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套在女人皮中的男人愛德華·西奧多·蓋因

據FBI的研究,如果連環殺手的母親是霸道的,而且對孩子控制得十分嚴格,那麽孩子就無法實現性別認同(對自己性別的正確認識)。對於一個正常人來說,他在3歲左右時就可以識別出自己的性別,並且知道自己的性別是穩定的,有了正確的性別認同之後,兒童就會喜歡和同性兒童一起玩耍,會自然而然地遵從內在的性別角色要求來控制自己的言行,讓自己的言行更加符合自己的性別。

1957年11月16日,這天是星期六,一個名叫弗蘭克的副警長像往年一樣去參加家鄉的獵鹿活動,這是弗蘭克最喜歡的活動。那天的天氣不錯,鎮上幾乎所有人都參加了這個活動。活動結束後,弗蘭克便去看望自己的母親,他的母親伯妮斯·沃頓是一家五金店的女主人,鎮上的人會從這家店裏購買日常生活用品以及務農工具等。弗蘭克發現五金店不僅沒有開門,而且還沒有開燈。頗感意外的弗蘭克打開了店門,當他進入房間時,發現地上有一攤血,一直延伸到後門。深感不妙的弗蘭克立刻報警了。

警察趕到後,立刻對案發現場進行了勘查。警察通過並不混亂的現場推斷出,這裏應該沒有發生過搏鬥。後來,警察發現收銀機不見了,於是就把這起案件定性為搶劫案。但弗蘭克認為母親兇多吉少,應該已經被害。弗蘭克還告訴警察,他覺得一個名叫愛德華·西奧多·蓋因的男子比較可疑。因為不久前,蓋因曾到店裏詢問過防凍劑的價格,還再三詢問弗蘭克是否去參加獵鹿活動。弗蘭克認為,那天蓋因的真實目的並不是買防凍劑,而是為了確認自己是否在獵鹿活動當天在店裏。

這下,蓋因就成了最有嫌疑的人。於是警方便包圍了蓋因居住的農場,並且從柴房進入到房間內。剛進入房間時,警察就覺得房梁上好像吊著一個東西。由於獵鹿活動剛結束,所以警察認為那可能是蓋因獵獲的獵物,但實際上蓋因當天並未參加狩獵活動。當警察打開手電筒時,卻發現吊著的是一具人的屍體,這具屍體明顯被人專門處理過,沒有頭部,從陰部切開一直到胸部,內臟被掏幹凈了,看起來就好像一件人皮衣服。這具屍體就是弗蘭克的母親。

意識到不對頭後,警察們立刻對蓋因的家進行了地毯式的搜查。搜查的結果不僅讓人震驚,更讓人惡心,甚至已經超越了人類心理承受的極限。蓋因的房間十分雜亂,還伴隨著一股令人難以忍受的惡臭。當警方走進蓋因的臥室後,看見了地獄般的可怖景象:蓋因把死人的頭骨作為裝飾品鑲嵌在床柱上。爐子上的平底鍋上正放著一顆新鮮的心臟,應該是被害人沃頓夫人的。沃頓夫人的頭顱則被裝在一個麻布口袋裏,不僅雙眼緊閉,而且耳窩處已經被穿上了鉤子。除了沃頓夫人被肢解的屍體之外,還有許多被精心處理過的屍體,眼前的景象更像是另類的行為藝術。

警察發現了一個怪異的湯碗,這個湯碗是用一個頭蓋骨的上半部分制作而成。除此之外,警察還發現了許多用人皮制作的家具和裝飾物,例如燈罩、紙簍、座椅扶手等都是用人皮做的。當警察打開蓋因的衣櫃時,發現了一件用人皮做的大衣,胸前還有一副女性的乳腺。後來蓋因交代說,他經常在夜晚穿著這件人皮大衣散步,並且還把自己想象成一個女人。

當一名警察打開廚房門後,發現了一張人皮面具,並且認出這就是被害的瑪麗·赫甘。瑪麗是一位中年婦女,蓋因是在普蘭菲爾德酒吧認識她的。蓋因之所以選擇向瑪麗下手,是因為瑪麗與蓋因已經過世的母親長得十分相像,但兩人的性格卻南轅北轍。後來蓋因就開槍打死了瑪麗,並且把瑪麗的屍體帶回了農場。蓋因曾經告訴過一個人,他殺死了一個人並且把屍體吊在家中。但對方根本不相信,認為蓋因在吹牛皮,因為在人們的眼中,蓋因是個性格溫順的老實人,根本不可能有膽子殺人。

就在警察還沒有從震驚中緩過神兒來時,蓋因回家了。當蓋因看到家中的警察後,居然對警察說,他根本不知道五金店的命案。警察也沒多說,直接把蓋因銬走了。經過一番審訊後,蓋因交代了自己殺死瑪麗和沃頓夫人的事實。但是警察對蓋因的這些交代根本就不滿意,因為蓋因的家中有許多人的屍體零件,而這些殘屍顯然不可能只是兩個被害人的。可是蓋因卻說,他對於自己所做的這些事情都記不清楚了,因為他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大多處於恍惚的精神狀態。警察相信了蓋因的解釋,畢竟蓋因的精神狀態確實顯得不正常。

相對於其他連環殺手,蓋因所謀害的人數量很少,但是他所犯下的毀屍、食人和戀屍癖等罪行卻引起了記者們的興趣。蓋因的案件經過報道後,立刻在美國引起了巨大的轟動,並且還激發了犯罪專家的興趣,這些專家紛紛對蓋因展開研究。蓋因所居住的小鎮也因此成為一個旅遊勝地,許多對蓋因案件感興趣的人紛紛前來參觀蓋因的家,但鎮上的人卻覺得蓋因的家是個魔窟,便一把火燒掉了蓋因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