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怪異少女(第3/4頁)

“你的戒指怎麽會在她那裏?”他更加好奇。

可是莫蘭似乎不想多談這個問題,她含糊其辭地說:“這個以後再告訴你吧。”接著又馬上岔開了話題,“咦,你怎麽跑出來了?你不用待在裏面嗎?”

這話提醒了高競,他是出來買筆的。

“這附近有文具店嗎?”他問道。

“你要買文具?”莫蘭很訝異。

等聽他說完原委,她氣哼哼地從自己的書包裏拿出一支圓珠筆和幾張白紙遞給他,“我就不信,他們身邊連支筆都沒有!他們不是老刑警了嗎?要帶什麽還不清楚?為什麽出門前不提醒你一聲,他們是故意叫你出來跑這趟的!看著吧!等你買了筆趕過去,到時候又說你大部分時候不在現場!最討厭這種人了!就喜歡欺負新人!”他憤憤不平地說。

莫蘭的話讓高競的心往下一沉,他沒想到這點。

“嗨,哪有那麽復雜,你一定是電視看多了。還是好好念你的書吧。”他故作不在意地說著,趁她沒注意,偷偷摸了下她烏黑的頭發,轉身奔進了門。

在101室的門口,他一邊套上鞋套,一邊對自己說,我一定要小心,不能被抓到錯,如果實習報告上被寫上差評,就很難轉正到好的職位了,沒有好工作,我拿什麽供妹妹上學?

他進門的時候,顧志浩和李健正在檢查現場痕跡,看見他,顧志浩轉過頭笑著問:

“這麽快就回來了?我記得這附近好像沒有文具店。”

高競想,我決不能告訴他們,我不僅認識莫蘭,紙和筆還是她給我的,不然也許會被認為在工作時間不專心,跟涉案人員過度接觸。

他咧開嘴傻笑道:“哈哈,我跑到路口,才發現原來口袋裏本來就有紙和筆,我剛才可能忘了。”

“你的記性可真不怎麽樣啊。”李健注視著被子上的幾滴血,說道。

高競沒吭聲,他開始默默記錄現場狀況。

“你剛才出去時有沒有看見那個女的?”李健忽然問。

“哪個女的?”高競心頭一陣緊張,姓李的不會指的是莫蘭吧。糟糕,我剛才還摸過她的頭發,會不會被看見了?

“我說的是那個被害人的女兒。你那麽緊張幹嗎?”李健盯著他的臉問道。

我的表情那麽明顯嗎?高競連忙調整了一下情緒,答道:“你說的是那個假小子嗎?我看見她了。你要找她?”

“我們要帶她回去問話。聽說,是她撬開窗跳進室內把她的同學放進去的。她跟邱小眉共同生活,不可能不知道她媽媽的狀況。24小時,她們之間難道沒有……”李健說到這裏,忽然停了下來,眼睛盯著高競的身後。高競轉身,發現莫蘭就在自己身後。

“請問,我可以回去了嗎?”她細聲細氣地問道。

“可以,不過要留下你的聯系方式,”李健對莫蘭倒是很和氣,他對高競說,“記下她父母的名字和電話,讓她父母來接她。”

莫蘭似乎想反駁,但馬上又改變了主意。

“謝謝警察叔叔。”她乖巧地點頭。

她剛要轉身,李健又問她:“那個人在哪裏?出去的時候,讓她進來一下。”

“付遠嗎?”莫蘭回頭看了高競一眼,猶豫了一下才低聲說,“她剛才好像跑到附近的小吃店去了……”

“小吃店?!”李健的眼睛瞪大了,隨即“哈”的冷笑了一聲。

“如今的小孩都這麽冷漠嗎?”吳法醫搖頭嘆息。

15分鐘後,高競在一家名叫“小亭面館”的小吃店裏找到了正在吃晚餐的付遠。看見他,她沒顯出太多的驚訝,只是很快丟下沒吃完的半碗面站了起來。按照李健的吩咐,他須將她先帶回彩屏路38弄的案發現場。

他們並排往回走。一路上,他也少不了提問,但付遠似乎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對他的問題充耳不聞。她走走停停,有時停下來欣賞夕陽,有時又站在商店的櫥窗前駐足觀望。母親殘酷被殺的事實,似乎沒對她的心情造成任何影響,至少高競沒在這個17歲的未成年少女臉上看出任何悲痛。而在這種時候,看見衣衫邋遢的她興趣盎然地盯著時裝店的櫥窗看,高競覺得尤其怪異。

彩屏路上的警察多了起來,有兩部警車停在了38弄門口,現場周圍拉起了隔離帶。高競把付遠送到38弄2號門口時,顧志浩已經等在了那裏。

“進來吧,有話問你。”他道。

付遠站在門口,一只手放在門框上,遲疑了一下才跨進去。

過不多久,付遠身後跟著兩個警察又走了出來。那天晚上回到局裏,高競才聽說,付遠已經成為“邱小眉兇殺案”的首要嫌疑人。

她承認在案發前兩天,也就是4月1日晚上,曾經跟母親發生口角,兩人吵得很兇,後來還動起手來,最後她用一根斷了的桌腿打了邱小眉的後腦,導致其不省人事,接著她將其拖進裏屋丟在床上後便揚長而去。根據她自己的說法,後來她再也沒關心過邱小眉的狀況。她向警方承認,她覺得,“即使她死了也沒關系。”4月2日清晨她上學時,母親的房門緊閉,她沒想過要跟其打招呼,理由是,“我們家從來沒打招呼的習慣”,其實,從4月1日晚上之後,她就再也沒見過她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