自己的一套,也有人說他毫不著調。他從經典影視作品中那些偉大的橋段模仿來的表演,總被導演們認為感覺不對,胡亂發揮,甚至腦子有病。當他急切地向對方解釋這表演的出處和來歷,導演們又認為他不懂規矩,自以為是,你導演還是我導演?

李可的藝名叫孟凡。這倒黴名字是第一家經紀公司替他起的,本來是給別人用的,因為急著讓李可接一部戲,就把這名字安在了他身上。那公司早已倒閉,這個爛名字卻難以更改。

號子裏昏暗潮濕,臭氣熏天。十幾個號友長相各異,都是演員圈兒難找的壞人樣。李可還沒來得及施展演技,就被綽號“野豬”的牢頭搞了個“三腫全會”——臉被打腫,腿被壓腫,屁股被踢腫。他無力抵抗,四方求饒,卻招致更狠的輪踹。李可不明白為何牢頭對他如此憎恨,旁邊便有人悄悄補戲,說牢頭當年也是橫漂明星,專演土匪流氓的,但演著演著人入了戲,摸了摸女二號不能摸的地方,這才到了這裏。每次有新人到,他總要給來個下馬威的……牢頭立刻賞了這人一記耳光,讓他閉嘴。李可知道在劫難逃,只能抱著頭縮成穿山甲的樣子,承受一輪又一輪的暴打。他在戲裏曾把一號子的流氓打得滿地找牙,將主人公欺負得生不如死,眼下這遭遇難道是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