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撲朔迷離的槍擊案(第3/3頁)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認為,只靠這些推測是站不住腳的,專家建議警方去武器專家那裏確認一下兇手所使用的兇器。武器專家分別在1.5米、1米、0.3米這三個距離處進行射擊實驗,然後將射擊結果與死者傷口處的痕跡作比較,發現在0.3米處進行射擊所得到的結果與死者傷口處留下的痕跡是相吻合的,這也就意味著兇手應該是在休左側0.3米處開槍射殺他的,顯然那名買家告訴警方的一定是謊話。

案發8天後,上午10點鐘,警方順利將比利逮捕,但在接下來的審訊中,比利表示他在案發當天並沒有與“金胡子”待在一起,而且他表示自己親眼看見了休被射殺的那一幕,他還留意到兇手是一個身材高瘦且有著棕色皮膚的黑人男子。面對這種口供不一卻又各自堅持、死不認賬的情況,警方只好再次向犯罪心理畫像專家求助。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給警方出了一個主意,讓警方找到一組符合比利描述的“殺手”照片,但這組照片中的人必須有案發時不在場的證明,然後讓警方將這組照片拿給比利指認,如果比利指認照片中的某個人就是殺手,那就表示他在說謊,他的殺人嫌疑也就最大。

警方按照犯罪心理畫像專家的建議找到了6個還在蹲監獄的人的照片,然後將這組照片拿給比利指認,比利確實指認了這組照片中的一個,這也就意味著他之前所講的都是謊話。犯罪心理畫像專家又根據警方掌握的最新線索,在三維掃描儀上還原了槍擊案發生的全過程。

案發當天早上,買家和休先走到空地上進行毒品交易,“金胡子”就跟在兩人身後四五米遠的地方,因為他所站的位置距離休比較遠,所以並不是他開的槍,交易就要結束的時候,兇手比利從左側走向休,然後近身開槍,射殺了他。

在整個作案過程中,休是完全不知情的,而買家因為位置關系將一切都看在眼中,因此只要買家指認兇手,那此案就可以結案了。警方馬上對買家展開了新一輪的審訊,在這次審訊中,買家屈服了,他向警方指認了槍擊案的真兇,開槍的人就是比利。

【背景知識】

勘查犯罪現場

在偵破案件的過程中,警方最需要掌握的線索包括兩大方面:一方面是通過屍檢掌握一些重要線索;二是通過勘查兇案現場來獲得重要線索。勘查犯罪現場,不僅僅是要將兇手在作案現場上遺留下來的每一份罪證都掌握,還要結合目擊證人的證詞、從不同角度拍攝的兇案現場照片以及現場上遺留下來的重要物證等信息相互印證,最終制成初級兇案現場報告。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在對兇手進行心理畫像的時候是必須借助兇案現場報告的,如果沒有這份報告,那專家就很難推測出一些有用的或具有前瞻性的線索。一般情況下,警方制作的犯罪現場報告還應該附上屍體的方位、兇手所使用的武器或者現場發現的子彈殼等信息。如果是室內作案,那麽還應該標明門窗的位置、是否打開以及打開的狀態等信息。

整個犯罪現場的報告越詳細,對兇案的偵破就越有幫助,比如,報告上應有兇案現場噴濺出來的血跡形態、子彈飛行的彈道或可能發生的搏鬥痕跡等信息。如果是露天的兇案現場,那還應該標明現場所出現的全部足跡、輪胎印記和重要的地理特征(比如人行道、可供進出兇案現場的道路等)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