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他們決定去探訪城中一些可能喚起凱特琳記憶的特殊場所,這些都是凱特琳熟悉的地方……呵,她還是凱蒂時的常去常往之處。眼下差不多晚上六點,將近晚餐時間,於是他們從比克斯所在的街區進入市區,往西區開去。西區不是正式的地名,但本地人都這麽叫。那裏開的餐廳比史密斯菲爾德其他區域的更密集。凱特琳記憶之旅的第一站是“魚宮”,照比克斯說的,是他們第一次見面的酒吧,也正巧是她後來最喜歡去吃飯的地方。比克斯還說,這個地方沒有任何一道魚的菜,其實是按老板的名字泰德·費舍爾來命名的。費舍爾是魚的意思。在“魚宮”裏,你點牛排或雞肉,會配土豆一起送上來。除了沒有魚,菜單上也根本沒有面食。你一定要點,才會有沙拉。但侍者不願給你單來一份,除非還點了會讓你堵塞動脈血管的體面的肉菜。

走進餐廳,凱特琳很失望地發現她對“魚宮”沒有一點兒印象。這裏食物的氣味聞起來很棒,不過,感覺僅僅是呼吸這裏的空氣也會使她發胖。盡管她記得從書上讀到過,氣味可能是最強力的記憶觸發器——這裏的菜香當然夠強力了——她仿佛還是第一次來到這家餐廳。粗木地板、沿一面墻擺的吧台、對面的分隔就餐區。中間是餐桌,還有後方的兩張落袋台球桌,就是比克斯說他第一次看見凱特琳的地方。有吊燈從天花板懸吊下來,即使現在才十月,一串長長的聖誕小燈已掛滿了廳堂。也可能一年到頭都掛著的。她什麽也沒回憶起來。

一個微笑著的年輕女子朝他們走來,手裏拿著菜單。她穿著一件淡藍色的T恤,上面有個白色的微笑魚頭。“嘿,你們兩位。”她說,在凱特琳看來她似乎和他們挺熟的。“照我看,今晚是帶個朋友來和你們一起吃晚飯。”

“你說什麽就是什麽,坎迪斯。”比克斯答道。

這女人笑了起來,像人們常假裝出的給笑話逗樂的那副模樣,其實沒聽出話裏有什麽好笑的。“這邊請啊。”她邊喋喋不休邊領著他們朝一個空台走去。空台還剩有幾張,考慮到對佛羅裏達州以外的大多數人來說,這時候吃晚餐還有點早。空著也就不奇怪了。

一路過去,酒保朝他們大叫,“比克斯,你怎麽樣?最近還好嗎,凱蒂?”比克斯答著話,叮囑凱特琳要擺擺手,她照做了。又讓她笑一笑,她拼命擠出一張笑臉。

坎迪斯說,“就這兒。”到了他們的那一桌。她把菜單放在三把椅子前方。身子向凱特琳一靠,頭朝喬什的方向作戲般地一斜,用一道裝成耳語又足夠響亮,讓每個人都能聽見的假聲問:“凱蒂,這可愛帥哥是誰呀?”

他們此前已經決定,凱特琳該假裝認識每一個她應該認識的人,這樣就不會受到無謂的注目。但現在她不知道怎樣回答女領班的問題。她知道不能說“他是我丈夫”,盡管喬什想讓她如此回答,因為這個女人認為凱特琳和比克斯是一對的。於是,她只是笑著坐了下來。坎迪斯似乎很快明白了她不會得到那個問題的回應。即使她感到失望,她也沒有表現出來。她說:“今晚還是蒂姆來招呼你們。他馬上來給你們點喝的。”

坎迪斯離開他們這桌,比克斯說,“我想她喜歡你,喬什。嗨,凱蒂,你幹嘛不為喬什向坎迪斯美言幾句呢?”

“她知道我的名字。”凱特琳說,對他的話聽而不聞。

“不是你的名字,凱特琳,”喬什說,“是你用過一陣子的名字,記得嗎?”

“沒錯,”凱特琳說,“我就是這意思。”

“沒亂說,就這麽回事。”比克斯說。“我告訴過你,我們是這裏的常客。順便說一句,你最喜歡的是小牛排加烤面包。”

“它們味道好嗎?”

喬什惱火地迸出一聲。

“對不起,”凱特琳說,“我餓了。”她平時可不是個食肉動物,很少吃紅肉,但今天晚上似乎吃肉正中了下懷。

她用眼角的余光掃了一眼比克斯,見他在笑。又望見喬什正皺起眉頭。不,是愁眉不展。她伸出手,在桌子底下碰了碰他的膝蓋。過了一會兒,他的手摸索著觸到了她的手,握住了。

來了個精瘦的紅發男孩,上大學的年紀,身上也穿件笑魚頭衫,他走到桌旁,說:“嘿,夥計們好。”跟坎迪斯一樣的腔調。他的名牌上寫著蒂姆。“是要點飲料了嗎?”

“要的。”比克斯說。

“上你們倆平時喝的?”他問,先看一眼凱特琳,再看看比克斯。

“我行啊,”比克斯問,“凱蒂,你呢?”

凱特琳點的是一杯酒,喬什毫無疑問期待她這麽做,但她沒問清她“平時喝的”是什麽酒,只說了句,“我也是,來杯平時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