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第4/41頁)

“而那個人就是你。”

“太對了。”比爾說,出門上車。

迷宮

那天晚上,斯科特獨自坐著看電視上的自己。與其說這是自戀行為,不如說更像一種眩暈的症狀。他看到自己的臉在銀幕上,五官翻轉,他童年的照片也被挖出來—他們是怎麽搞到的?並在公眾論壇裏展示(夾在成人紙尿褲和休旅車的廣告中間),他自己的人生故事被別人講述,就好像在玩一個電話遊戲。這是一個類似於他本人故事的故事,但又不是。他出生的醫院搞錯了,上的小學搞錯了,在克利夫蘭學習繪畫而不是在芝加哥。這就像走在街上,低頭看到別人的影子在跟著你。這些天來,他很難認清自己是誰,只剩一個有知覺的分身在那兒。這個第三人稱的他現在是傳聞和炒作的對象。他在那架飛機上幹什麽?上周他還是個普通人,籍籍無名。今天他是偵探小說裏的一個角色:“遇難者最後的在世見證者”或者“小孩救星”。每天他都在扮演自己的角色,一幕幕的場景,坐在沙發上,坐在硬背椅上,回答FBI和運安委的問題,一遍又一遍地回憶細節,他記得什麽,不記得什麽。然後看報紙上的頭條,聽廣播裏空洞的聲音。

一個英雄,他們叫他英雄。這個詞他現在無法招架,他對自我,那個他創造出來讓自己運轉的敘述者,感覺如此遙遠。一個野心不大的潦倒的人,一個曾經喪失意識的酒鬼,如今活在當下,勉強糊口。於是他低頭做人,躲著攝像機。

他偶爾坐地鐵,或者走在街上時會被人認出來。對這些人來說,他不僅僅是個名人。“嘿,你救了那個孩子。”“我聽說你跟鯊魚打了一架,老兄。你是不是跟鯊魚打了一架?”他不是被人像皇族那樣對待,就好像他的名聲建立在某種稀有的東西上,更像是小區裏一個撞大運的人。他做了什麽?只不過是遊泳。他就是他們中的一個,一個做了好事的小人物。所以當人們認出他時,都是微笑著過來的。他們想跟他握手,跟他合影。他從空難裏逃生,還救了個孩子。碰他一下都能沾點魔力,跟你摸幸運錢幣或兔子腳有同樣的功效。他通過做到不可能之事—和傑克一樣—他證明了不可能皆為可能。誰不想蹭一點福氣?

斯科特微笑,盡力保持友好,這些對話與他假設和新聞媒體的談話不一樣,這些是人性層面上的接觸。盡管他覺得不好意思,但還是確保自己不要態度粗魯。他能理解,他們希望他很特別。他應該特別,這件事對人們很重要,因為我們的生活中需要特別的東西。我們想去相信,魔法仍然有可能。所以斯科特與人握手,接受隨便一個女人的擁抱。他請求他們不要拍他的照片,大多數人都能尊重這個要求。

“我們私密一點兒比較好,”他說,“如果只留存在你我之間,會更有意義。”

人們喜歡這個想法,即在一個真正的大眾媒體時代,他們還能有一次獨特的經歷。但不是每個人都這麽想,有些人明目張膽地拍照,就好像這是他們的權利。當他拒絕一些人擺拍的要求後,那些人會惱羞成怒。一個年長的女人在華盛頓廣場公園外面叫他渾蛋,他點點頭告訴她,她是對的。他就是個渾蛋,他希望她有美好的一天。

“去你的。”她告訴他。

一旦被你的同胞神化為英雄後,你就失去了隱私權。你被物化,被剝奪一些無法量化的人性權利,就好像你贏了宇宙級的樂透大獎,一天醒來發現自己成了個小神,幸運守護神。你自己想要什麽不再重要,只有你在別人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才重要。你是一只被直角放在太陽底下觀察的珍稀蝴蝶。

從第三天開始,他停止外出。

他住在蕾拉家三樓的客房公寓裏,這是一個純白的空間,白色墻壁,白色地板,白色天花板,白色家具,就好像他已經死了,搬進某個天國般的冷宮。在艱難的日常工作中,他曾經深受時間的困擾,現在時間卻變得可以替代。他在陌生的床上醒來,用不熟悉的咖啡豆煮咖啡,從自動關閉的櫥櫃裏拎起厚重的浴巾,感受它們接觸皮膚的高級酒店質地。客廳裏有個擺滿蘇格蘭麥芽威士忌和清澈伏特加的酒吧,有中世紀的櫻桃木酒箱和精美的折疊蓋子。第一晚,斯科特盯著它看了很久,是處於特定精神狀態的人注視槍支櫃的樣子。他可能有太多種死法了。然後他用一張毯子蓋住吧台,搬了一把椅子堵在前面,再也不去看它一眼。

在某個地方,吉蔔林的妻子和那個美麗的空乘正仰面躺在一塊鋼料板材上。莎拉,她的名字叫莎拉;穿短裙的空乘叫艾瑪·萊特納。他每天回憶這些名字好幾次,像在參悟禪宗的心印。戴維·貝特曼,美琪·貝特曼,瑞秋·貝特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