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加利福尼亞州首府  薩克拉門托

1996年8月17日  周六  晚6:47

夜色黑暗,歐洲夾竹桃高大繁盛,他就躲在樹下重重暗影中,監視著安德森家房子的前門。他身後是一片幹巴巴的草地,草很高,等他待會兒返回車上時,能一路隱匿他的影蹤——他把車停在房子另一側了。這些幹草是火災隱患,要是長在他家附近,早就被處理掉了。過去的兩個月裏他在這塊區域踩點,已經看出一件事: 這兒的居民安逸懈怠。沒有“鄰裏守望組織[1]”的警示牌。沒有定期會議。沒有治安信息的交流。

一群白癡!

這些人難道不知道要想防範犯罪,最有效的保護來自消息靈通的民眾嗎?對你們社區正在發生的事情警覺一點吧。各位,睜大眼睛,對陌生人陌生車輛要提高警惕……他搖了搖頭。

媒體上的所謂“專家”們硬要說近期的一系列殺人案件表現出了兇手的控制欲和扮演上帝的妄想。根本不是那麽一回事兒。是耐心。而他,不只是擁有聖徒的耐心而已,他本人就是個聖徒。他才不像那些記者們喜歡給他加的標簽那樣,什麽躁狂症,什麽精神錯亂,或者其他什麽亂七八糟的。如果他真是他們說的“發瘋的精神病”,他早把那些所謂的“專家”一個個地追殺幹凈才算完。

以前做過FBI[2]特工的作家格裏高利·奧奎因說他是個廢物,把他說成是被社會拋棄的人……一個以殘害無辜為樂的人生輸家。奧奎因真是丟了哈佛大學的臉。

但他幹嘛要在乎奧奎因怎麽想?他自己知道事情真相到底怎樣。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麽和為了什麽。他知道什麽是對,什麽是錯。如果這個作家能多花點時間調查那些女孩死之前的生活,他就能知道她們離“無辜”差得遠呢——她們都不是什麽良家淑女。是這些十來歲的女孩不守規矩,才逼得他采取行動,如果不是他,就沒人站出來懲處她們。如果奧奎因知道這事的來龍去脈,一定會稱他為義警[3],英雄,一個出於道義上的責任感而跳過法律程序,用自己的方式伸張正義的人。

他的視線始終緊盯安德森家的前門不放。他煩躁得五臟六腑像有東西在咬,不過瞥一眼腕上的勞力士[4]手表之後,他就把煩躁咽了下去。那是一塊蠔式恒動海使型表[5]。雖然他對任何形態的水都極端厭惡——不管是海,大洋,還是池塘——他一直都很想要一塊海使型防水手表。他爸爸從前就常戴一塊這樣的。手表的31個精密寶石軸承可以自動運轉,即使在水下1220米深處依然防水。堅固可靠。而且不像那些大塊頭的歐米茄手表那樣笨重。這塊手表是從一塊貴得離譜的904L[6]不銹鋼上銑[7]出來的。夜光表盤,即使是在陰暗處讀數也很容易。這是他獎勵自己的禮物——幹得不錯,三個月裏,三個女孩——都是社會的禍害。

他眯起眼睛:“詹妮弗在哪兒?”

兩個月以來,詹妮弗·安德森的父母每周六晚上都會出去吃飯,然後看一部電影,像鐘表發條一樣規律,從不錯漏。他們把16歲的女兒獨自留在家裏,卻不知道他們出門不到五分鐘,女兒就會從房子前門偷偷出去,走到臨近公園跟男朋友見面。這小丫頭片子真不要臉。

他確信詹妮弗最後一定會溜出來,於是他決定等,同時想想他最近懲罰的其他小娘們兒。專家們揣測他靠折磨那些姑娘取樂,真是荒謬可笑。他為了給她們點教訓,把她們帶回家,然後做他不得不做的事,但不管做的是什麽,都不如民眾那病態的好奇心能讓他找到更多樂子。

這些青春期的女生張狂放肆,都被慣壞了。這世界怎麽能任由她們說了算?如果不是他,還有誰能阻止她們?

1996年8月17日  周六  晚7:00

莉齊·加德納悄悄下了樓梯,希望能逃出家門不被發現,可惜走到樓梯拐角的時候,姐姐的口紅從她褲袋裏掉出來,滾過門廳的瓷磚地面。

“你還想去哪兒,伊麗莎白[8]?”爸爸在廚房裏,點著她的大名問。

莉齊嘆了口氣,向他看過去。

媽媽站在爸爸背後,嫌棄地沖她擺了擺手,暗示她不必把爸爸的話當回事。爸爸不一直都這樣麽,她出門跟朋友玩之前,他照例都要發一通脾氣。

“這是我最後一次晚上跟艾米麗和布魯克出去了,”莉齊撒了謊:“他們倆明天就要去聖地亞哥[9]了。”

“出去見見朋友是件好事,”爸爸說:“你長大了,需要脫離長輩的圈子,開始和同齡人出去活動了。誰開車?”他打開前門向外張望。

艾米麗在她的敞篷大眾甲殼蟲[10]轎車裏沖他揮揮手:“嗨,加德納先生!”

爸爸嘟囔著關上門:“那也不用非得是今天晚上出門。現在外面還有一個殺人犯沒抓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