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失蹤的情人(第2/8頁)

“異書。確實是你的下屬抓錯了人。”谷平插了進來。

“谷平!”

“這是事實。”

“你站在哪一邊?”

“我站在我自己這邊。不管你跟黎江之間有什麽問題,現在最重要的是,把你弄出來,還你清白,找到殺死李老師的兇手。你同意嗎?”

“你認為我是清白的嗎?”她斜睨谷平。

“那邊發了圖片過來。根據傷口的形態,兇手應該習慣用右手。而你是左撇子。”他下意識地看了一眼她的手,“你弟弟當年也告訴過警察,你是一個左撇子,為此你父母沒少教訓你。

“如果你再用那只手,我給你好看!”“你聽見沒有!不許用左手吃飯!不許用左手寫字!這裏哪個人像你這樣!”——她已經很多年沒聽見過母親的吼叫聲了。在她很小很小的時候,母親就常常糾正她的各種行為,而她總是反著幹,母親讓她做什麽,她就偏做別的。所以,她從來不是父母喜歡的孩子。她也覺得是因為自己不夠好,父母才會更愛她的弟弟。雖然,她每天都為弟弟跟自己的不同待遇而憤怒,但她多半時間都在怪自己。

可後來她發現,這是父母的一種策略。他們不過是在她身上找錯處,然後想讓她在別的地方作出讓步。當姐姐犯錯時,她應得的糖果零花錢吃剩的蛋糕漂亮的圓珠筆新年的新衣服,還包括他們的關愛,當然都應該留給那個更乖更聽話的兒子了。

那是成長之後才想明白的道理。如果她的養母不是一個犯罪心理學家,如果她沒在養母的書架上找到那麽多心理學書籍,她可能不會用心去想那些不堪的過往。

“這麽說,你們已經排除了我的殺人嫌疑?”她冷淡地問。

“也許不是你親手殺的,但你可能協同作案。”黎江看見她一臉敵意,忙道,“我只是在合理推測。根據岑峰的口供,旅館在每天晚上九點關門。那時候,幾乎所有人都進房休息了。而兇案發生在當晚十點至十一點之間。岑峰親眼看見你母親在九點鎖上了門,而案發後,門鎖是好的。所以,當地警方認為,兇手並非破門而入,而是有人替兇手開了門。所以,很可能是裏應外合。”黎江看著她的眼神好像認定了她就是那個內奸。

媽的!

“你現在說什麽我都不明白,”她惱火地攤攤手,“這麽多年我從來沒回去過。我根本不知道那裏發生了什麽,如果不是谷平告訴我,我根本不知道那裏死了人。”

“你為什麽要走?”

“我只是想離家出走,離開那個家而已。”

“為什麽?”

“我幹嗎要告訴你?”

黎江盯了她一眼,接著問道:“我們查了李殊楊和你的戶籍資料,那裏面填寫的是收養,情況說明裏說你是李殊楊妹妹的女兒。”

“她負責辦理手續。我不知道她當初是怎麽寫的,也沒人問過我。”

“她是在什麽情況下收養你的?”

“偶然相遇而已。”

“你有沒有告訴過她你的真實身份?”

她朝黎江冷笑。“如果我說有,你就會認為我是為了殺人滅口才給她打了那一針。”

“異書,她是犯罪心理學家,她有很強的防範意識,而且,她跟警方的人很熟,調查你的過去對她來說很容易,所以按常理,她不可能不調查你的過去就收養你。除非,她早就認識你。”

“好吧。我給她寫過信。”她道,“她接受記者的采訪,就銀行搶劫犯作了心理分析,我寫信指出她的錯誤。因為她說得不全面,不準確。她所說的那起銀行搶劫案,發生在A市,我恰好看見了劫匪。她說,銀行搶劫犯多半都是青壯年男性,可是,我可以肯定那天我看見的是女性,因為她穿著絲襪,我正好看見她的褲腿,她沒注意我……”

“後來呢?”

“她收到信後,馬上就作了回復,她說想見見我。我告訴她,我在J省的鹿林鎮。她問我,我們這裏有沒有火車站,我說有。於是,她就約我在火車站碰頭。那時,我已經決定要離開家了。我想我也許能讓這人幫我買張火車票。”

“後來呢?”

“我在火車站遇到了她。我對她說,我在這裏打工,我的父母都死了,我是孤兒。”

“她相信了你?”黎江懷疑地看著她。

“可不是?”

“說說你們相遇時的情形。”

“我剛剛說了,我們約好在火車站碰頭。我正在跟人打架,她看見了,就走過來幫我解圍。然後她馬上就認出了我,因為我曾經給她寄過一張我的照片,她知道我長什麽樣。我當時想把一條狗埋了,我問她有沒有辦法。她說,她認識一個朋友可以給狗安排後事。後來我才知道,原來她過去也養過狗,一條金毛巡回獵犬。那天我們沒上火車,她替我把狗火葬了。其實那條狗只不過是條流浪狗。那天我看見有人在欺負它,就想救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