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楊彪不是江城公安局的人,而是省廳在那邊派的線人。他以前是個在聊城混的黑幫人員,經常從東南亞介紹毒販來聊城和江城。他被抓後和警方達成了條件,由省廳某領導單線委派去東南亞做了線人。他並不是刻意進入燧石集團,也沒有想在這裏長幹。王幹和省廳領導核實過了他的身份,說江城警方得到曼谷方面的線報,燧石集團的一個叫楊彪的人逃離了該集團回到了江城,他很可能遭到各毒品集團的追殺。按照規定,王幹本來不該問,省廳領導也不該說,但涉及到楊彪的生命,省廳領導就不能不說了。楊彪前幾天感覺有些不妙,於是違抗命令跑回了江城。他已經正式申請停止線人生涯,打算拿上警方的獎勵,隱姓埋名離開江城。

“他的感覺是對的。”李可說。

線人楊彪兩年來為警方也做了不小貢獻,他早就提出來回國不幹。心不在了,人就容易露出馬腳,李可不明白戈薩是怎麽查出來的,吳右又是如何做出判斷的。倉庫裏,馬旭在墻上掛上了楊彪各個角度和全身、半身、特寫照片。幾個警察剛才合計了一下,楊彪幹脆早點離開江城,躲起來,讓龍久和顧桃找不到人,也就不需要完成這個任務了。

“吳右會懷疑的。”李可本能地說,“雖然是楊彪自己決定結束線人臥底,吳右卻可能不這麽想,甚至會懷疑是我將要殺他的計劃告訴了警方,而且……”李可想起吳右和何翰、戈薩、徐森的那些臉孔,心有余悸地說,“只要吳右下令殺他,他不管躲去哪裏,都可能被找出來。”

“那還能怎麽辦?吳右可是命令你和顧桃幹掉他,你怎麽幹?”王幹說。

是呢,這可沒法演戲,而重要的是,不管是不是戲,不能為了他而暴露龍久。李可看著楊彪的照片,一個大膽的計劃出現了。

“如果是假刺殺呢?我們拍戲的對這個熟極了。”他說。

這個計劃幾乎是本能地蹦出了李可的腦子。這可能得益於他在劇組常和編劇聊天,幫他們一起現場改本子。李可建議安排一個可控的刺殺場景,他和顧桃在那裏執行,這場戲必須由李可來開槍。給楊彪的身上穿上爆漿內衣,他用空包彈。他人可配合遙控爆漿,在楊彪胸口和後背爆開。現在的影視科技非常發達,沒人會懷疑這是假的。李可邊說邊比劃著。這安排如果順利,楊彪會被“打死”,不然吳右不會善罷甘休,逃得了這次,早晚還會派人幹掉他。這辦法有風險,但是一勞永逸,也對楊彪好。王幹等人互相瞅著,大家覺得聽上去似乎可行,能否騙過吳右那幫毒販呢?李可自是不敢打包票,他覺得把戲演好就沒問題,要做到天衣無縫。讓楊彪從此隱姓埋名,直到他回來、或者幹掉了吳右再露頭。

“拍電影,玩的就是以假亂真的事兒。”李可說。

王幹顯然被打動了,但這個做法必須得到楊彪的配合,而他因此會知道刺殺他的龍久是警方的臥底。這涉及李可的生命安危,為了保護楊彪,冒這個險,值嗎?楊彪畢竟有前科,萬一為了錢或者保命而出賣了龍久呢?

經過仔細考察,楊彪應該沒有叛變的嫌疑。在王幹糾結要不要和他談這件事的時候,楊彪憂心忡忡地主動對省廳領導提出,他已經感覺到燧石集團要殺他,希望為他轉換身份,他要跑到北方甚至藏到農村去。他說只要吳右或者何翰下達了對他的處死令,活下來的幾率不大。

省廳領導將之告訴了王幹。王幹遂向省廳領導建議,他可以派兩個警員假扮黑幫殺手,裝作楊彪在江城的黑幫仇家對楊彪進行假刺殺。楊彪被本地黑幫先打死了,燧石集團也不必再派人來殺他。這既能掩蓋楊彪逃離泰國就被毒販們認定是警察的事實,也能避免燧石集團對他窮追不舍。假刺殺過後,楊彪可以換了身份證遠走高飛。王幹沒有對領導透露這個假刺殺其實正是由吳右派來的龍久和顧桃實施,他不希望四人組外的任何人知道龍久是個臥底。楊彪也不會去和燧石集團任何人核對,燧石集團也不會對外宣稱是他們處決了楊彪。只要顧桃和李可行動時戴上頭套,對楊彪和省廳領導而言,“刺殺”楊彪的只是江城黑幫仇家的兩個殺手,哪來的不用管。而對於吳右而言,對楊彪的刺殺是龍久和顧桃完成的。消息從江城傳到曼谷,也是楊彪被黑幫的人幹掉了,不會有令吳右等人猜疑的細節。

這是個三明治般的經典諜戰懸念設計。

李可對王幹挑著大拇指,真是老道。老大哥呀,你真該去做編劇,你這做戲能力,行價肯定過十萬一集的。

馬旭建議找個酒吧讓楊彪每晚都去,約見他的狐朋狗友,或者獨自郁悶,在酗酒中思考未來。李可或者顧桃“因此”發現楊彪總是晚上在這裏,二人就可以安排在這裏刺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