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幕 林致遠 1.庭審(第4/8頁)

“在這之前,你見過她嗎?”

“見過,她經常路過我們店,但從來沒進來過。”

“可那天她進來買了三兩生煎。你有沒有問她是買給誰?”

“呵呵,我問了,她沒回答。我看八成是請朋友吃的。”

“你還記得當時是幾點嗎?”

“大概七點吧,反正肯定不到八點。”

“好的,謝謝。”

小老板被帶了下去。

“請大家聽一聽酈雯小姐報警時提供的證詞。”表叔拿起手邊的一份文件,公訴人似乎又想提出抗議了,但表叔截住了他的話頭,“如果沒有那宗強奸案,林雲之就不會被謀殺,兩者之間有著必然的關系!”

“好吧,我們就聽聽,不過請注意把握時間。”法官發了話。

表叔恭敬地欠身表示謝意,隨後,他拿起手邊的一份文件念了起來:“晚上八點左右,我正在洗澡,忽然有個男人闖了進來。他戴著帽子,可我還是一下子就認出了他,他是我們學校

的學生林致遠,在這之前,他在學校就曾經騷擾過我。我看見他,當時就驚叫起來。他將我從浴池中拉出來,在浴室地板上強奸了我;然後.他又把我拉到臥室的地板上,再次強奸了我,這一次,他還咬了我的大腿和脖子,我疼得大呼救命,但他就是不松口,後來他大概是看我快昏過去了,就馬上逃走了……”

我聽出來了。她的證詞裏沒有提到生煎包。她說我戴著帽子強奸了她,然後就逃走了,在她的描述中,我的帽子始終戴在頭上,這跟帽子內側的生焦包湯汁對不上。作為酈雯來說,假如,我這個“強奸犯”真的在她家曾經吃過生煎包的話,按理說,她不會不說。但旁人也可以認為,我是在強奸之後,在別的地方美美地享用了—頓生煎大餐。其實,我發現這是一個 很難說得清的問題,律師在這裏的責任大概也就是把事實攤在那裏,讓大家自己選擇采信哪一方吧。

表叔念完了酈雯的證詞,再次轉向我:“林致遠,請再說一下,你今年幾歲?”

“17。”

“你在班級擔任什麽職務?”

“學習委員。”

“請說一下你去年期末考試成績在年級中的排名。”

“第一名。”

“今年10月你是不是被評為學校的三個優等生之一?”

“是的。”

“我問完了。”表叔坐了下來。

這時法官開口了。

“被告的辯護人,我希望你稍後會說明,強奸案跟本案的關系。”他對我表叔說,“不然,你就是在浪費法庭的時間。”

“是,我明白。我稍後就證明兩者之間的必然聯系。”

法官以警告的眼神看了表叔一眼,隨後命令道:“傳下一位證人。”

這次走上證人席的是一個讓我愛恨交織的人。對,就是酈雯!我相信父親的死對她的打擊很大,她顯得非常憔悴。她穿著一件黑色帶網格的套頭毛衣,頭發胡亂地在腦後紮了個馬尾,臉上一點妝都沒化,眼神呆滯,精神恍惚,看山去就像個剛剛被搶救過來的自殺者,雖然命是撿回來了,但還沒走出死亡的陰影。

她的出現讓我既意外,又歡喜。我沒想到在臨死之前還能再看她一眼。雖然我不知道她為什麽會來這裏當證人。

“酈小姐,請說說你與被害人的關系。”公訴人道。

“我跟他準備結婚。我是他的……女朋友。”她輕聲回答。我發現她坐上證人席之後,就一直不敢看我。

“請說說12月26日晚上,你看見了什麽。”

“我看見林致遠穿過馬路離開小區,然後,我看見他家臥室的窗口裏有火光。”

原來她是來證明我殺了我爸的。可她又撒謊了。我明明聽見她在客廳說話的聲音。我木然地看著她,心冷得像一塊冰。

“接著你做了什麽?”公訴人又問。

“我報了警。”

“然後呢?”

“我回家了。”

公訴人對法官說:“我們已經在110報警台找到了酈雯小姐的報警記錄。她報警的時間是11點18分,報警地點是林致遠所在小區附近的一個電話亭。在她之後大約兩分鐘,林致遠的鄰居報了警。所有證據都在提交法庭的證據當中。請法庭核對。”

法官隨手翻了一下面前的資料,“嗯”了一聲,“被告的辯護人,是否有問題要問?”他問我表叔。

“有。”

“好,請抓緊時間,針對本案提問。”法官提醒道。

“是。”表叔恭敬地答應。隨後,他坐在原地看著酈雯問道:“酈小姐,請告訴我,你那天是幾點到林家的?”

“我……”酈雯剛想回答,立刻意識到這個問題裏有陷阱,“我沒到過他家。”

“那你怎麽會那麽晚在林家所在的弄堂附近?”

“雲之約我10點半去他家。他要我晚點去,他說他太太剛死不久,不希望別人看到我,他說那樣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