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殘忍的團夥作案(第4/4頁)

甲將珍妮的頭按進水邊的汙泥內,臨死前,珍妮的手死死地抓住了一株蘆葦。殺死珍妮以後,甲和“矮子”先將珍妮身上的首飾全部拿走,然後才將她的屍體丟進水壩。這夥人還從珍妮的手包中找到她的銀行卡以及一張寫有銀行卡密碼的紙條。

做完這一切之後,這夥人才開著珍妮的汽車揚長而去,汽車行駛幾公裏以後就因故障拋錨了,這夥人順手將汽車丟在了路邊,然後步行前往德魯特山社區。在這裏,他們取走了銀行卡上的錢,賣掉了珍妮的首飾,然後搭乘火車前往市區,接著就分道揚鑣了。

這5名作案者是完全具備受審資格的,在審理進行了幾個月以後,這夥人又突然宣稱他們的同夥不是“矮子”詹米森,而是“矮子”威爾森,顯然這夥人又一次串供了。法庭不得不暫停審訊,讓警方盡快追查威爾森。

在二次審判開始之前,法庭終止了針對乙的謀殺指控,檢控方也接受了乙在珍妮被殺時和卡羅爾留在車內的說法,乙對強奸、偷竊、綁架等指控也表示認罪,法庭判處他10年監禁。針對卡羅爾的所有指控也被撤銷了,因為她患有嚴重的智力障礙。

1990年5月,第二次審判正式開始,很多目擊證人都站出來指認詹米森,其中就包括詹米森在火車上侮辱的那名女乘客。詹米森被關押期間,還曾向他的獄友吹噓過他殺死珍妮的過程,他表示如果有機會,他還要再殺一次。詹米森的獄友將他所說的一切都上報給了警方,這些證據最終讓法庭堅信詹米森就是殺死珍妮的兇手。

在審判的最終階段,辯方律師又以這夥青少年都患有一定程度的精神障礙為由,試圖為他們脫罪。犯罪心理畫像專家認為,這夥人的智力顯然是完全沒有問題的,他們不僅有條不紊地殺死了被害人,還取走被害人身上的財物,這些行為都顯示了這夥人是智力健全且在作案時保持清醒的。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建議警方讓這夥人做一個智力測驗,只要測試的結果可以達標,就能推翻辯方律師的說法。警方馬上就安排了一次智力測驗,測試結果顯示,這夥人的智商完全正常,他們並沒有任何精神問題。

經過連續4周的審理,陪審團暫時休庭,他們要做最後的決定。即便是到了這個時候,這夥兇狠殘忍的不良青少年依然毫無悔意,他們保持著十分隨意的姿勢站在法庭上等待審判的結果,他們有說有笑,甚至還滿不在乎地向媒體記者們做出帶有侮辱性的手勢。這群不知悔改、毫無憐憫之心的少年暴徒最終激起了所有人的憤怒,大夥都等著最終判決的到來。

陪審團經過商議後,認為詹米森、甲和丙的挾持、強奸、搶劫以及蓄意謀殺的罪名成立。法官宣判,盡管珍妮被害一案的3名作案真兇年齡尚小,但他們作案手段極為兇殘,又毫無悔改之心,因此他們應該被處以終身監禁,並且永遠不得保釋。宣判結果一經公布,整個法庭都沸騰了。即便是正義最終得到了伸張,很多人依然認為,這夥窮兇極惡的少年罪犯應該被處以死刑。

【背景知識】

兒童、少年犯罪

犯罪心理畫像專家研究發現,很多犯下兇案的青少年,在他們的童年生活中一直都承受著他人的忽視或者虐待,在這種環境的影響下,這些青少年就會慢慢地相信暴力是一種可以接受的表達憤怒的最佳方式。

兒童心理學家認為,有些兒童可以將痛苦隱藏在內心深處,將所遭受的苦難“內化”,而大部分人則會將自己所遭受的苦難以其他形式發泄出來。事實上,能夠將痛苦“內化”的兒童更容易犯下謀殺罪行,這是因為這些兒童長期以來一直都在壓抑自己內心中的憤怒,這種被壓抑的情感一旦到達臨界點,就會爆發出超乎尋常的威力,這些兒童也就會失去自我控制的能力,犯下一些常人難以理解的殘暴罪行。

英國的一位青少年法庭精神病咨詢專家認為,遭受過剝削、排斥以及在生活中經常失意的青少年都有著比較低的自尊心,在這些青少年看來,他們之所以會被惡意對待,是因為他們不值得被他人關愛和保護。在生活中,這些人會意識到盡量孤立自己或者變得暴力、殘忍起來,能夠給他們帶來一種不同尋常的力量,富有攻擊性的行為還會讓其他人關注到原本無人理會的自己。

在這些孩子看來,即使是負面的關注,也比被人忽視更好。而他們內心的憤怒也會強化他們所做的異常或兇殘行為,這種行為引發的後果又會反過來強化他們內心中的錯誤認知,由此進入一個惡性循環的過程,最終使他們轉變成無惡不作的少年殺手或者連環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