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賣油人

江淮有何亞秦,力大無窮,“過蘄州,遇一人,長六尺余,髯而甚口,呼亞秦:‘可負我過橋。’亞秦知其非人,因為背,覺腦冷如冰,即急投至交牛柱,乃擊之,化為杉木……”回到長安,有宣平坊社區,為王公顯貴集聚之所,在各坊區中赫赫有名。

這個夏天,宣平坊出現了一件怪事:每到傍晚,在坊口,會出現一個賣油人,其頭碩大,皮膚甚白,言語不多,他賣的油,不但鮮美,且價格便宜,受到各豪門家廚師的青睞。

隨後,又發生了一件事:“京宣平坊,有官人夜歸入曲,有賣油者張帽驅驢,馱桶不避,導者搏之,頭隨而落,遂遽入一大宅門。官人異之,隨入,至大槐樹下遂滅。因告其家,即掘之。深數尺,其樹根枯,下有大蝦蟆如疊,挾二筆錔,樹溜津滿其中也,及巨白菌如殿門浮漚釘,其蓋已落……”

一天晚上,一官員夜宴回家,輾轉街巷,四周僻靜,前面突然出現一個人,戴著氈帽,趕著毛驢,馱著兩個油桶,見官員後,並不躲避。如你們所想,正是賣油人。官員的侍從上前呵斥,對方也不理會,侍從大怒,手搏賣油人,哪知手剛碰到他的腦袋,那腦袋就落地,滾入旁邊的一處大宅門。

官員一行人大驚,帶侍從躍門而入,見那腦袋滾到一棵大槐樹下,便消失了蹤影。

官人征得該戶人家的同意,進行挖掘。掘數尺深,已見樹根,根旁有一只因害怕正在哆嗦的蛤蟆,它的身邊有兩個筆匣,裏面盡是槐樹的津液。旁邊,有一巨型白蘑菇,蘑菇蓋已落。原來,那蛤蟆就是驢,筆匣就是油桶,白蘑菇就是賣油人。

故事雖小,亦不曲折,但頗有情趣:遙遠的唐朝,夜深的長安,可愛的怪物,在曲折的街巷間賣油歸來。想必它們也有自己的生活,也有自己的世界,也喜歡過安康的日子,所以當被人發現時很害怕。

志怪之異,多半涉及鬼、妖。相對而言,前者更恐怖。因為妖,不過是動、植或其他物件修煉成人身,雖也令人生畏,但由於其真形頂多是一只狐狸或一朵牡丹甚至一件家具器皿,所以在想象的空間中面目不會太猙獰。但鬼就不好說了。在中國古代,鬼的最初定義來自《禮記》中的“祭義”篇:“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鬼是人死後的形象,本身是非常迷糊的,也就給人想象空間,哪怕那鬼僅僅是個孩子。

舉個例子:

大和三年,壽州虞侯景乙,京西防秋回。其妻久病,才相見,遽言我半身被斫去往東園矣,可速逐之。乙大驚,因趣園中。時昏黑,見一物長六尺余,狀如嬰兒,裸立,挈一竹器。乙情急將擊之,物遂走,遺其器。乙就視,見其妻半身。乙驚倒,或亡所見。反視妻,自發際眉間及胸有璺如指,映膜赤色,又謂乙曰:“可辦乳二升,沃於園中所見物處。我前生為人後妻,節其子乳致死。因為所訟,冥斷還其半身,向無君則死矣。”

在這個故事裏,夭折嬰兒的鬼魂來找繼母算賬,並豎著劈下其身體的一半。除了場景的驚魂外,更多所猜想當是亡嬰的形象。所以說,在這個世界上,最可怕的東西,還是來自人類自己。

但而跟鬼相比,動物尤其是植物化身的精怪就溫暖多了。而且,在唐人筆下,沒什麽物件不可以成妖:“寶歷二年,明經範璋居梁山讀書。夏中深夜,忽聽廚中有拉物聲,範慵省之。至明,見束薪長五寸余,齊整可愛,積於灶上,地上危累蒸餅五枚。又一夜,有物叩門,因轉堂上,笑聲如嬰兒。如此經二夕。璋素有膽氣,乃乘其笑。曳巨薪逐之。其物狀如小犬。璋欲擊之,變成火滿川,久而乃滅。”在這裏,實際上是火焰幻化為精妖。

再如,“華陰縣東七級趙村,村路因水嚙成谷,梁之。村人日行車過橋,橋根壞,墜車焉,村人不復收。積三年,村正嘗夜度橋,見群小兒聚火為戲。村正知其魅,射之,若中木聲。火即滅,啾啾曰:‘射著我阿連頭。’村正上縣回,尋之,見敗車輪六七片,有血,正銜其箭。”原來,車輪也是可以成精的。

一般來說,植物化為精怪,大多沒什麽本事,甚至經常被人欺負。如鄧州有寺,寺中有僧叫智通,於冬夜打坐,有怪摸入禪房。那怪黑衣青面,大眼長嘴,模樣很卡通。見智通後合手相拜,禮貌有加。

智通隨口問:“你冷嗎?可以烤烤火。”

那怪便坐在廳中,於壁爐下烤火。智通不再搭理他,只顧念經。

五更天後,那怪竟在壁火下睡著了,還不時發出鼾聲。智通心生一念,用香匙點了些炭火,塞到怪物張著的嘴裏。

沒這樣做事的。

那怪被炭火燙醒,大叫著奔出廳堂。天亮後,智通在後山上尋得一棵青色梧桐,正是該怪,遂將其燒毀。在這裏,和尚做得有些過分,畢竟人家沒傷害你,而且還頗知禮儀,修煉到人形,大家都不容易,為什麽非要將它弄死?