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異途行者(第2/12頁)

二百多年後,“闖王”李自成崛起陜西,攻入北京,眼看天下可得,義軍突然內亂紛爭,幾大領袖相互猜忌,李自成實力大損,最終兵敗如山倒,留下“闖王寶藏”這個數百年的謎團,倒也應了“羊喜同圈相鬥”的征兆。

只不過朱元璋怎麽也想不到,吳三桂“沖冠一怒為紅顏”,開關投降滿清,反倒成就愛新覺羅數百年基業。朱家後裔雖然建立南明政權,也無非苟延殘喘幾十年,終究亡了。

套用現在比較流行的一句話:“朱元璋猜到了開始,卻沒猜到結局。”

我以為這個推斷不錯,和李奉先嘮嗑的時候,卻聽了一段更離奇的異聞。

明朝初年,古城搬來一對年輕夫婦,在城西南買了個小院。丈夫李巖峰白白胖胖,天生一副笑模樣,左腿微瘸,右手食指中指齊根斷掉。妻子李氏是個實打實的美人,美中不足是顴骨高聳,引得哈慫們(古城方言,“壞蛋”的意思)垂涎三尺。好在明初律法極為嚴格,犯了淫穢之罪,男剝皮女木驢,哈慫們也就起個念想,不敢做越格的事情。

夫妻倆平時“大門不出,二門不進”,每隔十天半個月,李巖峰出門買些生活用品,出手很大方,久而久之引來了鄰裏的閑話,說他是“陰犬”,花錢買了個“四陽媳婦”,在家日夜行夫妻之事,祛體內的陰屍之氣。

“四陽媳婦”是指陽年陽月陽日陽時生的女人,未出嫁時稱為“陽女”,大多容貌艷麗,衰老極慢,最明顯的特點是顴骨高。俗話說“女人顴骨高,殺夫不用刀”,指陽女體內陽氣太盛,與男子體內陽氣相沖,血氣逆行,脈熱而亡。倒是得了體虛陰疴,痾癆之症的男子,家人會尋找年滿十六歲的陽女娶進門,以陽克陰治病。

說來好笑,這個偏方出自於盜墓賊。古城作為數朝古都,陵墓多不勝舉,單是秦嶺就有“百丈一墓,千丈一陵”的說法,成了盜墓賊大展身手的寶地。為了防盜墓賊,陵墓建得越來越隱蔽,布下重重機關,最兇狠的防禦措施當屬“陰屍煞地”,又稱“血墓”。

血墓起源於夏朝,興盛於商周二朝。漢朝有一本奇書《方物志》,對血墓、陽女做過詳細描述。“封匠、仆、活牲於墓,眾皆爭相吞食,哀嚎聲怖,十裏可聞。十日墓成,陰煞二氣成形,或厲鬼、或戾虐,是為‘血墓’。入墓賊中氣立斃,有八字偶合者逃之,陰駐陽走,面白如喪,咳血三月必亡。唯尋陽女,交合可治,生子似犬,滿九歲至親,食之可制。”

由此看來,古代的人殉是為了防盜墓賊而設的機關,從血墓逃出來的盜墓賊只能尋找陽女活命,至於陰犬娶陽女祛屍氣的說法,卻不知道從何而來。

元朝末年,戰火紛飛,古城作為軍事重鎮,更是城池殘破,百姓遭殃。老百姓們眼看著日子沒盼頭,拖家帶口往昆侖山逃命。據來古城販賣牛馬羊的牧民描述,昆侖山水草豐盛,土地肥沃,只要舍得力氣自然有吃有喝,說不定還能遇到仙人點化,脫離凡胎肉體。

“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且不說昆侖山隔著十萬八千裏,單是流寇就是躲不過的黑白無常。流寇沿途逢人就殺,搶奪財物女人,一時間屍橫遍野,滿地荒骨。流寇雖說異常殘忍,卻有個不成文的規矩——“不殺七歲以下的孩子”。

至於原因,說來好笑!流寇自知一生殺孽太多,算是提前預定了死後下地獄的VIP專享門票。留下孩子,一是能多少贖點罪孽,起碼十八層地獄少下幾層;二是孩子長大報了仇,也算是遭了現世報贖罪,給自家的後人消了陰災。

李奉先講到這兒的時候,我很不以為然:“不到七歲的孩子,荒郊野地,餓都餓死了。壞人做惡事找個堂而皇之的理由,從古自今沒什麽兩樣,心理安慰而已。”

李奉先眨著小眼睛:“南爺,滿地食物,怎麽會餓死?”

我愣了一下,琢磨出奉先這句話的意思,頓時覺得毛骨悚然,汗毛一根根豎了起來。

“老百姓不是傻子,兵荒馬亂的露了財那不是死路一條?逃荒前,很多人把錢財藏在……”李奉先左手做了個剪刀形狀,對著大腿虛剪了幾下,再擺個縫合的手勢,“陰犬是那些為了活命,像野狗一樣吃死人肉長大的孩子。那個年頭,什麽都缺,就是不缺死人。肉吃完了,錢也有了,人長大了,如果尋不到陽女,身體裏那麽多屍氣,相貌身材遲早會異化,月圓時分變成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